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家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雅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就此做了专门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434,316,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2 第六节重要事项6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7 第十节财务报告9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证监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北制药、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方大集团、集团 指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方大钢铁 指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供销公司 指 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东北大药房 指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贸易公司 指 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EP 指 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东北制药 股票代码 00059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北制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 NORTHEAST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EP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建民 注册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27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27 公司网址 http://www.nepharm.com.cn/ 电子信箱 dshbgs@nepharm.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洋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电话 024-25806963 传真 024-25806400 电子信箱 dshbgs@nepharm.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243490227Y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化。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闫磊、张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8,808,942,628.82 8,145,117,456.96 8.15% 7,384,354,37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0,143,705.54 99,027,108.78 253.58% 12,256,82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2,999,043.75 50,697,043.30 122.89% 15,940,17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08,571,233.20 746,506,483.75 48.50% 570,918,423.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7 257.14%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7 257.14%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8% 2.46% 5.52% 0.30%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13,810,327,971.57 13,179,520,955.66 4.79% 12,165,694,78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59,308,367.75 4,143,733,863.20 10.03% 3,980,603,910.6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353,478,963.48 2,066,545,227.85 2,149,397,962.51 2,239,520,47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332,634.61 44,258,755.14 15,547,485.25 222,004,83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985,985.93 23,085,882.50 32,044,788.42 4,882,38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374,644.73 185,087,987.99 225,222,042.42 435,886,558.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9,301,013.82 3,290,786.47 5,099,727.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667,949.76 66,422,546.21 45,806,272.6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897,828.7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837,141.00 1,640,000.00 600,000.00 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0,915,341.57 -67,186,812.37 -54,124,951.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8,426,541.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337,210.10 6,977,565.93 922,380.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08,891.12 3,183,258.90 142,014.78 合计 237,144,661.79 48,330,065.48 -3,683,346.8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东北制药是一家覆盖医药研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且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的医药制造企业。鉴于医药行业的相对刚性特征,随着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重视程度提升、医疗技术和诊断方法的进步、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增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均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医疗消费预计将延续增长态势,医药制造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 近年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走向常态化运行,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随着逐轮集采不断“提速扩面”、完善规则,我国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从长期来看,集采的推进有利于我国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引导各医药企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改善医药行业销售模式,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近年来,医保控费使得医疗终端的采购与支付行为发生变化,并传导到上游制造业与流通业。国家对化学制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环保等方面的监管趋严,使得化学制药行业资源正在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原料药价格上升促使制剂企业纷纷通过自建原料药生产线或兼并收购原料药生产企业形成制药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接,从而降低在产业链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此外,随着我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行在保障仿制药的质量同时,也对原料药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在集中带量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的双重作用下,“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是政策驱使和企业内部成本控制需求双重作用的结果,将成为医药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具备该特征的医药企业将在成本、工艺以及生产效率上形成优势,进而得以更好的进行成本管控,从而提升差异化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状况1.主要业务 东北制药是方大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前身为东北制药总厂,始建于1946年,曾援建 全国19省市52家医药企业,向外输送干部1,300多人,被誉为我国民族制药工业的摇篮。多年来,公司秉承“为国制药”的初心和使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