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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6财报-
爱克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1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贝永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000,0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7 第六节重要事项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9 第十节财务报告8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五、其它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爱克股份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爱克股份 股票代码 30088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爱克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EXC-LED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XC-L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谢明武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厂房一1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6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将注册地址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11号健仓科技园一栋”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厂房一1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exc-led.com 电子信箱 exc@exc-le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永建 陈滢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1栋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1栋 电话 0755-23229069 0755-23229069 传真 0755-29410466 0755-29410466 电子信箱 exc@exc-led.com exc@exc-l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7号楼中海国际中心A座2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孟庆祥、鲁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于洁泉、周磊 2020.9.16-2023.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905,300,246.46 1,132,144,731.16 -20.04% 993,975,77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417,766.75 38,010,221.98 -4.19% 98,618,89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735,675.14 15,858,636.04 30.75% 83,194,89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0,930,169.06 118,880,894.67 -210.14% -45,972,72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34 0.2437 -4.23% 0.77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34 0.2437 -4.23% 0.7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 2.46% -0.15% 13.12%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 2,643,513,656.94 2,659,594,738.25 -0.60% 2,177,924,74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91,450,338.20 1,560,214,857.21 2.00% 1,537,780,987.1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40,119,029.92 216,474,205.34 284,740,482.34 263,966,52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04,047.00 13,181,812.83 23,932,355.28 8,907,64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180,697.16 8,753,066.47 20,489,585.73 3,673,72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849,609.44 35,771,617.39 -74,975,083.25 44,122,906.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75,051.91 -90,638.48 84,750.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135,785.59 12,185,037.33 11,316,478.9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795,545.47 债务重组损益 -29,120.5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452,443.17 14,771,202.66 3,104,939.6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524,987.46 349,002.75 40,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831.58 -953,948.55 101,699.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27,315.66 113,638.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94,043.18 3,989,909.56 2,771,263.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528.68 232,798.43 248,648.44 合计 15,682,091.61 22,151,585.94 15,424,002.5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16,041.67 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业绩奖励 -1,843,357.3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660,375.70 具有可持续性,应为经常性损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景观照明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 公司所处景观照明行业与经济发展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2022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行业整体增速逐渐放缓,加之市场竞争激烈,景观照明市场承压。但随着市场的放开和经济的复苏,景观照明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恢复。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在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及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发展夜间经济、以文促旅等多项规划。2022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其中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是重点提及方向之一。 在宏观因素影响、供应链冲击、市场需求不振等诸多压力下,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未来头部企业的相对优势会得到更大发挥,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对于研发能力低,交付能力差,不具备资金实力的企业生存空间将被逐渐压缩,拥有较强研发实力及渠道优势的头部企业将进一步强化行业地位。 (二)智慧城市建设带来智慧城市照明云控平台及智慧道路照明新机遇 近年来,在国家战略、政府总体规划、智慧领域、数字技术基础实施等方面,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文件,强调智慧城市需要顶层设计,形成对智慧城市、体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础性建设、主要发展目标的统一认知。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