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青年数字劳动中的社会认同建构与乡村文化空间重塑 —基于浙江省L村青年群体的田野调查 □奚路阳王管 摘要:数字经济的发展孕育了“数字劳动”这一新型的劳动形式和内容,乡村青年群体已经构成现阶段中国数字劳动的主力军。本研究尝试跳脱“剥削”框架,采用田野调查的方法,以浙江省L村的青年群体为研究个案,在分析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的组织与内容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乡村青年数字劳动中的社会认同建构与乡村文化空间重塑展开讨论。研究发现:(1)个人社会资本增值构成数字劳动中乡村青年社会认同的底层逻辑,数字劳动使得乡村青年在职业向度实现由“农民”向“新农人”的个体认同转变,并通过乡村可见性的提升带来群体情感链接的强化,进而促进群体认同;(2)乡村青年数字劳动对乡村文化空间的塑造,对外表现为通过回归“真实”表达实现对城市话语体系下作为“景观”的乡村文化抵抗,对内表现为在数字劳动实践中对传统文化的开发和以多维在场的方式促进乡村交往空间的拓展。 关键词: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社会认同;乡村文化空间 对不同经济时代的区分不在于生产的内容,而在于生产的方式,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1]。数字技术自20世纪中叶诞生以来,持续嵌入并且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而以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与经济运行方式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了基于“技术-经济”范式的数字经济形态,形成了新型的劳动形式和劳动内容—数字劳动。在该劳动场域中,伴随着互联网而成长的青年群体,特别是乡村青年群体已然构成了主力军:随着我国数字乡村战略的推进,乡村数字新基建、智慧乡村建设稳步发展,截至2022年8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2.93亿,占网民整体的27.9%[2]。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显示,县城、乡村的数字从业者比例超过了一二线城市,其中乡村数字劳动者比例更是超过六成。青春可以安放的地方不再拘泥于大城市,数字劳动已经成为乡村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在上述背景下,本研究采用田野调查方法,以浙江省L村的青年群体为研究个案,在分析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的组织与内容特征基础上,聚焦以下问题:第一,作为一种主体性实践,乡村青年在数字劳动中的个体与群体社会认同建构过程;第二,作为社会文化实践的重要载体,数字劳动中乡村青年参与乡村文化空间塑造的具体路径。 一、文献回顾 “数字劳动”(DigitalLabor)作为一个学术概念,肇始于意大利学者蒂齐亚纳·特拉诺瓦(TizianaTeranova)的《免费劳动:数字经济的生产文化》一文,其被定义为包括互联网用户浏览网页、聊天、评论、博客书写、建网站、改造软件包、收发邮件等在内的一系列免费劳动,这一过程是“自愿给予和零报酬并存,享受和剥削同在”[3]。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成熟,特别是近年来电子商务、短视频的强势崛起,数字劳动的内涵及其蕴含的劳动范式也已远超特拉诺瓦的定义范围。具体而言,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中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从达拉斯·斯麦兹(DallasWalkerSmythe)的“受众商品论”出发,主要基于劳动客体和劳动产品的非物质性,将数字劳动视为非物质劳动,即受众的媒介使用时间(受众时间)与媒介内容的交换过程,其既包括受众对自身注意力资源的付出,“上网就是劳动”[4],也包括以获取受众注意力资源为目标的“生产商品的信息内容、文化内容以及服务性和情感性的劳动”[5]。第二种观点则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于劳动生产与商品流通的角度出发,认为数字劳动涵盖了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整个价值链上所涉及的各类脑力与体力劳动的多种形式,其本质属于物质劳动。如代表人物福克斯(Fuchs)将数字劳动定义为“利用身体、思想和机器或组合其中两种要素作为生产工具,对自然资源、从自然中提取的资源以及文化与人类经验进行加工,用以生产数字媒体的劳动”[6]。此外,也有不少国内学者提出了第三种观点,认为数字劳动兼具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是物质性劳动与非物质劳动的统一。如胡莹认为数字劳动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劳动对象,以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为劳动资料,生产数据、数字产品与数字服务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7];张海鹰认为技术理性视角下的数字劳动呈现为物质性的存在样态,但其在感性认知中往往赋予非物质的精神形式,而在精神劳动中又包含了物质劳动因素[8]。因研究需要,本研究采用上述中的第三种概念界定数字劳动。 与传统的劳动相比,尽管数字劳动促使有关劳动 空间和劳动时间界限消弭并带来了一定的劳动“自由”,甚至大量存在交流性的非雇用劳动,但攫取劳动的剩余价值依然是披上数字技术外衣的资本主义的 根本目标,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也依然被压制。正因如此,从已有的数字劳动的研究视角和内容指向来看,西方学者大多以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或是韦伯主义对于劳动价值理论的相关探讨为理论资源,以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创意劳动、不稳定劳动、情感劳动、零工经济和平台劳动等议题展开批判性研究,代表人物如安东尼·内格利(AntonioNegri)、保罗·琼斯(PoulJones)、特勒贝·朔尔茨(TreborScholz)等。还有学者引入了数字劳工、数字共产主义、赛博无产阶级等概念解析数字劳动的剥削逻辑,并探讨监控、数据搜集等新的剥削形式。而具体到中国的语境下,上述西方学者所秉持的以“剥削”为主流的研究框架难以解释当下我国的数字劳动实践。近年来,已有不少国内学者尝试跳脱“剥削”框架,对数字劳动尤其是青年群体的数字劳动实践展开多元化讨论。如张斌对中国字幕组知识劳动的现状加以考察,指出字幕组文化与劳动中所存在的无名联合、自愿免费、协同共享等工作特点与劳动形式,充分体现了共产主义工作伦理,并诞生了另类的社会主义青年文化[9]。姚建华等认为大量青年数字玩工尽管存在工作的不稳定性,但是其在吸引用户、创造更多的数字文化、改善更多的数字服务方面有着积极意义[10]。情感补偿与个体认同是青年数字劳动的热点。如曾一果以网络女主播的身体表演现象为考察对象,对表演者与粉丝在交流过程中各自存在的涉及操演、冒犯与越轨的心理和社会诉求进行了探究[11]。叶穗冰提出免费数字劳动能够满足青年群体的三种基本心理需求,包括自主需求、能力需求和归属需求[12]。胡鹏辉也以网络主播为例,指出情感劳动不再必然导致主体的自我异化,劳动者在数字媒介空间的情感劳动也可能是劳动主体自我满足与自我享受的过程[13]。此外,徐婧则考察了使用“快手”短视频呈现和传播日常生活的乡村青年,指出“日常生活-媒介呈现-重塑认同”的关系构成乡村青年群体确认自我身份的一种重要认同机制[14]。 如上所述,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青年数字劳动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围绕乡村青年这一特定群体,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对其数字劳动带来的主体认同和乡村文化构建的整体性研究还较为欠缺,因此本研究重点聚焦乡村青年数字劳动实践,描绘和探究上述领域的具体表现及其与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以求在视角和内容方面丰富现有的数字劳动研究。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遵循扎根理论,事先不设置假设,笔者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在2022年1月以及7月,分两个阶段对L村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田野调查。具体研究设计如下。 1.样本来源 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L村坐落于浙江省台州市西北角,共有1300多户,近5000人,该村以X姓为主体,其中青年人口占比约23%左右。L村基于小型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历史深厚,除了少量老年群体务农外,长期以来有相当比重的青壮年外出从事个体生意,主要涉及橡胶轮胎、消防器材、汽车坐垫、浴室、超市等产业及服务行业,也正是依托这些产业基础,与国内其他部分地区通过引进产业发展农村电商不同,L村是早期阿里巴巴冠名的淘宝村。浓厚的经商传统形塑了当地的经济和劳动生活方式,而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返乡或留守乡村谋求发展成为青年的一个重要选择。在网络已然成为青年社会化连续体中的重要一环的背景下,这些青年有着更多的文化知识储备和技能(特别是互联网技能)、 更宽广的社会视野,他们更易接受新事物,也有着更为迫切地投身数字劳动以积累个人财富的意愿,因此L村构成了观察当下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的一个窗口。 2.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在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综合采用深度、半结构访谈法,同时也对部分受访者的数字劳动实践采用民族志参与式/非参与式观察法,力求获得全面、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研究内容方面指涉青年群体和部分村镇干部:其中面向青年群体的访谈和观察的内容既包括从事的具体行业/产业、参与数字劳动的类型与特征、日常数字媒介的接触及内容生产情况等事实性材料,也包括数字劳动的参与情况、对自我身份的界定和理解、对乡村社会发展的关注度等主观性材料,并根据研究所需对个别问题进行深度挖掘;面向村镇干部的访谈内容则主要包括与乡村振兴、数字劳动相关的发展政策、人才培训等情况。 3.研究样本的确定与构成情况 本研究采用目的性抽样,确定了14名青年村民以及2名村镇干部作为研究样本,如表1所示。其中乡村青年研究对象的筛选标准如下:(1)年龄范围为18~40岁,拥有L村户口或长期在L村生活工作;(2)具备一定数字劳动经验并正在参与数字劳 表1研究样本情况 类型 序号 编号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接触方式 青年村民 1 XLF 男 36 初中 个体(消防器材电商) 访谈 2 PCY 男 29 �科 个体(五金电商) 访谈 3 XYS 男 40 大专 个体(手工艺品电商) 访谈 4 XPF 男 30 大专 个体(汽车座垫电商) 访谈 5 XWW 女 35 �科 个体(服饰电商) 访谈 6 XHL 男 28 高中 企业职工(汽车挂饰电商) 访谈 7 XJJ 女 30 硕士 个体(网红营销代理) 访谈 8 XZL 男 32 大专 个体(农产品电商) 访谈/观察 9 XZM 男 34 高中 个体(农产品电商) 访谈/观察 10 XEM 男 40 初中 个体(五金电商) 访谈/观察 11 CJ 男 31 高中 个体(农产品电商) 访谈/观察 12 XXH 女 26 �科 文化传媒(短视频博主) 访谈/观察 13 WLN 女 28 大专 卫生所职工(短视频博主) 访谈/观察 14 XJY 男 36 �科 民宿经营(短视频博主) 访谈/观察 村干部 1 WPP 女 32 硕士 驻村干部 访谈 2 XT 男 43 �科 村委会主任 访谈 动实践。本研究所提及的数字劳动兼顾非物质劳动和物质劳动,包括电子商务等数字产业劳动、短视频内容生产(直播)等无酬劳动、游戏代练等玩劳动,但是不包括作为信息用户的受众劳动。其中从事电商活动应具备1年以上经营经验,个人平台账号创作、发布作品数量40个以上,拥有粉丝数400人以上。 三、产业历史延续与多组织嵌入: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组织与内容的特征呈现 乡村青年数字劳动的组织特征首先存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历史延续性。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L村在橡胶制品回收利用、木珠坐垫编织方面有着数十年家庭作坊式生产与合作社经营的历史,这些从业人员不仅包括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也包括妇女、中老年群体,其中乡贤文化、宗族血缘关系构成了这一生产经营方式的独特联结因素,并达成了一种“自发”的合作主义模式。党的十九大以来,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持续推动着乡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善和智能终端设备的快速普及,极大地弥合了城乡之间原有的数字鸿沟。数字技术的脱域性以时空分离为初始条件,通过对不确定性时间的无限穿越实现社会关系的重构[15],这使得乡村青年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在空间地域上获取商业资源、信息等交易条件方面的劣势能够被数字化平台的发展消解。由此,上述的乡村合作主义生产组织模式在数字化条件下得到延续并呈现新特征,即家庭/合作社平台化劳动。其次,除了家庭、宗族以外,政府基层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也开始深度嵌入乡村青年的数字劳动之中。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得乡村数字经济得以提速发展,L村所在的县是浙江省首批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吸引了互联网企业纷纷入驻。受访者WPP、XT是L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