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89,256,765.34 -21.93 592,247,342.37 -1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6,947.02 463.10 22,385,060.62 4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3,000.35 6,291.97 13,852,436.14 -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32,935,127.68 -58.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3 471.88 0.0765 42.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3 471.88 0.0765 42.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3 增加0.55个百分点 2.58 增加1.1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981,959,160.58 1,981,190,212.31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42,045,368.62 925,709,410.27 -9.04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970,279.94 2,574,459.3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1,613.96 1,506,801.6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890,114.50 665,020.26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239,007.00 3,771,618.3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82,346.73 1,122,431.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81,473.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63,274.02 1,846,334.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6,141.44 142,845.99 合计 5,243,946.67 8,532,624.4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463.10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40.05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及对子公司虬晟持股比例增加使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6,291.97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58.27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471.88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42.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471.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42.72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01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叶利明 境内自然人 37,095,000 12.42 0 质押 30,000,000 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09,949 8.64 0 无 0 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970,000 7.69 0 质押 14,500,000 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其他 13,000,000 4.35 0 无 0 徐凤娟 境内自然人 7,130,000 2.39 0 无 0 叶盛洋 境内自然人 7,000,000 2.34 0 无 5,000,000 袁静 境内自然人 4,373,600 1.46 0 无 0 叶美玲 境内自然人 2,000,000 0.67 0 无 0 叶建中 境内自然人 1,875,000 0.63 0 无 0 李怀璐 境内自然人 1,696,900 0.57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叶利明 37,0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95,000 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809,949 人民币普通股 25,809,949 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70,000 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1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 徐凤娟 7,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30,000 叶盛洋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袁静 4,373,600 人民币普通股 4,373,600 叶美玲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叶建中 1,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5,000 李怀璐 1,6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6,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叶利明和徐凤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通过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盛洋系叶利明和徐凤娟夫妇的儿子;叶美玲系叶利明的姐姐;叶建中系叶利明的哥哥。 2.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袁静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373,600股。2.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日 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盛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根据《问询函》对公司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及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1日、2022年1月13日、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12日、 2022年4月13日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07、 2022-012、2022-015、2022-019)。 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交易的涉密信息脱密申请和标的公司评估结果备案程序等工作未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并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因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有效期超过6个月但新一期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中交科技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尚未完成等因素影响,导致上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重新审议本次交易,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及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0月11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