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5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498,434,258.93 53.77 1,681,666,483.89 2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34,228.80 268.18 154,442,885.26 1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000,858.89 不适用 139,552,531.99 2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10,582,019.96 2.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225.61 0.1555 15.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7 225.61 0.1555 15.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增加0.67个百分点 6.90 增加1.27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851,044,207.76 3,211,501,542.61 -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211,668,821.78 2,170,553,447.16 1.89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2,184.47 1,646,649.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97,236.23 4,956,795.1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299,405.51 10,398,922.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5,530.43 385,642.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7,271.72 2,711,431.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6,284.99 -213,775.40 合计 3,533,369.91 14,890,353.2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53.77 主要系市场销售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268.18 主要系销售增长带来利润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同期扣非净利润为负数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 225.61 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 225.61 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 139.58 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5,48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47,613,893 44.63 0 质押 85,760,0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未知 15,000,000 1.50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1,362,319 1.13 0 未知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未知 5,680,025 0.57 0 未知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未知 4,656,220 0.46 0 未知 刘彬 未知 3,351,660 0.33 0 未知 张藤 未知 3,268,198 0.33 0 未知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未知 2,930,334 0.29 0 未知 王洪斌 未知 2,858,195 0.28 0 未知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未知 2,471,478 0.25 0 未知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447,613,893 人民币普通股 447,613,893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362,319 人民币普通股 11,362,319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5,680,025 人民币普通股 5,680,025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4,656,220 人民币普通股 4,656,220 刘彬 3,351,660 人民币普通股 3,351,660 张藤 3,268,198 人民币普通股 3,268,198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2,930,334 人民币普通股 2,930,334 王洪斌 2,858,195 人民币普通股 2,858,195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471,478 人民币普通股 2,471,47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悉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刘彬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51,660股;王洪斌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58,195股。公司未知悉其他前10名股东及其他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本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0,022,224股,未 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团 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价格为1,136.88万元。详见2021年 12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82)。2022年1月,公司已收到股权收购款,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适应公司新渠道、新产品的布局,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关联方高云海收购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收购金额539.4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恒顺新调76.6%股权。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截止本报告期末,前述事项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有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51%股权。黑龙江恒顺股东齐齐哈尔市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转让黑龙江恒顺49%股权,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基于目前黑龙江恒顺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放弃上述优先受让权后,公司持有黑龙江恒顺的股权比例仍为51%,控股权未发生变动。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10)。 4.关于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8,408.12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城”)51%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上述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恒顺商城49%股权。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正在进行再融资事项即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股权出售未能彻底解决房地产业务的剥离,不符合再融资有关涉房事项的规定。为了满足公司再融资的需要,经与恒顺集团协商,同意公司将恒顺商城股权出售事项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城出售资产,即恒顺商城将全部存货(开发产品)及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7,707.52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该事项的详细内容 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于2022 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截止报告期末,恒顺商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 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股权,转让价格为1,487.1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金小贷股权。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