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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ST中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ST中安债券代码:136821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53,941,061.62 2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37,193.5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77,128.7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39,979.09 -322.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827,633,286.00 4,314,204,935.76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444,345,312.59 1,459,120,285.28 -1.0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714.6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80,521.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6,669.99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 129,441.92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7,665.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434,510.6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3,520.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577.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499.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6.71 合计 839,935.2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毛利率上升、利息支出减少和各项债务违约金及罚息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55 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偿付投资者诉讼款项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毛利率上升、利息支出减少和各项债务违约金及罚息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9,94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440,930,464 15.69 440,930,464 冻结 440,930,464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432,800,000 15.40 0 无 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其他 368,966,237 13.13 0 无 0 天风证券-工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239,063,243 8.51 0 无 0 深圳市招平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8,000,000 4.91 0 无 0 湖北创捷芯智慧软件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200,000 4.38 0 无 0 芜湖优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06,000,000 3.77 0 无 0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1,606,004 1.84 0 无 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691,587 1.73 48,691,587 无 0 天风证券-光大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43,376,242 1.54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3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2,800,00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368,966,237 人民币普通股 368,966,237 天风证券-工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39,063,243 人民币普通股 239,063,243 深圳市招平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00,000 湖北创捷芯智慧软件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3,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200,000 芜湖优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00,000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1,606,004 人民币普通股 51,606,004 天风证券-光大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376,242 人民币普通股 43,376,242 许钢生 40,249,696 人民币普通股 40,249,696 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91,677 人民币普通股 10,991,6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立案调查事项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详见公告:2019-046),截至2023年 3月17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7,985例(上述统计数据可能因文件传递遗漏或暂未收到书面裁定、存在重复起诉等情形的影响而发生变动,最终案件数量以法院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9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部分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合计 为人民币115,410,271.02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7,801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部分经原告 诉请变更调整)合计为人民币1,166,872,410.92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85例,所涉诉讼请 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792,303.77元(详见公告:2023-023)。 2、2022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及9.8.1条第(六)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3年4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858号)及《出具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6234号)。2022年期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转正,且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3年4月1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告:2023-038),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2年度,公司完成重整计划,并根据重整计划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积极配合重整管理人推进债务清偿工作。 (二)控股股东相关情况说明 1、2023年2月,因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中恒汇志专门账户中48,691,587股无表决权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流拍后司法划转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告:2023-007、2023-008、2023-009、2023-012)。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其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如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本次司法划转后,受让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原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2、2022年4月12日,中恒汇志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较高的重整价值”为由,自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截至目前,申请书等材料已被深圳市中院接收,尚未正式受理。 2023年2月24日,中恒汇志收到深圳中院《通知书》,债权人宋楠楠向深圳中院申请中恒汇 至破产重整,案号为(2023)粤03破申135号。中恒汇志的破产重整申请尚需深圳中院审查,法院是否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其中质押股份437,766,426股,占中恒汇志持股总数的99.28%,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中恒汇志所持股份存在被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因中恒汇志自身债务违约及诉讼事项影响,中恒汇志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且解除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其在重组上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