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每日信息速递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 ·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2022.11.21 · 【财经要闻速递】 证监会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 统一资金管理规则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再深化 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发布 两部门: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 商业汇票业务规范时隔25年迎修订 【行业要闻速递】 证监会发布七项金融行业标准夯实科技监管基础 银保监会:满足一定要求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和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上海发布车路协同创新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G15、G60等高快速路数字化改造 国家邮政局:10月份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完成1127.9亿元同比增长3.8%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发布 【个股重要公告】 大族激光:拟分拆控股子公司上海富创得至创业板上市 东方日升:拟27.57亿元投建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广生堂:一类广谱抗新冠口服小分子创新药GST-HG171启动一项研究者发起的IIT研究并获伦理委员会批准 康泰生物:新冠病毒灭活疫苗Ⅲ期临床试验获得关键性数据 顺丰控股:10月份速运物流业务营收同比增长6.52% 韵达股份:10月份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58% 申通快递:10月份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83% 星网锐捷: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将于11月21日在创业板上市 吉林化纤: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首条碳化线开车 宋城演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方面拟协议转让合计10.02%公司股份 分析师:徐伟 资格证书:S1330514080001 联系邮箱:xuw@hxzb.cn 联系电话:028-86199181 相关研究 每日信息速递2022.11.18 2022.11.18 每日信息速递2022.11.17 2022.11.17 每日信息速递2022.11.16 2022.11.16 【财经要闻速递】 证监会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 拟优化审核注册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全流程执业规范 公司债券市场迎来改革举措。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新起草的《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征求意见稿》对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了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优化公司债券审核注册机制、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存续期管理、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四方面12条措施。 《指导意见》则主要从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依法加强监管、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等五方面14条措施,推进债券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优化公司债券审核注册体系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 《征求意见稿》优化了公司债券审核注册体系,包括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强化“受理即纳入监管”要求,健全与注册制相适应的事中事后持续监管机制;加强对交易所发行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廉政监督机制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做好融资统筹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严禁挪用募集资金等行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严禁挪用募集资金等行为。 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高了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对弱资质企业加强把关,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中介机构执业能力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征求意见稿》还对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作了安排,要求持续完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健全债务管理工具相关制度安排,鼓励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违约债券有效出清,并提出加大对债券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适应不同债券类型和风险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 对中介机构债券业务全覆盖完善立体追责体系 从项目遴选把关、信息披露、发行承销、受托管理等环节,《指导意见》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提出了全方位要求,集中解决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债券审计业务的风险评级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并对会计师和律师执业全流程质量控制提出明确要求。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机构应提高执业质量。 同时,《指导意见》强化了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突出了防范债券发行中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廉洁风险点,要求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自觉强化法治意 识、诚信意识,健全投资者教育与信息沟通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和强化公司债券承销分类管理等,并完善了立体追责体系,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未勤勉尽责、“结构化”发债和返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稽查处罚力度。(上海证券报) 统一资金管理规则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再深化 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中国债市开放明显提速。受访人士认为,随着境外资本参与中国债市的投资交易细则进一步完善,外资参与中国债市的热情将进一步提升。这对于丰富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人和投资人群体、推动形成更加开放的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升外资参与中国债市热情 《规定》统一规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其中诸多便利投资交易的举措和变化颇受市场关注。比如,在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方面,《规定》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规定》在整体沿用和吸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取消了境外投资者在柜台交易的3家对手方数量限制,进一步赋予市场主体更多选择权,也彰显对外开放的态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 此外,《规定》还进一步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规定》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分析称,此举一方面将打消外资投资汇出入的“顾虑”,提振外资参与热情,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规模将稳步上升;另一方面,境外投资机构可自主选择投资币种,并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进行人民币跨境收付等,有助于降低境外投资机构汇率波动风险,并提升人民币跨境投资与储备需求,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有业内人士表示,允许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项下与直接入市项下的资金相互划转、放宽外币汇出比例限制等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便利和优化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汇兑、风险对冲等资金管理,是中国债券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有助于提升外资参与中国债市的热情。 遵从“一套制度规则、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 资金管理是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规定》的出台,是债券市场开放政策的配套举措。 今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在开放层面频频迎来制度红利。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下称《公告》),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公告》统一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和跨境资金管理,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作为《公告》的配套法规,此次发布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并明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规定》遵从《公告》“一套制度规则、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在多方面进一步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资金管理政策。 德意志银行中国债务资本市场主管方中睿表示,一系列措施使外国投资者能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所有类型的产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境外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和投资者类型的多元化。 多层次、多角度中国债市开放持续进行中 在中国金融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化的背景下,《规定》的便利化措施,也为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打开空间。 过去几个月,全球金融市场面临剧烈波动。“海外市场深受地缘政治和货币政策结构性变化的影响。境内人民币市场的稳定环境,使境外投资者不断加大对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和全球人民币业务的重视,也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窗口机遇。”方中睿表示。 作为全球第二大债市,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体系完善过程。“我们看到,在监管机构的推动下,债券市场运行框架下的各项细节正不断完善,对境外投资者的开放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汇丰中国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部联席总监张劲秋表示,随着各项举措陆续推进,各市场参与者日益活跃,中国债券市场将继续保持其长期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进来。 围绕后续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思路,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和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上海证券报) 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发布 129只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37家机构入选销售机构名录 广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和销售机构名录终于揭晓。上海证券报记者从证监会了解到,截至11月18日,共计40家基金公司旗下的129只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与此同时,37家销售机构入选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当前,随着个人养老金业务不断推进,已有多家基金公司旗下养老目标基金增设Y份额,并有望在下周启动销售。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标志着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金事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发布 截至11月18日,共有易方达基金、广发基金、汇添富基金、富国基金、华夏基 金、嘉实基金、中欧基金、华安基金等40家基金公司旗下的129只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范畴。 与之同时公布的,还有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共有37家销售机构进入名 录,其中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证券公司和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根据安排,后续在名录更新过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平台和中登公司基金行业平台将通过系统对接,实时更新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及基金销售机构名录;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名录为每季度特定时点更新名录。 在证监会每季度更新名录前,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和基金销售机构,在纳入相关平台后,即可参加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广发基金表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公布,体现了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金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多产品入选名录,将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的投资选择,有利于投资者根据名录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收益偏好的产品。同时,该名录的动态调整机制,也有利于行业在良性竞争中不断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Y份额最早下周开卖 紧跟个人养老金业务推进的速度,11月11日以来,多家基金公司陆续发布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