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领域区块链创新发展白皮书 可信2区02块2链年推12进月计划 主要参与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周洁、李文宇、张倩、魏凯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张乃毓 从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斌、章旭东、朱箭飞、周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程晗蕾、鲁静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史李寅、谢杨洁、王熠泽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仇寿霞、李亚洲、刘诗慧、王勇、仲丽华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蒋鸿铭、陈宋科、李克鹏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霖、蔡斯琪 北京中盾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頔、章锋、吴瑶 目录 一、研究背景4 (一)司法区块链定义4 (二)司法区块链意义6 (三)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市场前景良好7 二、司法区块链产业的生态10 (一)数据来源提供方11 (二)区块链技术提供方11 (三)司法机关12 (四)司法辅助服务机构12 (五)其他参与方13 三、司法区块链系统的应用实践13 (一)司法服务13 1、公检法司管理+区块链的创新实践13 2、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创新实践15 (二)司法辅助服务17 1、区块链+司法鉴定的创新实践17 2、区块链+公证的创新实践17 (三)执法及监督20 1、区块链+监狱管理的创新实践20 2、区块链+市场监督的创新实践21 四、司法区块链的核心问题及解决思路22 (一)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保障23 1、审查数据来源单位公信力以确保证据真实性23 2、以数据生成机制确保证据真实性24 3、以互相印证方式保证数据真实性24 (二)海量数据的存储和读取25 1、混合结构数据的存储25 2、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26 (三)数据流转安全和隐私保护27 1、跨链技术可靠支撑数据流转27 2、通道隔离和访问控制确保数据隐私安全28 3、预言机实现跨系统数据调用的接口安全30 五、司法区块链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30 (一)单链架构面临存储瓶颈30 (二)产品和服务缺乏权威且客观评估机制31 (三)跨链整合仍面临标准化等问题31 (四)跨链有待解决数字身份统一认证32 (五)区块链证据应用存在隐私泄露风险33 六、展望建议34 一、研究背景 (一)司法区块链定义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拥有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把法律用于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处理,以及对这些案件的处理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律活动1。在中国,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专指审判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活动,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依法对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等活动。广义包括所有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它对法律的运用、解释,以及通过对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进行侦查、审判并以此为目的所进行的全部有关的活动2。故而,除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院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3,还包括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业务,以及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调解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参与的司法活动。各项司法活动在管理上相对独立,实务中却紧密相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的重要原则,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确认法律事实,正确、公正地执行和适用法律,是司法的核心。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机关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成效显著,但公平正义 1《中华法学大辞典·法理学卷》 2《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 3“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依然是司法活动的永恒目标。公平正义体现在每宗案件中,而事实真相则藏在每个证据的背后。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迅速发展,电子数据正在或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证据形式。欲最大程度地“还原事实”,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有必要建立司法领域的数字可信体系,以促进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实现。司法区块链将区块链的可信存储、可信计算能力,与严密、规范的司法程序规范相结合,力求覆盖司法机关工作全流程,旨在建立起司法业务数字可信体系,助力司法机关履行职能,协助法律职业共同体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司法区块链与其他区块链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数据存证方式不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区块链存证均采用哈希存证的方式,即对需要存证的电子数据计算哈希值,再将哈希值上链保存,数据本体保存于独立的存证管理系统的文件存储和数据库中,这与司法活动的查明事实的重要需求仍有相当差距。司法机关和法律职业共同体更加希望实现从源头对电子数据内容的固化,最大可能保障电子数据的原始或真实状态,从而确保案件证据材料、卷宗材料等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因此司法领域更强调对电子数据本体的固化保存,防止非法手段对电子数据本体的随意篡改、伪造和灭失。二是数据存证目的不同。司法区块链不仅关注数据的上链固化保存,更加关注对存证数据“可信”价值的挖掘。除了版权保护方面数据存证内容有一定的交易保护目的外,绝大多数的电子数据存证目的在于可信价值的共享和应用。一方面可以由区块链直接利用链上数据,结合链上智能 合约、链下可信扩容计算等技术,产生司法业务所需的可信计算结果,如隐私计算利用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多方计算等算法,在不泄露链上保存的敏感数据内容的前提下,产生业务所需的隐私计算结果。另一方面,由于司法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参与部门众多,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信,建立不同部门、司法区块链之间的互认互信至关重要,通过提供跨链互联和跨链协同,有效提升司法业务协同效率。 (二)司法区块链意义 司法区块链以技术可信强化了司法可信。区块链可信特点与司法“发现事实、适用法律”的目标天然契合。区块链的共同治理、防篡改、防灭失、可留痕等技术特点,能够从源头上固化电子数据,最大可能的保障电子证据原始取得效力,建立面向司法的固证、存证、示证、验证全链证据服务区块链应用体系。司法区块链建立的数据信任技术及认定标准,将为区块链技术在其他行业应用提供最高层面的国家司法制度保障,为区块链技术全面普及提供基础支撑。 区块链有效弥补电子数据的天然不足。电子数据存在无形性、脆弱性、技术依赖性、易篡改性等特殊属性,而在实际案件中许多法官又缺少相应的验证数据真伪的技术标准和实操手段。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存在固化难、保全难、审查难、跨部门协作互信难等问题,而互联网的电子数据体量大、传播快、易灭失、难追溯等天然特点又进一步放大了电子数据的证据审查的难度。区块链的出现已有效弥补这些不足,使得电子数据到可信数据,再到被法院采信为法律 事实这一可信延伸成为现实。 区块链与司法的结合,将推动诉源治理效率提升,促进司法活动降本增效。利用区块链技术,当事人可以自助调取可信数据用以举证,法院可以自动核验、自主审查相关数据,减少在个案中对司法鉴定、公证机构的依赖,将举证、质证、认证的时间从几个月减少为数分钟乃至一瞬间,将证据从一大摞卷宗转变为固化在每个区块链节点上的电子数据,成本从上千元降低到几块钱甚至免费,从而大大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诉讼成本。同时,高质量的证据也使得大量案件不再需要进入审理程序,通过诉前调解、示范判决 司法区块链促进了司法工作模式的革新,带来更多的新机遇和新起点。分布式账本、共识算法、数据防篡改、零知识证明、智能合约可信计算等均是区块链的核心技术能力,可概括为“可信数据”及“可信计算”能力。区块链技术以确定可信的事实(可信数据)加上法律规范的公正执行(可信计算)为法治工作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新思路,有效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伟大目标的实现。正如2022 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促进司法公信、服务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市场前景良好 电子证据和在线司法服务广泛普及,电子数据存证需求巨大。 2018年即有企业进行的抽样统计显示,73%的民事纠纷涉及不同类型 的电子证据4。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全国法院在线立案 1143.9万件,在线调解量超过1000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除法院外,检察院、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也纷纷创新在线服务模式。随着在线诉讼、卷宗电子化、流程无纸化日益普及,各类司法活动将产生巨大的电子数据存证需求。 网络版权市场快速增长,维权意识日渐提升。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创新型行业,对于产权类司法服务需求大增。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网络中数据体量、传播速度的指数级增长将进一步促进网络版权市场的扩大。从2013年至2020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一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27.3%。2020年用户付费规模5659.2亿元,伴随也产生了大量版权侵权纠纷发生。2020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70.7%是著作权案件,同比上升6.97%5。2021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2968件,比2020年上升22.33%。利用区块链存证技术,版权方可以对版权内容和版权形成时间实现准确记载,精准确权。除具有确权功能外,区块链还可完整记载版权交易链条,形成版权转让凭证,避免重复转让、多次转让问题。可见,区块链技术能以低成本实现数字版权的快速交易、确权存证和高效维权,从而利于激发优质作 4风语者科技统计 5http://www.h2l.cn/news/202104/newsif_16838.html 品创作,推动付费模式可持续发展,维护创作者合法权益,势必在版权保护的市场浪潮下,得到充分应用。 司法区块链存证数据法律效力得到权威认可。2018年9月,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的电子数据作出司法解释,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首次得到确认。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系统性地规定了关于“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即通常所谓区块链存证证据)的审查方法和法律效力。其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随着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法院的深度应用,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技术能力或将得到更多法律上的肯定。 司法改革不断深化,跨部门可信协同生态显现。近年来,各司法 机关之间、司法机关和其他单位之间的数据协同受到了普遍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第六节“充分利用区块链联盟互认可信的价值属性,服务经济社会治理”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划和展望,基于区块链的跨部门协同有望实现。如:保护知识产权。构建与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区块链平台的跨链协同机制,支 持对知识产权的权属、登记、转让等信息的查询核验(第二十一条);构建与市场监管、产权登记和交易平台等区块链平台的跨链协同应用机制,支持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股权变动、企业间关联关系、不动产和动产权属状况、融资租赁、贵金属交易等权属登记和交易状况信息的查询核验(第二十二条);构建与数据权属、数据交易等区块链平台的跨链协同应用机制,支持对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等过程信息的查询核验和智能合约处置(第二十三条);构建与金融机构区块链平台的跨链协同应用机制,支持对金融贷款合同、信用卡等审批、履行、违约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