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陈国欣 独立董事 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也无法委托他人出席 无 公司负责人张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一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4,015,385.71 165,494,801.81 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68,738.32 -57,751.47 -2737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371,646.97 771,491.51 -2,48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873,187.01 -50,615,529.95 -9.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001 -14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001 -149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0.01% -1.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61,331,292.10 2,086,308,725.51 -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44,046,930.48 1,159,915,669.80 -1.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808.56 旧车处置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24,246.00 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同时因子公司地址变更退回部分政 府补助;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11,589.11 上海莹悦原股东应向公司补偿的股票按协议计提违约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80,864.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2.50 合计 2,502,908.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9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12% 158,550,396 158,550,396 质押 109,275,198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0% 90,178,582 0 质押 90,000,000 冻结 90,178,582 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8% 55,360,000 0 冻结 55,360,000 翁远 境内自然人 3.38% 35,439,819 0 袁佳宁 境内自然人 3.05% 32,000,000 32,000,000 质押 32,000,000 于平 境内自然人 2.89% 30,294,743 0 质押 25,000,000 李悦 境内自然人 1.77% 18,607,600 0 王伟 境内自然人 1.74% 18,230,000 0 刘凤琴 境内自然人 1.73% 18,137,512 14,684,968 辛齐 境内自然人 1.40% 14,634,041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90,178,582 人民币普通股 90,178,582 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360,000 翁远 35,439,819 人民币普通股 35,439,819 于平 30,294,743 人民币普通股 30,294,743 李悦 18,60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07,600 王伟 18,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30,000 辛齐 14,634,041 人民币普通股 14,634,041 孟国庆 10,27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76,000 董艳 9,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70,000 陈辉 5,5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5,561,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翁远、袁佳宁、于平、刘凤琴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其它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68,738.3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27377.64%。主要原因是虚拟专网业务毛利率下 降; 应收票据5,278,683.23元,较本年年初增加101.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汇票; 预付款项75,644,631.72元,较本年年初减少34.06%,主要原因是部分预付款业务结算; 在建工程566,037.74元,较本年年初增加566,037.74元,主要原因是深圳盐田港二期数据中心工程投入; 本报告期因期初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期初增加70,659,241.05元;报告期计提折旧-3,823,438.21元;开发支出4,060,022.29元,较本年年初增加127.22%,主要原因是公司航天云网等项目前期研发投入; 应付账款114,421,977.09元,较本年年初减少32.48%,主要原因是春节比较集中支付供应商货款;应付职工薪酬6,161,797.16元,较本年年初减少75.74%,主要原因本期支付上年度末已计提工资; 本报告期期初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初增加15,144,521.90元;报告期支付租金3,194,927.23 元; 本报告期期初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期初增加15,144,521.90元; 财务费用184,994.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9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计提应付未付收购北京华麒股权对价款利息;资产处置收益33,808.56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资产产生收益; 营业外收入3,011,589.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63.81%,主要原因是按合同约定,计提上海莹悦原股东应补偿未补偿股 票的违约金; 营业外支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2,859.39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缴纳证监局罚款60万元、因疫情向注册地仙桃捐款30万元,本期无上述事项; 所得税费用2,192,499.1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1,239.98元,主要原因是所得税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1,811.6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6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华麒股东对价款1,50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5,395.58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原因是新租赁准则下列报的租金支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高升控股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报告期内无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担保本息余额约为87,984.96万元。 2、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董云巍、鄢宇晴担保合同: 2018年7月18日,公司原实控人违规使用公章,将公司作为借款人,韦俊康、韦振宇作为担保人共同与董云巍、鄢宇晴签订了《借款及保证协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月利率2.5%。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原实控人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硅谷”)。 2018年7月19日,董云巍、鄢宇晴共同向韦振宇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4,000.00万元借款本金。截至报告期末文化硅谷及其关联人累计支付董云巍、鄢宇晴及其指定收款人本息约858万元。 2019年6月11日,董云巍将公司、韦俊康、韦振宇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11月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偿还董云巍、鄢宇晴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19)京04民初618号),截止报告期末本息余额约6160.02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北京高院申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公司对此案件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7号、2019-26号、2019-77号、2020-13号、2020-88号。 3、2019年度,上海莹悦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原股东赔偿条款。上海莹悦原股东(业绩承诺方)袁佳宁、王宇合计应补偿 32,969,408股公司股份。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号)。公司已于2021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王宇应补偿的6,717,799股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袁佳宁应补偿26,251,609股股份。因袁佳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处于质押状态且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目前尚未能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积极推进袁佳宁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4、根据公司收到的蓝鼎实业管理人《关于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蓝鼎实业终止破产重整并宣告破产的告知函》(蓝鼎破整 〔2021〕001号),仙桃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2019)鄂9004破2号之十一号《民事裁定书》,因蓝鼎实业所负的债务数额巨大,可供清偿的财产少且已全部抵押给个别债权人,无重整可能性,裁定终止蓝鼎实业重整程序,并宣告蓝鼎实业破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违规担保及共同借款事项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