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2年8月4日 1注:本报告采用实况数据;PM10、PM2.5浓度、综合质量指数扣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天数比例保留沙尘。 一、33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2022年7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9.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0.4%。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上升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6μg/m3,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上升3.2%;SO2平均浓度为7μg/m3,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4μg/m3,同比持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7mg/m3,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46μg/m3,同比上升5.0%。 二、168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 2022年7月168个城市(城市名单见说明1,以下简称168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1%,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其中,海口、黄山、珠海等2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拉萨、常德、咸宁等7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漯河、重庆、开封等56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成都、太原、眉山等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 20位城市依次是太原、阳泉、晋中、吕梁、淄博、咸阳、长治、 西安、忻州、朔州、邢台、成都、石家庄、临汾、廊坊、宜宾、鹤壁、邯郸、西宁、滨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黄山、珠海、拉萨、常德、六安、贵阳、益阳、随州、咸宁、亳州、淮南、南宁、信阳、阜阳、丽水、长沙、宣城、张家口、中山(宣城、张家口、中山并列第18名)。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2年7月,168城市PM2.5、PM10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有所下降;SO2和NO2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CO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其中: 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7μg/m³~29μg/m³,平均浓度为 18μg/m³,同比上升5.9%,环比下降10.0%。 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16μg/m³~60μg/m³,平均浓度为 34μg/m³,同比上升3.0%,环比下降20.9%。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3μg/m³~17μg/m³,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2.5%。 NO2月均浓度范围为4μg/m³~32μg/m³,平均浓度为16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5.9%。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2mg/m³~1.4mg/m³,平均浓度为0.7m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持平。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90μg/m³~246μg/m³,平均浓度为165μg/m³,同比上升6.5%,环比下降8.3%。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2年7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9.0%,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其中,濮阳、邯郸、阳泉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开封、菏泽、聊城等2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太原市优良天数比例为41.9%。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2+26”城市28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3μg/m³,同比上升9.5%,环比下降17.9%;PM10平均浓度为42μg/m³,同比上升2.4%,环比下降34.4%;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上升16.7%,环比下降30.0%;NO2平均浓度为17μg/m³,同比上升6.2%,环比下降15.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84μg/m³,同比下降4.2%,环比下降24.3%。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4.2%,同比下降9.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O3。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³,同比上升18.8%,环比下降17.4%;PM10平均浓度为35μg/m³,同比上升9.4%,环比下降25.5%;SO2平均浓度为3μg/m³,同比上升50.0%,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5μg/m³,同比上升7.1%,环比上升7.1%;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6mg/m³,同比下降25.0%,环比下降33.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82μg/m³,同比上升5.8%,环比下降22.9%。 总体来看,7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有所下降;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CO浓度同比、环比均持平。 (二)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2年7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6%,同比下降9.0个百分点。其中,黄山、六安、淮南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亳州、阜阳、蚌埠等2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嘉兴、扬州、宁波等9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7μg/m³,同比上升21.4%,环比下降5.6%;PM10平均浓度为31μg/m³,同比上升10.7%,环比下降16.2%;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4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2.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7m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62μg/m³,同比上升19.1%,环比下降12.0%。 上海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4.5%,同比下降25.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O3。PM2.5平均浓度为22μg/m³,同比上升29.4%,环比上升10.0%;PM10平均浓度为34μg/m³,同比上升21.4%,环比上升13.3%;SO2平均浓度为4μg/m³,同比下降20.0%,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0μg/m³,同比上升5.3%,环比上升5.3%;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上升14.3%,环比上升14.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96μg/m³,同比上升27.3%,环比上升8.3%。 总体来看,7月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有所下降;NO2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S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持平。 (三)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状况 2022年7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7.1%,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三门峡、铜川、运城等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宝鸡、洛阳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西安、晋中、咸阳等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1μg/m³,同比上升5.0%,环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44μg/m³,同比上升4.8%,环比下降21.4%;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为19μg/m³,同比下降5.0%,环比下降17.4%;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上升12.5%,环比上升5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87μg/m³,同比下降1.1%,环比下降7.9%。 总体来看,7月汾渭平原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持平;NO2和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PM10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有所下降;SO2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 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 【说明】 地区 省份 城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54个) 北京 北京 天津 天津 河北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 沧州、廊坊、衡水共11个城市 山西 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长治、晋城共7个城市 山东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 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共14个城市 河南 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 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共15个城市 内蒙古 呼和浩特、包头共2个城市 辽宁 朝阳、锦州、葫芦岛共3个城市 长三角地区 (41个) 上海 上海 江苏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 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共13个城市 浙江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 丽水、舟山共11个城市 安徽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安庆、黄山、 阜阳、宿州、滁州、六安、宣城、池州、亳州共16个城市 汾渭平原 (11个) 山西 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共4城市 河南 洛阳、三门峡共2个城市 陕西 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共5个城市 成渝地区 (16个) 重庆 重庆 四川 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眉山、 宜宾、雅安、资阳、南充、广安、达州共15个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 (22个) 湖北 武汉、咸宁、孝感、黄冈、黄石、鄂州、襄阳、宜昌、荆门、 荆州、随州共11个城市 江西 南昌、萍乡、新余、宜春、九江共5个城市 湖南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共6个城市 珠三角区域(9个) 广东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共 9个城市 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15个) 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福州、厦门、南宁、海口、贵阳、 ♘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共15个城市 1.168个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54个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成渝地区16个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22个城市、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15个城市。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μg/m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8小时平均 100 160 μg/m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3.自2014年1月起,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一氧化碳 (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式1)计算: ICi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