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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德创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30财报-
德创环保:603177:德创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77公司简称:德创环保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金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丹妮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德创环保、股份公司 指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创有限 指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德能控股、德能防火、控股股东 指 浙江德能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德创投资 指 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融智 指 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杭科投资 指 衢州市杭与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越信环保 指 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弘环保 指 绍兴华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德升新能源 指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2年半年度 RMB 指 人民币 INR 指 印度卢比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德创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Tuna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UN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鑫 王洁诺 联系地址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电话 0575-88556039 0575-88556039 传真 0575-88556167 0575-88556167 电子信箱 securities@zj-tuna.com securities@zj-tuna.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312000 公司办公地址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000 公司网址 http://www.zj-tuna.com 电子信箱 securities@zj-tuna.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德创环保 603177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27,959,239.24 344,680,634.31 -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86,098.32 3,072,596.80 42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277,256.68 405,909.42 3,41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46,885.96 22,638,682.75 -253.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8,556,118.10 331,911,953.18 5.01 总资产 1,476,443,850.52 1,378,059,705.10 7.1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3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2 3,4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6 0.57 增加4.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0 0.08 增加4.1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26.79%和3417.3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越信环保新建工业废盐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得到提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费用管控,期间费用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经营能力 得到了明显改善。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低5,738.5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具承兑和保函支付的保证金较去年增长较多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94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55,106.2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8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4,324.38 合计 1,908,841.6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一方面,随着我国环保行业政策逐渐完善,排放指标日益严苛,环保市场空间不断扩大,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另一方面,随着细分领域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环境服务需求日益综合和深化,环保行业逐渐形成了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专业化创新能力、高效化产品研发工艺、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成为环保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聚焦大气治理、固废治理两大业务领域,涵盖火电非电超低排放改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研发、危废集中化收集存储、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处置等细分领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己任,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大气治理行业 大气治理是“十四五”时期环保产业重要发展领域之一,其关键是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2021年12月,《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有序推进钢铁、火电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善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相关标准。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强调要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2022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金融扶持,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助力绿色发展。并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入,环保领域的相关合作持续增长。 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重视并持续增加投入的背景下,大气治理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执法日渐严格,在释放超大规模潜力市场时,也给环保企业带来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资金门槛,行业竞争愈加积累,挑战与机遇并存。海外市场方面,“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多数存在生态环境敏感、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治理需求持续增长,海外环保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2、固废危废治理行业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并将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列为目标之一。根据2021年3月出台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并面临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等严峻挑战。 2022年2月,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大幅提高,努力构建创新驱动的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生态。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优化技术路径,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受益于我国固废处置领域相关政策的推进,固废处理行业市场稳步提升,推动技术升级和加快固废规模化高效利用成为产业发展的核心要求。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长距离转移不利于环境监管,其转移遵循就近原则。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公司所在地浙江省,11个城市全部纳入建设名单。为全面提升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2022年5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目标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实现工业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填埋率5%以下),对全省减污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22年7月,《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指出要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进化工、钢铁、煤电建筑废渣、飞灰、废盐、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争到2024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随着政策持续发酵,固废处理行业已整体步入发展快车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再利用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