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微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小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 249,1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 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5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7 第六节重要事项6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财务报告9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文。 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智微智能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袁微微、郭旭辉 智展投资 指 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智聚投资 指 深圳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智微软件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新兆电 指 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宁智微 指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智微 指 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JWIPC(HONGKONG)LIMITED,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智微 指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郑州智微 指 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本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 指 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智微智能 股票代码 00133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智微智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WIPC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WI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0 公司网址 http://www.jwipc.com 电子信箱 security@jwele.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张新媛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电话 0755-23981862 传真 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 security@jwele.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2702079P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孛、雷丽娜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刘超、魏宏敏 2022.8.15-2024.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3,032,687,027.37 2,699,961,388.32 12.32% 1,932,521,63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9,084,629.08 197,152,002.64 -39.60% 145,616,14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6,746,238.19 181,117,366.72 -35.54% 137,392,28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9,541,184.73 -42,929,603.29 471.63% 9,707,199.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1.06 -45.28%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06 -45.28% 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1% 29.38% -19.07% 29.30%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3,015,129,733.70 1,750,658,892.03 72.23% 1,166,533,17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53,214,872.32 774,578,694.56 139.25% 572,116,423.7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36,360,712.39 654,318,969.03 816,677,321.22 925,330,02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894,622.01 35,849,156.72 24,849,824.89 19,491,02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199,012.11 35,475,004.71 23,042,553.19 21,029,668.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89,881.03 72,372,413.06 58,668,814.52 -3,389,923.8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0,473.92 967,829.61 -645,923.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48,415.10 17,054,458.15 8,820,145.0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54,699.8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26,3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70,881.27 29,749.70 114,706.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5,165.34 67,816.92 133,101.4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834.36 2,811,518.46 1,452,869.39 合计 2,338,390.89 16,034,635.92 8,223,859.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收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公司所生产的各具体产品分属“C3911计算机整机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3914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和“C3915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公司专注于智能场景下的软硬件产品及方案,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设备类、网络安全类、工业及其他。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内的“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1、数字经济成为国家战略,智能硬件设备是数字产业链重要的支撑基础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称《规划》),提出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第一次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整体框架进行布局,政策的明确导向将为中国数字化、智能化经济市场发展提供强有力后盾。据中国信通院相关数字经济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一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占GDP比重达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 “数字中国“的战略目标下,基础设施层的发展得益于5G、千兆网络的建设,带来了更高的带宽、更低的时延,与之相对应的网络设备比如交换机、路由器产品也随带宽需求在技术标准上有所更新,带来双千兆网络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