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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2023-04-29财报-
远大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3-019 2023年04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康宝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延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维龙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六节重要事项4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1 第十节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3年4月27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远大智能、博林特、本集团 指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远大铝业或远大铝业集团 指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卓辉或卓辉投资 指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福康或福康投资 指 沈阳福康投资有限公司 远大机器人或智能高科 指 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或朝阳新能源、远大新能源 指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远大智能 股票代码 00268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YANGYUANDAINTELLECTUALINDUSTRYGROUP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 注册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27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8年7月22日由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30-5号变更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2011年3月14日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变更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27 公司网址 http://www.bltelevator.com.cn 电子信箱 market@bltcn.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洞宇 张婷婷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电话 024-25162569 024-25162751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子信箱 lidongyu@cnydii.com zhangtt@cnydi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07310057103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葛云虎、杨敏兰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21,947,686.66 915,213,967.87 848,988,269.15 -3.19% 809,748,619.29 686,510,50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105,817.11 8,623,450.82 -14,284,307.05 -96.76% -107,187,831.47 -140,397,21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1,636,741.51 -18,474,678.04 -41,382,435.91 -24.78% -124,466,464.04 -157,675,84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964,454.07 107,791,310.31 107,791,310.31 -71.27% -37,818,117.89 -37,818,117.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9 0.0083 -0.0137 -96.35% -0.1027 -0.13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9 0.0083 -0.0137 -96.35% -0.1027 -0.13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0.66% -1.13% -1.10% -8.14% -10.80%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19年末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25,252,977.62 2,119,419,034.48 2,118,178,457.57 0.33% 2,119,048,880.09 2,130,399,72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37,316,501.34 1,332,526,040.77 1,276,408,899.58 -3.06% 1,300,779,792.76 1,267,570,409.4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821,947,686.66 848,988,269.15 电梯产品、安装、维保、调试等相关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2,082,385.04 32,624,322.34 材料、零部件销售;加工费;房屋租赁等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799,865,301.62 816,363,946.81 全部为主营业务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1,149,101.12 174,632,904.36 217,530,817.54 308,634,86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37,040.21 -18,869,252.10 10,583,172.15 27,617,30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1,744,948.06 -22,366,416.65 -245,431.88 22,720,05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0,690.03 -20,807,652.89 3,350,403.76 25,451,013.1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2019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13,450.99 1,324,091.93 100,998.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176,841.06 28,172,666.07 18,874,083.95 债务重组损益 218,728.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48,813.04 3,424,281.08 1,467,969.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3,645.44 128,123.24 代扣代缴税金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54,087.99 5,534,351.56 3,162,774.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6,466.87 416,681.90 1,645.44 合计 23,530,924.40 27,098,128.86 17,278,632.5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3,855,126.73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与日常经营业务有关,且持续可以取得,因此判定其为经常性损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电梯企业从生产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国电梯保有量大幅增长,老旧电梯数量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