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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观察:有关债务置换与展期的建议

2023-02-24张旭光大证券学***
城投债观察:有关债务置换与展期的建议

1、有关债务置换与展期的建议 为降低债务本息的集中偿付压力,可鼓励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使用合适的 金融工具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进行置换。在本文中, 我们将其称为债务置换和展期。 需要说明的是,对隐性债务的置换和展期只是将高息的、剩余期限较短的债务转 化为低息的、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务,并不会降低存量隐性债务的余额。此外,这 个模式亦不会新形成隐性债务,符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大原则。 事实上,这个模式既可以应用于存量隐性债务,也可以应用于未被认定为隐性债 务的其余债务。对后者进行置换和展期,可以给隐性债务的偿还腾挪出空间,同 样可以起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当然,我们应尽量优先推动隐性 债务的置换和展期。置换和展期对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效果取决于金融工 具的利率和期限、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置换的规模、被置换的标的等要素。 金融工具的利率: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方式 进行定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较低,因此可将金融工具的利率 设置在更低的水平。 金融工具的期限:我们建议将期限尽量控制在5年期及以下,这样有利于用相对 较短的时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其中:商业银行可侧重于使用1至5年期的 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选择较商业银行略长一些的期限;其他非银行 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偏好灵活地选择金融工具的期限。 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我们建议更多地利用市场化融资的方式,而不是PSL等 央行资金。使用PSL等资金的弊端相对明显,其会造成可获得和无法获得央行 资金的机构之间产生制度性割裂,影响了两类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 置换的规模:债务置换是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化行为,并不是由某家 银行对全地区所有隐性债务的大包大揽。因此,置换的规模应由城投公司与金融 机构通过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应强求金融机构在短期内将全部存量隐性债 务进行置换和展期。 被置换的标的:我们建议优先选择除标准化债券以外的、剩余期限较短的、利率 较高的债务,因为这类债务形成的还款付息压力更大。此外,我们建议优选级次 较低、债务负担较重的城投公司,因为风险往往首先出现于薄弱环节,应对这部 分城投的风险化解给予更多的支持。 我们相信,若对上述要素选择得适当,那么债务置换和展期便可以形成金融与实 体经济间的良性循环,使城投公司、金融机构在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 担的过程中获得共赢。 2、风险提示 不理性的预期引发市场快速波动。 1、有关债务置换与展期的建议 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这些年,我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 与GDP之比控制在50%以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减少1/3以上。在2022年12 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 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 我们认为,为降低债务本息的集中偿付压力,可鼓励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 使用合适的金融工具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进行置 换。在本文中,我们将其称为债务置换和展期。 需要说明的是,对隐性债务的置换和展期只是将高息的、剩余期限较短的债务转 化为低息的、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务,并不会降低存量隐性债务的余额。此外,这 个模式亦不会新形成隐性债务,符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大原则。 事实上,这个模式既可以应用于存量隐性债务,也可以应用于未被认定为隐性债 务的其余债务。对后者进行置换和展期,可以给隐性债务的偿还腾挪出空间,同 样可以起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当然,我们应尽量优先推动隐性 债务的置换和展期。置换和展期对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效果取决于金融工 具的利率和期限、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置换的规模、被置换的标的等要素。 金融工具的利率: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方式 进行定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较低,因此可将金融工具的利率 设置在更低的水平。 金融工具的期限:我们建议将期限尽量控制在5年期及以下,这样有利于用相对 较短的时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其中:商业银行可侧重于使用1至5年期的 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选择较商业银行略长一些的期限;其他非银行 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偏好灵活地选择金融工具的期限。 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我们建议更多地利用市场化融资的方式,而不是PSL等 央行资金。使用PSL等资金的弊端相对明显,其会造成可获得和无法获得央行 资金的机构之间产生制度性割裂,影响了两类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 置换的规模:债务置换是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化行为,并不是由某家 银行对全地区所有隐性债务的大包大揽。因此,置换的规模应由城投公司与金融 机构通过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应强求金融机构在短期内将全部存量隐性债 务进行置换和展期。 被置换的标的:我们建议优先选择除标准化债券以外的、剩余期限较短的、利率 较高的债务,因为这类债务形成的还款付息压力更大。此外,我们建议优选级次 较低、债务负担较重的城投公司,因为风险往往首先出现于薄弱环节,应对这部 分城投的风险化解给予更多的支持。 我们相信,若对上述要素选择得适当,那么债务置换和展期便可以形成金融与实 体经济间的良性循环,使城投公司、金融机构在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 担的过程中获得共赢。 2、风险提示 不理性的预期引发市场快速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