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人接二连三因“不当朋友圈”被处罚! 前言/Introduction 避开“雷区” 互联网时代,朋友圈,自媒体,是保险人 发布信息的重要渠道。但保险人朋友圈的内容是不能随意发的,因为朋友圈的内容已经成为监管处罚的重要依据,那保险人应该如何发朋友圈才不会中招呢?一起来避开下面这些“雷区”! 一、招聘类:关于招聘保险销售人员 以“行政总监”、“储备经理”、“金融人才”、“社区专员”、“售后服务专员”、“内勤管理”等误导性广告招聘实际有业绩考核要求的保险销售人员。 唆使、暗示、放任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到其他公司职场、培训场地等,采取游说、鼓动等方式,宣传策动其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转入本公司。 24 以“某央企”、“某金融集团”等模糊主体招聘从业人员,承诺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底薪、管理岗位,但实际上招聘的是保险代理销售人员,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 以群发短信、盲打电话或通过微信群向不特定的人群发送信息等不当宣传手段,怂恿保险销售人员无序、频繁、大量流动。 13 二、资料类:关于印制传播销售、宣传、培训资料 使用未经授权的统一印制的宣传材料,擅自设计、印刷、编写、制作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带有公司LOGO、名称的行销辅助品。 摆放、张贴、展示、放映、传播不符合规定的销售话术、宣传资料、培训课件。 56 冒用、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近等有可能使保险消费者混淆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 7 通过微博、微信、博客、QQ等个人社交软件宣传保险产品时,随意篡改、包装及添加个人对保险产品不一致或者易引人误解的描述。 从业人员擅自编发或转载未经公司审核的保险营销宣传信息,或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网站、微博账号、微信公众订阅号等,发布公司动态、保险产品及服务信息。 89 10 未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使用“政府部门指导”、“监管机关支持”等图文表述进行营销宣传。 三、声誉类:有悖公序良俗与损害行业声誉 11侵犯人格尊严,未保护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 违反社会道德,引起社会舆论负面反映,包括以高额身故理赔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等。 12 暴露客户个人隐私,损害消费者以及关系人的个人情感。 13 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贬低、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人员、产品、形象和信誉。 14 利用监管处罚信息、媒体负面报道、社会突发事件等,恶意贬低、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人员、产品、形象和信誉等。 15 组织、参与、配合“恶意代理退保”活动,通过恶意贬低、诋毁保险公司、产品、形象和信誉,诱导客户非正常退保、转保、投诉,损害保险当事人及关系人的正当利益,破坏行业社会形象。 16 17销售人员出于个人利益,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原保险合同,实际是将投保人的保单退 保又重新投保。 18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返还佣金、赠送礼品、保费打折、赠送保险等方式诱导或误导销售,使用“现场签单送好礼”、“买保险送加油卡”、“价格特惠”等用语。 炒停或限购期过后,宣称延期销售或一段时间过后,继续销售原产品,以及炒停期间宣称该产品是最好的,新产品推出后宣称新产品更好。 四、曲解类:曲解法律法规或利用政策制度宣传炒作 曲解或片面宣传已生效或未颁布法律法规。 19 “保险公司不得破产”、“保险可避债避税”、“保险是不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遗产税将开征”等。 宣称产品停售或捏造虚假政策信息宣传。 20 “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将被列为免责病种”、“监管文件要求,此类产品将停售”、“监管已发文,此类产品价格要上调”等。 以产品停售或执行监管新政为由营造紧张气氛进行宣传销售。 21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仅此一天”、“最后x天”、“抓住最后机遇”、“今天不买,明天就涨价”、“领导审批才能买”等。 以限时限量购买为由进行宣传销售。 22 “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抢购”、“特供”、“只卖*个亿”、“卖完即止”、“刷押金占名额”、“先刷押金,我替你垫交保费” 23 五、宣传类:不当比较、承诺或混淆概念夸大宣传① 24 历史较高收益或保险合同未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或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年收益5.5%,稳赚不赔”、“保证收益5%”、“收益率不低于4.5%”等。 25 使用比率性指标把本公司保险产品收益与其他保险公司产品或银行、国债等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简单、片面的比较。 “分红远远高出银行同期利率”、“分红加生存金,合起来比银行利息高”、“结算利率远高于*年期国债利率”。 未严格按照高、中、低三档进行红利演示,片面强调高收益,未介绍分红险红利分配的不确 26定性、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连险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及初始费用扣除情况。 擅自利用学术机构、社团组织、专业人士、明星代言等名义推荐保险产品或作片面比较,以欺诈 或引人误解方式对保险产品或保险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27 利用行业数据不当比较、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保险营销宣传。 28 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 29“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 五、宣传类:不当比较、承诺或混淆概念夸大宣传② 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 30 “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年存**,固定返**”、“投资计划”、“最安全最稳健的理财产品”、“开 户”、“存款”、“储蓄”、“返本”、“活期账户”等。 淆保险产品的开发主体。 31“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合作开发产品”等。 过度夸大宣传商业保险功能、贬低社会保险。 32 夸大保单质押贷款(含保单借款)功能,以保单质押 贷款为噱头诱导客户购买保险。 不符合实际对公司过往业绩或保险产品作虚假或夸 大表述。 33 如实介绍还款周期、借款金额与限额等,使用“随用随取”等。 34 “世界级”、“国家级”、“最高级”、“最有 使用与事实不符、没有来源、未经核实和禁止披露的数据和信息。 35 价值”、“最佳”、“最好”、“最强”、“最优”、“市场唯一”、“独一无二”、“史无前例”、“性价比最高”等极限词汇。 未经核实的重大疾病生存率、肿瘤发生率、意外事故、理赔数据等。 对外发布的公司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与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不一致。 36 合作项目、商业模式、战略规划、未来发展情况的不实描述、预期描述。 六、告知类:隐瞒、不明确告知或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① 未按合同条款说明保险责任,曲解或夸大保障范围。 “什么都能保”、“什么都能赔,花多少报多少”、“所有事故均能赔”。 未在投保前就责任免除、免赔额、赔付范围、赔付比例、赔付限额或保险金额、豁免保费 (增加)、解约损失等事项进行提示说明或提供准确信息。 37 38 未向消费者介绍犹豫期、观察期起算时间及期间,犹豫期前后退保的差别、犹豫期内投保人享有的权利以及观察期内出险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二次投保观察期需要重新计算等。 39 未向消费者介绍保险期间、缴费期限、宽限期、保费组成、每年缴费日、缴费方式、现金价值及费用扣除情况。 40 未如实说明不按期缴费可能导致保单失效的后果,如失效期出险不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需要二次核保,失效超过两年保单可能永久失效等。 未向消费者如实介绍短期健康保险续保要求,未如实说明短期健康险二次投保可能需要面临加费或再次核保,或隐瞒停售后的不可续保风险等。 41 “本产品可续保至**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周数”、“不会因您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或者“不会因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变化情况而拒绝重新投保申请”、“续保时不再对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 六、告知类:隐瞒、不明确告知或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② 赠送保险事项与监管要求不符,宣传赠送保险实际为附加万能险账户。 42 “买一赠一”、“买保险送复利账户”,赠送保险次年需要重新购买,但未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销售人员教唆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健康问卷、保单回执等相关资料上签字;教唆他人代替投保人抄录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语句等;或对于代签行为未进行阻止,如亲属之间的代签行为;诱导投保人不如实填写健康问卷、职业类别等。 43 “生病不用告知,这样对你有好处”、“有病也能赔”、“想不起来了就填否”等用语、职业类别填写为低风险类别。 销售人员诱导投保人敷衍应付录音录像,如只挑个别环节录,未体现投保人阅读条款或销售人员向投保人讲解的过程等;代替投保人接受保险公司各类回访,或通过虚假客户信息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配合回访或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44 “填我的电话就行,我帮你回答”、“如果接到回访电话,全都回答是或知道就行”、“就说我都给你说清楚了,字也是你亲笔签的”等。 七、其他类:其他违规销售宣传行为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宣传,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 45展业务时,未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实行严格隔离,未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注意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电销人员未严格执行限拨时限,客户明确表示拒绝的,1年内再次反复拨打,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早 46于保单到期日40天;未使用保险公司专用电话号码以公司名义联系或约访客户,或者使用个人名义宣传、承揽业务。 47私自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传销 未考虑客户的实际需要及风险、经济承受能力,向客户宣传推介不合适的保险产品,或诱导投保人 为同一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产品。 将保险产品组合销售异化为捆绑强制销售,限制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权利。 违规向客户推介或介绍客户等方式销售宣传非保险金融产品。 违反监管规定派驻人员在商业银行网点营业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开展保险宣传与销售保险产品。 48 49 50 小额贷款、校园贷、融资担保等,或 总结/Summarize 保险人不仅不能随意发布朋友圈的内容,在宣传或销售过程中展示以及嘴上说出的话也不能随意,一旦出现问题,监管必将严惩不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