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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ST长方:2022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君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202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有:2022年中国经济受到全球宏观形势和国内房地产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恢复减缓。国内工业、消费等多项经济指标均有所回落,公司销售收入亦有所下降;受俄乌战争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部分原材料,如荧光粉、锂电等都有不同幅度的涨价,导致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受子公司康铭盛原管理团队阻挠与破坏,公司产能利用率及销售收入均有所下降、 费用增长;因惠州封装业务搬迁至江西,费用有所增长,同时影响订单交付, 封装业务收入下滑;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受公司连续亏损、 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及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干扰的负面影响,融资及资金运用均受到影响,导致公司营运资金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从而收入下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加强了对子公司康铭盛的管控,在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支持下,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和设计创新;针对国内外市场、渠道和客户结构进一步调整升级公司产品,降本增效,加大营销投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市场占有率,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0,108,769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2 第六节重要事项4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2 第十节财务报告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长方集团 指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光谷 指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鑫旺资本 指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长方 指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长方 指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分公司 指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长方金控 指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康铭盛 指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康铭盛 指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前海康铭盛 指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高高能佳 指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世纪洪城 指 南昌世纪洪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晶能光电 指 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晶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LED 指 LightEmittingDiode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LED封装 指 将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固定于PCB或支架完成电气连接,并采用环氧树脂或硅胶罐封固化过程,以保护芯片正常工作 LED器件 指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LED封装配套产品 指 SMD支架等封装配套产品 离网照明 指 离网照明系统是指不接入商业电网、利用独立的发电装置提供照明应用的系统,其中使用电池及其他便携式可移动装置供电的离网照明称为移动照明。 MiniLED 指 芯片尺寸介于50~200μm之间的LED器件 KK 指 1,000,000颗 PCS 指 个/台/套 中兴财光华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 指 2022年度 报告期内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 指 44926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康铭盛业绩承诺方、交易对方 指 康铭盛股权出让方,包括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彭立新、廖聪奇、陶正佳、李细初、聂向红、聂国春、肖业芳、严治国、刘焰军、聂国光、黄慧仪、樊孟珍、毛娟、刘健民、李光、邹冬强、金亮奇、张富裕、李伟伟、张平、陈红、郭广群、彭长水、谢天友、张哲、孙志豪共29名自然人。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长方 股票代码 30030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长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CHANGFANG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FL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敏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自2012年上市以来,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fled.com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江玮 江美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 电话 0755-82828966 0755-82828966 传真 0755-26923246 0755-26923246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ir@cfl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赵海宾、彭国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28,418,087.74 1,599,044,343.04 1,588,688,241.27 -54.15% 1,302,857,482.94 1,302,857,48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4,883,612.81 -370,009,786.77 -281,971,134.60 20.25% -37,844,476.44 -186,683,42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0,701,538.48 -437,646,972.77 -349,608,320.60 31.15% -76,426,991.17 -225,265,94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5,896,935.04 -98,820,242.45 -98,820,242.45 2.96% 146,741,880.42 146,741,88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46 -0.4683 -0.3569 20.26% -0.0479 -0.23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46 -0.4683 -0.3569 20.26% -0.0479 -0.23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86% -38.09% -50.54% -23.32% -3.22% -16.99%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995,270,211.19 1,699,245,494.41 1,342,735,457.25 -25.88% 2,738,728,428.73 2,300,857,71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2,042,829.90 786,295,401.73 416,926,442.71 -53.94% 1,156,305,188.50 698,897,577.3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前期会计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的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 受深圳康铭盛原管理人员彭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案件的影响,对2021年年初(即2020年末)虚增的 应收账款3.16亿元再向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因此将该项虚增应收账款3.16亿元调整减少能追溯年度(即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其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追溯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728,418,087.74 1,588,688,241.27 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2,132,460.96 588,000,166.74 主要为租赁收入、水电费收入及其他材料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706,285,626.78 1,000,688,074.53 主要为贴片式LED、移动照明应用产品收入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2,704,197.94 222,214,327.60 157,825,145.24 135,674,41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24,079.07 -38,462,446.33 -35,091,534.71 -116,905,55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061,076.59 -44,610,554.57 -38,709,676.87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