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A股代码:601607公司简称:上海医药 公司H股代码:02607公司简称:上海醫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1 董事长致辞 打造新时代的“诺亚方舟” 2016年,我初上任时,中国医药行业刚刚开启市场格局重构、规则重建的变革浪潮,仿制药 一致性评价、两票制、集采、医保谈判、优先审评审批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带动行业在过去几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各路“弄潮儿”纷纷涌现,在各条创新赛道上奋勇争先,百花齐放,并开始代表中国登上世界舞台,由后浪走向了前滩。另一方面,新的政策环境在惠民生、控费用、腾笼换鸟的同时,也开启了大浪淘沙模式,驱动药企不停创新升级,丝毫不敢懈怠。一句话,就是“岁月静好的小时代结束了,沧海横流的大时代开始了”。 作为上海生物医药产业龙头的上海医药,在这鱼大水大的时代也是乘势而起,顺势而上,从一家地方医药局成长为中国500强,又从中国500强成长为世界500强。去年,我们以超过2000 亿元的营收,再次作为唯二的两家中国药企之一,跻身《财富》世界500强,位列第430位,比 上一年提升了7位。医药工业也再次进入全球制药50强,位列第41位。医药商业稳居中国第二, 并保持了国内领先的进口药品和疫苗代理服务商的地位。比起2016年,净资产增加超过350亿, 营业收入增加超过1100亿,研发投入增加超过20亿。 过去的五年只是序曲,未来十年将更为风云激荡。中国的肥沃土壤,未来一定会培育出几家世界一流的医药公司,不仅是世界五百强,也不仅是工业五十强,而是足以对标世界一流,能够位列世界前十甚至世界前五的企业。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基于当前的体量,上海医药的发展模式不可能也不应该是独木舟。我们要做的是“诺亚方舟”,以平台的方式,承载“同舟共济”的使命。我把它概括为三个“xīn”: 第一,以创新为舟。上海医药自2017年提出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创新发展战略后,研发投入 从2016年的6.7亿元,快速增长到去年的28亿元,6年翻了近五倍,创新药管线也从16项迅速 增至目前的50项,并在近期完成了2项一类新药的申报上市,正式步入新药研发收获期。 创新管线开花结果的背后,是我们日臻完善的研发体系。近年来,我们不仅建立起了覆盖小分子、大分子、微生态、细胞治疗、高端制剂的完整研发体系,还吸引了一大批创新健将聚拢在我们的“创新生态圈”内大放光彩。通过与优秀创新药企、科学家团队的深度合作,上海医药在生物药、疫苗、细胞治疗、中药、高端制剂等多个领域步步为营。通过与一流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共建“产学研”平台,我们在First-in-class创新赛道上快马加鞭,转化了包括CAR-T细胞治疗等在内的多个前沿项目成果。通过混合所有制法人主体子公司的体制机制创新,我们陆续落地了包括惠永、循耀生物在内的高端创新平台,吸引到全国一流的科学家团队进入研发体系、共赢未来。通过打造境内外不同侧重的创新孵化器,我们将与全球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初创公司达成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生物医药原始创新。在上海,作为上海市重大工程项目的“上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正建设得如火如荼,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张江集团等单位合作共建的“上海生物医药前沿产业创新中心”正式成立;在香港,与香港科技园合作的“生物医药共同培育计划”也正顺利推进。 除了研发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也是我们的一大利器,医药商业板块的非药大健康新业务在去年取得超过40%的高速增长;以高值药品特送和处方流转平台为特色的上药云健康正在推进C轮融资,还有凭“沪惠保”刷屏的镁信健康也于去年完成C+轮融资,以引领趋势的商业新模式引起了业内的极大关注。 第二,以薪火为舟。产融结合既是上海医药的战略,也是特长。我们以资本为薪,与时代共呼吸,与时代共成长,努力壮大中国生物医药的火种。十年前在沪港两地的重组上市,开启了我们市场化与专业化的进程;五年前在港股的闪电配售,支持我们完成了康德乐中国业务的并购, 成为中国第二大医药商业企业与领先的进口医药代理平台;两年前,我们支持上实成立了总规模500亿的生物医药产业基金,致力于推动中国的原创力量形成星火之势;去年,我们完成了五年 来业内规模最大的定增项目,总募资金额近140亿,并引入云南白药作为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同时,借助密切的纽带联系,云南白药、天津医药、上海医药共同建立了“云天上·复兴中华优秀传统中医药产业联盟”,以传承中医药薪火为己任,合力推动着新时代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三,以初心为舟。作为医药人,我们的初心就是为更多人提供美好的健康生活,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以此为纲。无论是通过研发创新,为民众提供更多能满足临床需求的产品、抑或是倾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医药供应链网络,都是为了这一个目的。 我们保障了物资与救命药的供应,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依托全国第二大的供应网络与全国领先的药品生产能力,从生产到配送的供应链各个环节,全力打通了一条保障民众健康的生命线,在不辱使命的同时,业绩还实现了超过10%的逆势增长。 时代或瞬息万变,但我们始终充满信心。“创新之心”将指引我们与时俱进、持续奋进,“资本之薪”将助力我们加速转型、筑牢护城河,“不忘初心”将引领我们坚守使命、正道直行。这三个“XIN”,不仅将支持上海医药走过未来的风风雨雨,也将感召、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共同驶向星辰大海。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 本为3,697,546,1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55,503,164.92元(含税),占当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15%。实施分配后,公司结存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0,224,369,174.20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是指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目录 第一节释义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4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8 第六节重要事项9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9 第十节财务报告12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司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集团”、“集团”、“本公司”、“公司”、或“上海医药” 指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为601607;亦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为02607)或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如适用) “公司章程”、“本章程” 指 (经不时修订的)上海医药的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12个月 “同比” 指 与上年同期比较 “股份” 指 上海医药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包括A股和H股 “A股”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的本公司内资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H股” 指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的本公司外资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在本报告书中,若无特别说明,币种一般均指人民币。 “港元”、“港币”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美元 “AUD” 指 澳大利亚法定货币澳元 “中国”、“国家”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另有所指外,在本报告内“中国”、“国家”一词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上海上市规则” 指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更改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指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它方式更改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控股股东” 指 除另有说明外,为香港上市规则所定义者,包括上实集团、上海上实和上药集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健委”或“国家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药监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监局” 指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医保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CDE”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采购办公室” 指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 “上实集团” 指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 指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上药集团” 指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盛睿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正药业” 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 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山” 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瑞医药” 指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 指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生物医药基金” 指 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药康希诺” 指 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分别由上海医药持股48.958%、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持股1.245%、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持股49.797%) “香港科技园” 指 香港科技园公司 “信谊医药” 指 上海信谊医药有限公司 “上药第一生化” 指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上药睿尔” 指 上海上药睿尔药品有限公司 “信谊医药” 指 上海信谊医药有限公司 “上药信谊” 指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上药药材” 指 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 “上药睿尔” 指 上海上药睿尔药品有限公司 “华氏大药房” 指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上药控股” 指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上药云健康” 指 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镁信健康” 指 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G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