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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2022年度报告

2023-04-17港股财报别***
东方证券2022年度报告

2022 年报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程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授权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三、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分别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四、公司董事长金文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文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00股为基数,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4,496,793.80元,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2.33%。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陈述,包括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除历史事实陈述以外的所有声明均为或可视为前瞻性陈述。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承担因新数据而公开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此类投资风险,不要过渡依赖前瞻性陈述。 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重要提示 八、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的业务受整体经济及政治状况影响,如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金融及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市场、商业及金融部门的涨跌趋势、货币及利率水平波动、长短期市场资金来源的可用性、融资成本等。作为一家证券公司,公司的业务直接受证券市场固有风险影响,包括市场波动、投资意愿变动、交易量波动、流动性变动及证券行业市场信誉或市场感知信誉。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变动,从而对证券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性风险;在证券市场中因股票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导致价值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失误及不当行为、信息系统故障缺陷以及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公司信息技术系统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和关键数据的保护、备份措施不足,导致公司业务不连续或信息安全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评价的风险;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活动,因此对公司在法律、声誉、合规、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洗钱风险。此外,公司也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对这些风险类型,公司施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经全面覆盖,并明确了相应的主办部门,创建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了相应的技术措施。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请参见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的内容。 重要提示 十一、公司以中英文两种语言标志本报告。在对本报告的中英文版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十二、本报告的分析及阐述,未特别指明的,均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为基础。 目录 页次5 第一节释义 8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28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127 第四节公司治理 2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237 第六节重要事项 27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8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8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293 第十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294 附录一公司组织架构图 295 附录二公司各证券营业部情况 310 附录三公司各期货营业部情况 314 附录四信息披露指引 327 独立核数师报告 333 综合损益表 334 综合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335 综合财务状况表 337 综合权益变动表 339 综合现金流量表 34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A股 指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内资股,于上交所上市并进行交易 《公司章程》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东方证券董事会 中债登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基金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东方证券董事 集团╱本集团╱我们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H股 指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买卖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一节释义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IPO 指 首次公开招股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东方金控 指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证期货 指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投行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证资管 指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证资本 指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证创投 指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证国际 指 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东方金控全资子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除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一节释义 供股说明书 指 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及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5日之H股供股章程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特别注明除外)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与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上海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申能集团 指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综指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 监事 指 东方证券监事 监事会 指 东方证券监事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成指 指 深圳成份股指数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本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的运算结果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证券 公司的外文名称 ORIENTSECURITIES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DFZQ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文忠 公司总经理 鲁伟铭 公司授权代表 宋雪枫、金文忠 联席公司秘书 王如富、魏伟峰 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注册资本 8,496,645,292.00 6,993,655,803.00 净资本 47,377,141,479.67 36,894,565,656.36 公司经营范围: 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核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1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01322947763) 2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银货政[2000]108号) 3 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信息字[2001]8号) 4 开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0号) 5 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 上交所会员部(上交所[2005]) 6 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275号) 7 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试点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函[2004]266号) 8 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6]158号) 9 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6]173号) 10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上交所(上证会字[2007]45号) 11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覆 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351号) 1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 中证登(中国结算函字[2008]25号) 13 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684号) 14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9]475号) 15 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沪证监机构字[2010]132号) 16 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核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17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0555998513B) 18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764号) 19 1号牌照-证券交易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AVD362) 4号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 20 9号牌照-提供资产管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 AVH864) 21 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资格 中国证监会(沪证监机构字[2010]514号) 22 2号牌照-期货合约交易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 AWD036) 23 出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36号) 24 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2]20号) 25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资金部函[2012]4号) 26 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2]481号)上交所(上证会字[2012]167号)深交所(深证会[2013]15号) 27 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中国保监会(资金部函[2012]4号) 28 转融资业务试点及转融通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函[2012]149 号、中证金函[2012]153号) 29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01号) 30 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业务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特 殊机构客户业务的通知》) 31 保荐机构资格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3号) 32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