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cienc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赛恩斯科技园办公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70.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9.18元 发行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9,482.666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的市场推广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有色行业重金属污酸、废水处理存量市场整体以传统治理方法为主,如石灰中和法等工艺,占比达到90%以上,公司的新技术主要在新建、扩建、搬迁及技改等增量市场中推广。与传统治理方法相比,在重金属污酸、废水治理领域,公司研发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由于技术路线差异较大,一般初期建设投资较大,后续运营也需要配备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客户的资金要求和技术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实施风险。并且,公司拥有的污酸资源化治理技术于2017年前后才开始成熟并在有色行业推广应用,于2018年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污酸治理新技术成功推出的时间较短。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及环保监管日渐严格,虽然有色行业重金属污酸、废水处理新建和扩建的增量市场及存量市场的技改项目更倾向于采用新技术,但是公司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完全被市场接受仍然需要一个过程,如未来行业技术趋势发生变化,公司没有及时调整技术方向,将对新技术推广带来不利影响。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属于政策驱动型行业,如国家监管政策趋于缓和,市场需求减弱将增加公司新技术的推广周期延长风险。随着竞争格局改变,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新进入企业数量和新技术开发投入增加,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广竞争风险加大,如果未来推广不利,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应收质保金余额)分别为14,441.99万元、15,894.35万元、16,497.51万元和15,656.44万元,占各期解决方案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36%、93.06%、105.52%和270.59%,余额和占比基本上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期间,随着业 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地方政府出现财政拨款审批时间延长、财政资金紧张拖延付款、下游客户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一方面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细分行业的客户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以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为主,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按照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占比较高,分别为61.15%、59.83%、52.72%及69.67%,其中,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4.39%、75.48%、62.31%及87.31%;2019年至2022年1-6月运营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83.79%、82.83%、84.76%及88.22%,其中,来自报告期内累计运营服务业务收入金额前两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报告期运营服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7.21%,对前两大客户依赖性较大;2019年至2022年1-6月药剂销售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4.20%、76.58%、78.92%及78.81%,其中,来自报告期内累计药剂销售金额前两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报告期药剂销售总额的比例为65.94%,对前两大客户依赖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主要客户流失,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合计持有公司44.27%股权,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共同控制公司。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为兄弟姐妹关系,已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涉及公司决策事项时,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应采取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如果《一致行动协议》未能有效履行或有效期届满,则可能导致上述一致行动执行不力,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五、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虽然政府部门采取了有效的防控措施,国内的新冠疫情也已经得到有力的控制,但是新冠疫情输入性风险依然存在,并且出现了国内局部爆发的情况。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企业和政府类客户,其环保工程的开展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政府及企业环保设施的新建、扩建及原处理设施的技改升级等新项目,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延迟实施;另一方面,已完成立项的环保项目、开工及施工推进也会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带来一定的困难;最后,公司的新技术的前期业务拓展和现场实验,也会因新冠疫情而增加一定的困难。因此,如果疫情再次蔓延或者反弹,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细分结构变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下降及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 5,786.13 27.62 15,634.69 40.68 17,078.93 47.94 33,306.30 71.36 药剂销售 4,718.10 22.52 9,426.15 24.53 9,306.84 26.13 9,169.71 19.65 运营服务 9,685.02 46.23 11,583.36 30.14 7,197.87 20.21 4,167.52 8.93 其他 759.13 3.62 1,787.49 4.65 2,039.45 5.73 27.31 0.06 合计 20,948.37 100.00 38,431.69 100.00 35,623.09 100.00 46,670.8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细分结构有一定变化,其中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收入从2019年度的33,306.30万元下降至2021年度的15,634.69万元,相应地,收入占比从71.36%下降为40.68%,2022年1-6月进一步下降至27.62%,而运营服务收入从2019年度的4,167.52万元上升至2021年的11,583.36万元,与其同时,运营服务收入占比从8.93%上涨至30.14%,2022年1-6月进一步上升至46.23%,药剂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整体有小幅度增加,收入占比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变化略有波动。 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在报告期下降明显。2019年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高主要是受益于2016年以来国家和各地地方政府环保法规和环保新标准的密集出台,2018年国家将重金属污染物作为一种特定的专项污染物真正纳入专项管控,且2018年是国家污染防治的攻坚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开展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因此各地污染排放未达新标的企业和污染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对环保治理的需求持续高涨,出现一个需求小高峰。截止2018 年末,公司综合解决方案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约2.81亿,大量订单陆续在2019 年实现收入,导致2019年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高。 2020年公司综合解决方案大幅度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行业,该行业周期性较为明显,其大额的环保资本性投入受经济大环境和国家出台具体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也使得公司在承接这类解决方案业务订单在年度之间有一定波动。因此,公司主动调整业务战略,从早期主要承接完整的解决方案类项目,以追求大项目和高收入为目标,开始转变为更重视解决方案中的技术服务类业务,并以核心技术服务带动药剂销售和运营服务等业务的发展,即构建以核心技术为基础,综合解决方案为载体,以专用药剂销售及运营服务为抓手的“三位一体”的经营体系,同时自2018年开始,公司对综合解决方案中所涉及的工程施工业务,一般会建议由客户自建,而将更多的资源专注于技术方案设计、定制化设备系统集成及专用药剂产品等体现公司核心技术方面。此外,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一方面,政府及企业环保设施的新建、扩建及原处理设施的技改升级等新项目,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延迟实施;另一方面,已完成立项的环保项目、开工及施工推进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带来一定的困难;最后,公司的新技术的前期业务拓展和现场实验,也因新冠疫情而增加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公司业务战略的主动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的被动影响下,2020年相关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下滑明显。2021年公司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仍有小幅的下降,但是从产生收入的解决方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