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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7财报-
海源复材:2022年年度报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HAIYUANCOMPOSITESTECHNOLOGYCO.,LTD.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证券代码:002529) 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甘胜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香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6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9 第六节重要事项62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5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2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31 第十节财务报告8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甘胜泉先生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胜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香琴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汤贵宝先生、周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海源复材 指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源新材料 指 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源智能装备 指 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赛维电源 指 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扬州赛维 指 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赛维能源 指 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滁州能源 指 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供应链 指 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平赛维 指 南平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海源三维公司 指 福建海源三维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赛维合旺 指 江西赛维合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易安特公司 指 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原参股公司 云度新能源 指 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参股公司 赛维电力 指 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海诚投资 指 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江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压机 指 全自动液压压机,公司产品,包括HE系列复合材料全自动液压压机及LFT—D生产线、HF系列墙体材料全自动液压压砖机及生产线、HC系列耐火材料和HP系列陶瓷砖全自动液压压机等 加气生产线 指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 建筑模板 指 快装组合式复合材料建筑模板 LFT-D 指 直接在线长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生产线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海源复材 股票代码 00252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源复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XIHAIYUANCOMPOSITES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Y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甘胜泉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388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38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4日由“福建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变更为“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388室”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101 公司网址 www.haiyuan-group.com 电子信箱 hyjx@haiyuan-group.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健 李玲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电话 0591-83855071 0591-83855071 传真 0591-83855031 0591-83855031 电子信箱 hyjx@haiyuan-group.com hyjx@haiyuan-group.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51365473X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由原先单一的液压成型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变更为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新型智能机械装备及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0年8月11日,经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闽外经贸资[2010]303号“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的批准,同意公司原控股股东海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2.3714%股份转让给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转让后,海源实业持有公司3,000万元股份,占总股本的25%,而海诚投资持有公司3,884.568万元股份,占总股本的32.3714%,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0年7月,公司原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及公司股东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72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转让给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维”),转让后,江西嘉维持有上市公司5,72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0年9月,控股股东公司名称由“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汤贵宝、周峰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63,941,898.54 253,937,977.12 253,937,977.12 43.32% 300,313,663.58 300,313,66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9,626,403.26 -109,459,741.98 -113,561,742.66 -31.76% 32,866,859.13 32,866,85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8,997,463.79 -93,303,095.76 -93,288,430.81 -70.44% -109,980,549.39 -109,980,54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017,381.16 -5,825,021.19 -5,825,021.19 1,902.87% 154,357,216.73 154,357,216.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55 -0.4210 -0.4368 -31.75% 0.1264 0.12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55 -0.4210 -0.4368 -31.75% 0.1264 0.12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5% -13.64% -14.18% -8.17% 3.91% 3.91%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74,157,566.09 1,057,620,700.48 1,056,734,208.43 20.58% 1,234,298,860.43 1,234,298,86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4,730,317.92 748,520,544.74 744,418,544.06 -20.11% 856,933,500.90 856,933,500.9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度,本公司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披露,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经测算的公允价值分别为888.01万元、583.64万元、171.98万元。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意向转让云度新能源股权并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签订转让协议为由,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股权的公允价值调整为583.6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为资产负债表 日后非调整事项,本公司应当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股权按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财务报表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63,941,898.54 253,937,977.12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