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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ST中安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9财报-
*ST中安:*ST中安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ST中安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591,267,877.86 0.65 1,790,324,827.50 -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446,028.47 不适用 -814,176,346.3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4,205,768.87 不适用 -293,238,294.06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8,054,265.5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不适用 -0.6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不适用 -0.63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3,841,355,368.42 4,022,653,661.49 -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224,378,536.33 -1,445,837,025.70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1,017,389.24 -13,623,258.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351,246.25 8,887,839.1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6,727.26 债务重组损益 16,167.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8,471,959.53 -516,182,157.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0,835.70 主要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95,620.95 177,670.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536.13 6,536.13 合计 -173,240,259.60 -520,938,052.3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及计提的股民诉讼赔偿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及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及计提的股民诉讼赔偿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下降、财务费用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及计提的股民诉讼赔偿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下降、财务费用增加及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下降、财务费用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及计提的股民诉讼赔偿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2,92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7,977,838 41.15 527,977,838 冻结 527,977,838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1,606,004 4.02 0 无 0 许钢生 境内自然人 46,689,666 3.64 0 无 0 张奕彬 境内自然人 8,944,792 0.7 0 无 0 杨琪 境内自然人 7,260,700 0.57 0 无 0 周云 境内自然人 6,618,285 0.52 0 无 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11号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5,290,730 0.41 0 无 0 封标 境内自然人 4,068,200 0.32 0 无 0 许如春 境内自然人 3,650,000 0.28 0 无 0 许钲京 境内自然人 3,200,000 0.25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1,606,004 人民币普通股 51,606,004 许钢生 46,689,666 人民币普通股 46,689,666 张奕彬 8,944,792 人民币普通股 8,944,792 杨琪 7,260,700 人民币普通股 7,260,700 周云 6,618,285 人民币普通股 6,618,28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11号单一资金信托 5,290,730 人民币普通股 5,290,730 封标 4,068,200 人民币普通股 4,068,200 许如春 3,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0,000 许钲京 3,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 王苏菲 3,026,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6,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张奕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89,1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855,692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诉讼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9年5月27日对中安科及相关当事人作出〔2019〕44号、 〔2019〕45号、〔2019〕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届满日最终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 10月2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 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其信息显示,法院新增受理133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249,476,403.97元。其中包括132名自然人作为原告与1名机构作为原告,该机构在案涉期间多次担任中安科收购及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席主承销商,其在案涉期间通过资管计划根据协议约定持有中安科股票。 截至2022年10月28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7,986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42,273,222.52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10月29日披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2022)鄂01破申27号】和【(2022)鄂01破申 27号之一】《决定书》,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由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公司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等事项。公司于2022年10月2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函件《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预重整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告:2022-069、2022-073)。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武汉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司法重整进程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要风险提示1、债务风险 公司逾期借款及债券本金金额较高,面临偿债压力较大,且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如不能按要求还款,公司不仅可能面临支付相关罚息等风险,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亦需面临涉及诉讼、后续融资难度加大、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等风险,此外为逾期借款及债券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资产,亦可能存在因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如不能妥善应对,未来可能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正努力通过多项措施进行债务风险化解。 2、诉讼风险 公司存在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相关诉讼,预计公司将继续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的 风险;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若公司出现无法按期还本付息情形,存在可能被债权人起诉并导致损失的风险;此外公司通过诉讼形式追讨应收账款,可能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亦存在败诉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述大量的法律诉讼、仲裁可能涉及的诉讼费用及可能的诉讼损失,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减少公司经营利润。 3、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并不代表公司的司法重整被法院受理,亦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的司法重整是否最终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5、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