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稳健提升,基建订单增速快中国建筑(601668.SH) 推荐维持评级 核心观点: 事件:公司发布2022年三季报。报告期公司实现营收15352.74亿元,同比增长14.82%;实现归母净利润435.14亿元,同比增长15.05%。 业绩如期稳健提升。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5352.74亿元,同比增长14.82%;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35.14亿元,同比增长15.05%;实现扣非净利润397亿元,同比增长8.7%。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524.3亿元,去年同期为-433.8亿 元,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毛利率为9.81%,同比下降0.8pct。净利率为3.72,同比降低0.45pct。期间费用率为4.58%,同比提高0.32pct。其中,财务费用率为0.97%,同比提高0.35pct。报告期内, 分析师龙天光 :021-20252646 :longtianguang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19060004 股价表现2022-10-31 公司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布局的优势,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战 略,充分发挥主业优势,抓住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新签合同额保持较高增速,在施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新签合同同比增长11.2%,在手订单饱满。截至报告期末,集团公司新签合同总额27,267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建筑业务新签合同24,543亿元,同比增长14%。具体来看,房建业务新签合同17,775亿元,同比增长8.8%;基建业务新签合同6,675亿元,同比增长30.9%;勘察设计业务新签 合同93亿元,同比增长3.7%。境内业务新签合同额23,789亿元,同比增长15.4%;境外业务新签合同754亿元,同比下降17.2%。 30 % % % % 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 % % % % 20 10 0 -10 -20 -30 -40 沪深300中国建筑 组建中建科创推动技术创新。公司公告拟采用协议方式,现金收购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收购中建生态环境股权,有利于规范和减少公司关联交易,同时能有效壮大公司生态环保业务发 展,有利于中建生态环境借助股份公司优势资源,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公司公告组建中建科创,中建科创集团拟定注册资本为150亿元,定位为公司创新产业集团,聚焦“双碳”和数字经济领域,坚持市场化、产业化方向,以培育“专精特新”“高精尖特”企业为重要路径,以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创建知名品牌为基本要求,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投资建议:预计公司2022年营收为2.117万亿元,同增11.94%,归母净利润为569.67亿元,同增10.81%,EPS为 1.36元/股,对应当前股价的PE为3.5倍,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新签合同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新冠疫情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的风险。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相关研究 公司跟踪●建筑行业 2022年10月31日 www.chinastock.com.cn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公司跟踪/建筑行业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龙天光:建筑行业分析师。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复旦大学。2014年就职于中国航空电子研究所。2016-2018年就职于长江证券研究所。2018年加入银河证券,担任通信、建筑行业组长。团队获2017年新财富第七名,Wind最受欢迎分析师第五名。2018年担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节目录制嘉宾。2019年获财经最佳选股分析师建筑行业第一名。2021年东方财富Choice最佳分析师建筑行业第三名。 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公司组成的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交易所指数或市场中主要的指数) 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行业指数低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10%及以上。公司评级体系 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20%。中性: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低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及以上。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深广地区: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崔香兰0755-83471963cuixianglan@chinastock.com.cn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上海地区:何婷婷021-20252612hetingting@chinastock.com.cn 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5层北京地区: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