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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8财报-
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80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245,026,339.36 78.06 686,781,506.08 4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70,144.60 -20.97 -301,986,914.12 -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091,860.02 -19.06 -339,295,615.37 -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 353,657,216.50 -31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9.09 -0.51 1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9.09 -0.51 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0 增加23.72 个百分点 -16.26 增加51.18个 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50,985,971.55 137.34 134,907,470.62 35.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81 增加5.20个百分点 19.64 减少1.16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219,152,056.87 3,378,332,888.88 -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705,005,160.24 2,009,395,420.60 -15.15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431,280.30 -3,124,988.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011,029.96 47,010,583.9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1,950.3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4,346,182.83 6,405,251.5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04,217.07 -13,084,095.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合计 5,021,715.42 37,308,701.2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78.06 主要系公司乘用车和商业车业务快速增长所致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 43.68 同上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82 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其中包括支付的赛米控案的赔偿款所致主要系公司大力投入研发项目、扩充研发团队,导致研发人员增 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 137.34 加、研发项目直接投入增加、折旧和产品测试认证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研发投入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末) 35.68 同上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无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 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69,677,522 11.81 69,677,522 0 无 0 NOBLERAYINTERNATIONALLIMITED 境外法人 60,263,177 10.21 60,263,177 0 无 0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 境外法人 40,747,975 6.90 40,747,975 0 无 0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 38,095,239 6.45 38,095,239 0 无 0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 33,948,377 5.75 33,948,377 0 无 0 FountainHoldingsLimited 境外法人 28,655,159 4.85 28,655,159 0 无 0 VVCleantech(HK)Limited 境外法人 23,458,808 3.97 23,458,808 0 无 0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9,182,150 3.25 19,182,150 0 无 0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9,182,150 3.25 19,182,150 0 无 0 CEFEMCHoldingsLimited 境外法人 19,005,970 3.22 19,005,97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90,512 人民币普通股 2,990,512 郭琴 2,258,001 人民币普通股 2,258,001 谢遂志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 林天翼 797,046 人民币普通股 797,046 张春 722,236 人民币普通股 722,236 钱宏 543,635 人民币普通股 543,635 陈志兰 542,389 人民币普通股 542,389 杜庄 519,052 人民币普通股 519,052 梁东强 5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4,000 石慧 480,011 人民币普通股 480,0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54%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29%的股权;FountainHoldings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29%和0.23%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37%的股权;VVCleantech的一致行动人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89%的股权。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张春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22,236股;股东杜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11,675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07,377股,合计持有公司519,052股;股东石慧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80,011股。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赛米控案 公司与赛米控德国电子公司、赛米控德国自动系统公司以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以下统称“赛米控”)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就赛米控案,公司应当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51,523,124.9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根据公司与赛米控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分四期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其中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圆整)公司以自有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前支付完毕;第二期款项共计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公司以自有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第三期款项共计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公司以自有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剩余最后一期款项共计人民币11,523,124.9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将按照双方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按期支付。 2、政府补助事项 2016年,公司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生态园管委会”)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及《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科技项目销售中心落户协议书》,生态园管委会承诺给予公司人民币1亿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在生态园管委会所在 地项目的设备购置、技术购买和研发投入。款项分三批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已于2017年收到。公司承诺了投资额度、销售计划以及在当地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如果公司未实现承诺,生态园管委会可收回奖励基金和优惠条件。 2020年8月12日,公司向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提交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能项目业务发展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约定新的承诺销售目标为:“2020年人民币5,000万元,2021年人民币10,000万元,2022年人民币15,000万元;2023年达到原协议中承诺的2021年销售目标。如果达不到,双方就项目进行友好协商。”生态园管委会于2020 年8月18日就公司提交的《报告》作出了“原则同意”的批示。 2022年1月10日,公司(乙方)与生态园管委会(甲方)、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园控股”)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取代2016年及2020年的约定内容。约定: (1)精进电动承诺在2022年12月前进行新项目(电动驱动总成总装生产)设备安装,并于 2022年12月底前投产。将原协议的收入及税收修改为乙方在2022年12月至2026年12月底在 园区累计最低销售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最低累计实缴税收不少于0.5亿元人民币。 (2)若乙方项目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累计销售额未达到人民币10亿元、或 累计的实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