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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光 城: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阳 光 城:2022年年度报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书冯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 关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十一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二)未来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2 第六节重要事项7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8 第十节财务报告11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阳光城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阳光集团 指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信隆 指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康田实业 指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阳光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Yango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ang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腾蛟 注册地址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01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注册地址未发生过变更 办公地址 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82 公司网址 http://www.yango.com.cn 电子信箱 000671@yango.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陶红亮 王坚、张萌 联系地址 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 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 电话 021-80328709 021-80328765 传真 021-80328600 021-80328600 电子信箱 sunshine000671@163.com sunshine000671@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64371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本期无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本期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福州市六一中路102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邱秋星、陈远琪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曲雯婷、徐晨涵 2015年6月-募集资金使用结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39,918,575,305.16 42,526,483,702.70 -6.13% 82,171,244,46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53,043,791.87 -6,951,611,143.36 -80.58% 5,220,293,39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411,653,476.28 -9,601,020,496.09 -18.86% 5,190,749,927.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93,203,588.57 9,163,777,935.80 -133.75% 21,353,512,745.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05 -1.75 -74.43% 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05 -1.75 -74.43% 1.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43% -33.19% -82.24% 20.76%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299,692,701,429.05 358,270,770,161.59 -16.35% 352,301,853,05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219,829,441.38 18,191,665,304.38 -71.31% 30,693,031,982.0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9,918,575,305.16 42,526,483,702.70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863,961,250.00 2,405,603,581.06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39,054,614,055.16 40,120,880,121.64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56,728,073.75 7,398,329,213.65 9,493,974,914.78 21,169,543,10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6,543,614.85 -2,068,607,725.98 -2,371,590,508.13 -6,616,301,94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96,530,328.64 -3,328,021,803.20 -2,316,687,441.63 -4,370,413,90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491,648.34 -591,704,370.69 -1,514,468,917.52 -879,538,652.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65,281,608.30 3,137,670,596.90 81,812,040.30 主要系处置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产生16.47亿元投资收益,详见第三节八、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67,792,689.46 148,201,273.93 80,903,018.48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36,677.95 27,836,508.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5,263,402.56 36,002,289.98 -18,387,900.4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563,293,070.86 -22,633,133.34 136,587,217.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76,068,303.65 -82,100,215.06 -355,926,064.38 主要系本期违约金增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406,248.57 28,321,135.27 25,948,535.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8,148,177.10 607,526,985.41 43,502,055.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0,902,092.25 -11,337,712.51 -94,272,168.57 合计 -1,141,390,315.59 2,649,409,352.73 29,543,467.8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36,331.98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合作方向项目公司投入开发资金或调拨富余资金、收到或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均属于房地产行业合作经营模式下的日常经营活动,与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故公司将对联营/合营企业及其他外部合作方收取的利息收入由“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计入经常性损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济和行业 1、中央促进行业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方面,中央在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