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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30财报-
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33公司简称:第一医药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孙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华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洁静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医药 指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一医药连锁 指 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海医药 指 上海第一医药深海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汇丰大药房 指 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城华美 指 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方医药 指 上海第一医药八方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崇明医药 指 上海第一医药崇明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一医药(香港公司)、一医香港 指 第一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一楠东中医门诊部 指 上海泰一楠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泰坤堂第一医药门诊部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B2C 指 英文“BusinesstoCustomer”缩写,指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零售模式 O2O 指 英文“OnlinetoOffline”缩写,指通过互联网营销手段,将线上流量转换为线下门店消费的线上线下结合的网络零售模式 DTP 指 英文“DirecttoPatient”缩写,指患者在医院获得处方后,从药店直接购买药品并获得专业指导与服务的模式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内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第一医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NO.1PHARMAC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O.1PHARMAC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华艳 奉竹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电话 (021)64337282 (021)64337282 传真 (021)64337191 (021)64337191 电子信箱 shcred@online.sh.cn shcred@online.sh.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2 公司网址 http://www.shdyyy.com.cn 电子信箱 shcred@online.sh.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医药 600833 不适用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47,611,499.02 631,857,675.02 4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63,260.93 25,950,829.29 2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904,104.74 15,844,340.82 10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538,317.33 31,287,421.95 -1,038.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3,914,843.13 770,916,257.85 6.87% 总资产 2,257,030,833.81 1,334,462,955.15 69.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 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87 0.1163 27.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87 0.1163 2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75 0.0710 107.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6 3.53 增加0.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3 2.15 增加1.9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防疫物资及新业态销售增长贡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原因同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阶段性影响,一方面防疫物资集中采购带来购买商品流出项的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合同交付及客户回款相对滞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现暂时性倒挂; 总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以及保供防疫物资库存发出商品增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原因同营业收入。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15.2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2,841.8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915.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86,385.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59,156.1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自2016年以来,医保谈判、两票制、药品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新医改政策相继执行,降价控费严监管大势下的药品流通利润空间不断收窄,对行业的采购、营销、管理、服务、创新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利润空间压缩+经营门槛提升+监管政策趋严”,大型连锁医药零售商的整体竞争优势愈发明显,也推动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中信证券《政策与产业共振,院外零售景气度持续提升》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零售药店数量较2020年继续增长3.2万家至58.7万家,行业连锁化率达57.2%(2020年末为56.50%),行业集中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同时连锁药房平均门店规模上升至50.4家(2020年为49.7家),其中百强连锁企业平均拥有门店数及 2021年收入增速分别达1228家(较2020年的1126家进一步提升)和10.45%。头部医药连锁零售企业依托规模和品牌优势继续快速扩张门店网络,进一步强化区域布局优势。 此外,国家政策也鼓励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商务部在2021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十四 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 年培育形成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的目标,鼓励医药零售行业头部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2、政策加持,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明显 商务部发布的《指导意见》谈到,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零售新模式。自该文件发布后,多省对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以陕西省为例,其明确要支持药品流通新业态发展,结合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在全省开展智能售药机试点。按照陕西省规划,先试点(时间一年),然后结合试点研究出台全省智能售药机相关管理规定,在全省全面推开智能售药机服务新模式。同时,政策上也不在对智能设备售药产生限制,更有利智能售药服务的推广。以湖北省为例,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以设置远程药柜(24小时无人售药装置)提供自动售药服务,其中具备高级药学服务能力的可零售部分处方药。 米内网于2022年6月发布的《2021年全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用药格局》报告显示,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医药电商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网上交易量不断上升。2021年受“后疫情”催化,网售处方药等政策开放的影响,人们消费习惯发展转变,网上药品市场销售规模较同期增长51.5%。 3、零售药店多元化+专业化转型 对传统零售药房来说,由于传统业务在当前趋势下难以寻找新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