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2,063,129,803.69 13.01 5,477,610,792.07 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455,496.41 -36.53 150,752,555.19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6,923,866.31 -48.28 128,626,146.23 -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29,148,653.47 -7,477.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1305 2.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1301 2.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3.74 减少0.1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10,827,633,940.44 10,665,487,229.91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026,350,977.17 3,974,259,570.39 1.31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596.82 26,082.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419,830.28 15,679,701.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754,552.73 9,009,062.5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667,364.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6,167.84 -664,640.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76,571.80 4,007,635.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5,610.09 583,525.84 合计 11,531,630.10 22,126,408.9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 -7,477.62 受在执行项目回款节点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本报告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64.47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减少。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3.98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减少。 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67.38 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50 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本报告期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1.98 本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年初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8.07 本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56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29,120,356 62.48 0 无 0 王天森 境内自然人 19,000,000 1.63 0 无 0 张素芬 境内自然人 9,930,000 0.85 0 无 0 北京舍尔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34,800 0.46 0 无 0 袁李 境内自然人 4,123,100 0.35 0 无 0 丛丰收 境内自然人 3,158,000 0.27 0 无 0 王新红 境内自然人 3,089,200 0.26 0 无 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27,800 0.24 0 无 0 严娟绿 境内自然人 2,346,900 0.20 0 无 0 徐斌 境内自然人 2,137,700 0.18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729,120,356 人民币普通股 729,120,356 王天森 1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0 张素芬 9,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30,000 北京舍尔投资有限公司 5,334,800 人民币普通股 5,334,800 袁李 4,123,100 人民币普通股 4,123,100 丛丰收 3,1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58,000 王新红 3,089,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9,2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27,800 人民币普通股 2,827,800 严娟绿 2,346,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6,900 徐斌 2,137,700 人民币普通股 2,137,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3、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丛丰收持有公司股份3,158,000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93,0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8亿元,同比增加7.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加1.79%。2021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73.29亿元,其中,于2021 年确认收入20.87亿元;2022年1-9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43.47亿元,同比减少15.35%,另, 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10.4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工作,本次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将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1.33亿元。 在煤电建设及改造方面,202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提出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2022年3月2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指出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2022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煤炭保供会议,提出今明两年火电将新开工1.65亿千瓦。国家能源局近日针对《关于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提案》给予答复,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一是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二是优先提升存量煤电机组结构,三是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四是切实落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支持政策。 在海上风电方面,随着2021年底海上风电抢装潮的结束,国内海上风电步入了平价上网阶段,国内新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在2022年上半年大多处于资源竟配和开发前期阶段,截至目前,广东、海南、山东、辽宁、河北、上海、天津等省市已核准多个海上风电项目,预计后续将进入制造和施工阶段。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开发阶段后,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份相继出台省补政策,发展前景依然明朗。其中,广东省补贴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及2023年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项目,2022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500元,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000元,补贴后项目电价为广东标杆燃煤电价;山东省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浙江省在海上风电国家补贴取消后,成为国内第三个明确给予海上风电补贴的省份,2022年和2023年,浙江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 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 标准,按照“先建先得”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另外,河北、广西、海南、等省份陆续出台“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辽宁省、江苏省、上海市、天津市等省市陆续出台清洁能源、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海上风电依然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其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公司自开展氢能业务以来,积极承担国家、华电集团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打造装置开发与工程建设方面的能力,已成为推动华电集团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已完成大容量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和部分氢能核心材料的开发,并持续加大在新型高效电解制氢技术(包括高效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电解水装置等)、氢燃料电池供能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力度。2022年3月31日,中国华电氢能技术研究中心在公司举办揭牌仪式。2022年7月12日,公司12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与气体扩散层产品成功下线,后续将依托氢能产业链示范项目推进相关电解水制氢装置的应用。 在港口机械领域,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指引下,港口提速绿色发展,致力于构建资 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发展体系。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对港口码头装卸效率和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港口智能化趋势也逐渐明显,已发展到人工远程操控的半自动化阶段,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