充电基础设施进入农村,政策发力落实污染物治理。1、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意见》要求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完善购买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此举有利于加快建设农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大规模,推荐关注可再生能源装机计划清晰、质地优良的电力运营商。2、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着力构建“风险预防、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方案》提出探索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利用等领域新污染物去除治理技术研究与试点,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协同,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此举有利于拓宽污染物治理市场,推荐关注:1)估值及股息率具备吸引力的洪城环境;2)土壤修复业务市占率行业领先的高能环境。 当周碳交易行情:当周(5.15-5.19),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82.56万吨,总成交额4658.02万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620吨,周成交额3.52万元,最高成交价58.00元/吨,最低成交价56.00元/吨,当周五收盘价为57.00元/吨,较上周五上涨1.79%。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82.50万吨,周成交额4654.50万元。截至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35亿吨,累计成交额107.79亿元。 景气度向上,关注整体资源回收新机遇。过去三年环保板块表现低迷,估值、持仓等仍均处于低位,当前环保景气度向上,节能降碳目标下资源回收有望加速,再生资源需求释放确定性高,看好细分领域资源回收板块。推荐关注:1、切入危废资源化,业绩望迎拐点的惠城环保;在手项目丰富,危废资源化技术强壁垒高的高能环境。2、检测、磁材并行的中钢天源。 行业新闻:1)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于5月17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2)宁夏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3)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板块行情回顾:当周环保板块表现较差,跑输大盘,跑输创业板。当周上证综指涨幅0.34%、创业板指涨幅为1.16%,环保板块(申万)跌幅为0.05%,跑输上证综指0.39%,跑输创业板1.21%;公用事业跌幅为1.53%,跑输上证综指1.87%,跑输创业板2.69%。监测(3.08%)、大气(2.01%)、水处理(-1.14%)、固废(-0.07%)、水务运营(-2.15%)、节能(1.08%)。A股环保股涨幅前三的个股为汉威科技(9.15%)、理工环科(6.20%)、龙净环保(5.94%);博天环境(-10.06%)等周涨跌幅居后。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及督查力度不及预期、行业需求不及预期。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 1当周投资观点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5月17日,为了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 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可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 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加大支持,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推动公共充换电网络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评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支持地方政府和行业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强化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网络,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等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加强安全监管。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利用多种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管理,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政府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意见》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意见》要求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完善购买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此举有利于加快建设农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大规模,推荐关注可再生能源装机计划清晰、质地优良的电力运营商。 1.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5月15日,为加快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本市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要求,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本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主要任务: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与多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查和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统筹、市级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原则,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发挥首都科技、教育和人才优势,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撑。 开展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石化、制药等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探索研究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中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等技术方法,推进新污染物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 梳理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严格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严格源头预防。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进出口管控;严格控制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识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 强化过程控制。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或过期农药的回收处理,推进回收网点与农业生产重点区域、农资销售网点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 深化末端治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发布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探索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利用等领域新污染物去除治理技术研究与试点,研究对外调水过程新污染物的输入监测和防治。 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投入,推进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科学研究实验室;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人员专项培训。 保障措施: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拓宽融资渠道,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