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的商业模式 研究报告 (概要版) 数据交易商业模式探究项目组 2019年3月 上海玛娜数据科技发展基金会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出品 数文明(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科技大学 特别感谢 张唯、姚江涛、廖湘岳、袁田、刘海涛、胡晓萌、罗文东、张炳剑、 姚伟新、赵愚、郝晨旭、胡影、姚志伟、苏广科、李楠 成鹏飞、张天平、汤小平、周志强、赵振军 项目指导 涂子沛 报告撰写 叶俊杰、刘飞燕、王蕾、石磊峰、 吴丹、杜为兮、石大义 版面设计 夏文轩 在当前复杂的外部环境下,数据交易正在经历冰与火的淬炼,谨以此报告 敬献给那些正行走在解放个人数据价值、创新数据交易商业模式道路上的先 行者。 数据交易商业模式探究项目组 摘要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正在到 来,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正在成为必须和必然,围 绕数据所有、使用、定价、交易等的过论一直是 业界的热点,“数据开放”、“数据市场”、‘数 据银行”、“数据公约”等关于数据如何跨组织 跨部门进行共享和交换一直是很多业内人士关心 的问题,尤其是对数据交易的市场机制和运营模 型进行探讨,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数据交易商业 模式,是产业界和学术界都驱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项目组围绕数据交易的商业模式的相 关问题展开研究,期望能够在解放个人数据价值 的基础上,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全社会数据开放 和共享机制的形成,为再造一个全新的基于数据 文明的商业生态提供理论基础。 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 当前国内外数据交易的商业实践的分析:二是对 数据交易的基础环境的系统梳理,包括基础设施 法律环境和市场机制三个部分:三是在前两个方 面的基础上提出数据交易商业模式的整体框架 以此框架为基础,对已有的数据交易商业模式进 行全面的归纳和总结,对未来数据交易商业模式 进行探索。 研究报告的主要观点和结论有如下几点 ①近年来,数据交易商业实践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所突破。在广度上已经覆盖了政府 行业、企业与平台、个人,在深度上从最初的直接交易和数据市场等简单模式向复杂模 式发展,如授权转移模式和以对数据进行深加工为特征的数据平台模式。 ②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将日益强化,个人对自身数据权益的认识正日益觉醒,困扰数据 交易领域的产权制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③)数据的存储、处理和传输技术日益成熟,能满足大规模数据交易的需求,数据确权和 计量方面的技术会成为下一阶段产业界和学术界攻关的热点,新的解决方案正不断出现。 ④)数据交易的基础设施、法律环境和市场机制日益完善,数据交易供需严重失衡的现状 将逐步得到改善。 ③“加入授权与问责制的数据平台模式’将为个人受保护数据加入数据流通提供条件。 ③在个人数据权益日益觉醒的背景下,需要创新性的考虑加入收益权的情况下数据交易 模式应该如何应对,“数据银行‘和,数据信托”模式为此做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 数据交易、数据流通、数据共享与开放、商业模式、数据权属、数据市场、数据平台、 数据衍生品、匿名化数据、受保护数据、数据资产、身份认证、授权与问责制、数据银行、 数据信托 目录 1.绪论 1 1.1项目背景与研究意义 2 1.2相关概念和术语定义 1.3报告各部分的关系 3 2.数据交易的商业实践4 2.1大数据交易中心发展情况 5 2.2数据交易平台发展情况 5 2.3政务数据与行业数据开放与共享平台建设情况 5 2.4企业大数据应用情况 6 3.数据交易的法律环境 7 3.1数据交易的立法背景 8 3.2数据交易立法现状 9 3.3数据交易法律环境未来展望 9 4.数据交易的市场机制 10 4.1数据交易的产权制度 11 4.2数据交易的供求机制 11 4.3数据交易的价格机制 12 5,数据交易的基础设施 13 5.1数据存储与处理技术 14 5.2数据确权技术 14 5.3数据通道与数据计量技术 15 6.数据交易商业模式的整体框架 16 6.1数据交易的商业模式框架概述 17 6.2数据交易的客体 18 6.3数据交易的主体 18 6.4数据交易的流程与环节 19 6.5数据交易标准 20 7.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应用 21 7.1基本数据交易模式 22 7.2数据平台模式 23 7.3数据银行与数据信托模式 24 8.结论 26 1.绪论 1.1项目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年来,数据交易已从一个概念成长为一个产业,进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商业模式 但是随着数据交易的兴起以及大数据应用的日益广泛,数据权属不清、个人隐私数据泄露 等问题纷纷浮出水面。数据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而法律法 规不够完善、数据权属不清、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商业模式不够成熟等是导致这些问题频 发的根本原因。 随着渐趋产格的数据保护法案的出台和用户对自身数据权益的日益觉醒,数据交易产 业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推动数据交易的合规化、标准化,探素新的数据交易商业模式 成为未来一段时期行业发展的方向。一方面,商业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以应对新的 环境,如Prifender等公司引入数据主体的授权以实现受保护数据的合规流通;另一方面 商业模式的创新能有效促进个人和企业参与数据流通的积极性,如中航信托通过与入数据 信托模式,实现数据主体、数据控制者、数据运营者等多方的收益共享就是一种非常有益 的尝试。 数据的交易催生出了一个新的经济学研究领域,它融合了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 信息、安全、伦理等多入学科。然而现有的经济假设还不定以为数据交易提供充定的理论 依据,因此,针对数据这一具有可复制性、隐和性等特征的特殊商品,对数据交易进行了 有益的探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重要的是,数据交易商业模式的研究不仅能够为相关 企业的经营模式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提高企业实力,还能引导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促 使数据交易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海量的数据分布在政府、企业等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和各类互联网平台中,盘活数据资 源,促进数据应用及交易变现成为新的需求。数据交易能促进数据资源商品化,推动数据 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变,破除数据孤岛,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有效支撑大数据应用的蓬勃发展。 数据自由化流通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而科学、规范的数据交易商业模式是实现 数据交易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打击非法数据交易、建立良好的数据交易市场环境的有效 保证,对促进大数据产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1.2相关概念和术语定义 数据交易是指数据供方和数据需方之间以数据商品作为交易对象,按照共同遵守的交 易规则和定价机制对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的价值的交换。广义的数据交易涵盖了 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流通与数据互联等方面。 数据权属是指存在于数据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支 配权、知情权、可透忘权、收益权等等。数据权属是大数据产业的逻辑起点,决定了数据 权益的分配方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数据交易规则及其商业模式。 数据资产是数据控制人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其享有的与数据有关的一切权益的总和。 同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一样,数据资产首先是一种资源,可以通过合理应用创造价值 数据交易商业模式是指在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主体、数据平台等通过什么途径或方 法实现数据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的让渡,进而获得收益。 1.3报告各部分的关系 本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交易的商业实践,数据交易的法律环境、市场机制、基础 设施,数据交易商业模式整体框架和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应用等部分,从多层面、多角度研 究数据交易及商业模式。 2.数据交易的 商业实践 2.1大数据交易中心发展情况 大数据交易平台作为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可以促进大数据交易健康发展。从2014年 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和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创立,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数据交易(数 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流通、数据互联)已经从一个概念成长为一个产业,全国各地纷 纷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其中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钱塘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数据 交易中心、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平台、哈尔滨大数据交易中心等较为典型。 2.2数据交易平台发展情况 与数据交易中心为我国首创不同数据交易平台在国外出现较早,如Factual Infochimps等都是在本世纪初就开始运营.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Factual、BDEX Infochimps、windowsAzureMarketplace,ClearStory、Prifender等。国内典型的企业有 数据宝、发源地、数据堂、友盟+等。数据交易平台有两种来源,大部分是做数据汇集 处理和加工的数据平台企业从原有业务向数据应用和数据流通方向发展,如Factual、发 源地等:亦有部分从纯数据市场向数据深度处理分析发展,如Infochimps、友盟+等。 2.3政务数据与行业数据开放与共享平台建设情况 大数据时代,政府与行业数据的开放共享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都在积 极探索并制定数据开放政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政务和行业数 据能更加透明化、公开化。 许多国家或地区正逐步建立相关数据开放网站来实现政府持有数据的有门槛或者无门 蓝的升放,在欧盟、英国、美国等者都有开放的数据网站。早在2015年,“数据开放共享 就被确立为我国大数据战略的核心,据统计,截止2018年10月,我国市级以上政府公开 数据开放平台共计35个,其中上海、北京、武汉、深圳、贵阳等城市的政府公开数据开 放平台的建设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行业数据开放与共享平台也有很大的发展,国家工信部2018年9月公示的大数据产 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中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有十个,包括陕西物 流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黄金矿山产业大数据平台、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全国水档大数 据公共服务平台、纺织行业‘三品”提升大数据支撑平台等。 除政府部门与行业的数据开放与共享平台外,一些大数据公司与政府部门合作运营的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也开始涌现。这些平台着力于探索大数据在智慧城市、政府决策、政务 咨询等方面的应用,如CityDO、国信优易数据有限公司、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 司等。 2.4企业大数据应用情况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数据的价值,拥有数据的企业在利用这些数据优化自身经 营决策之余,开始开发面向客户的数据衍生品,部分企业则建立数据平台以满足客户对数 据的需求。如京东建立了京东万象平台,华为设立了云数据中心、联通成立了联通大数据 有限公司,阿里推出了生意参谋等。 3.数据交易的 法律环境 3.1数据交易的立法背景 1)个人隐私侵犯案件频发 近年来个人信息外泄事件时有频发,仅2018年上半年国外媒体就披露多起信息泄 露事件。如Facebook、Panera、PumpUp、MyHeritage、Ticketfly、Exactis等,国内则 出现美团、58同城、京东等大型平台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还出现用户酒店住宿信息泄露 华大基因泄露等事件。在2018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 问卷调查中显示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85.2%,没有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 情况的人数占比为14.8%。被泄露的个人信息(甚至包括公安系统的网格照片’)成为 电信诈骗提供佐证的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