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15公司简称:文投控股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依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依森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已详细阐述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3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 指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文资控股、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指 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文资中心 指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文投集团、北京市文投集团 指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耀莱影城 指 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耀莱影视 指 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投互娱 指 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都玩网络 指 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侠聚网络 指 广州侠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自由星河 指 北京自由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文投成长 指 北京文投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创基金 指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资投资 指 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三奇永恒 指 北京三奇永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文资文化 指 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文创基金 指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文创定增基金 屹唐文创基金 指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文投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 CulturalInvestmentHolding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I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森(代)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森(代行) 黄靖涛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电话 010-60910922 010-60910922 传真 010-60910901 010-60910901 电子信箱 zhengquan@600715sh.com zhengquan@600715sh.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白松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白松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101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zhengquan@600715sh.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投控股 600715 松辽汽车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79,039,574.74 444,483,014.73 -1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847,350.52 -110,954,160.6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3,208,703.07 -166,183,171.21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65,209.64 50,171,289.76 71.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27,315,587.92 2,139,162,938.44 -9.90 总资产 7,117,832,260.38 7,218,958,535.00 -1.4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2 -3.97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7 -5.95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亿元。报告期内,2022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公司相关的特许经营业务迎来业绩兑现期,特许经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显著。同时,随着续作手游《攻城天下》正式上线,公司游戏业务也呈现企稳增长态势,业绩提振作用增强。但受年初以来上海、北京及国内其他地区疫情反复影响,公司影院、影视业务持续受到严重冲击,业绩下滑明显。此外,因行业资金面持续收紧,公司新增融资成本上升,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费用有所增 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业绩出现亏损。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465,541.76 七、7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47,736.45 七、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3,724,695.15 七、6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6,659.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211,812.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808,148.48 合计 21,361,352.5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涵盖影视和游戏两个行业及其衍生的“文化+”业务,主营业务板块包括院线及影城运营管理、影视投资制作及发行、游戏研发与运营、“文化+”业务,涉及文化娱乐相关产业。 (二)经营模式 1.影城及院线运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影院运营业务主要为向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影院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电影贴片广告、电影院场地广告等经营业务。院线运营业务主要为对下属影院进行统一的排片及供片管理。影城及院线主要通过收取票房分账款、卖品及广告等获取收益。 2.影视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电影投资制作业务主要为公司通过审慎评估及市场分析选择优质题材,独立或与其他合作方共同开发剧本、筹建剧组,并进行拍摄制作,最终按各自出资比例或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为向院线和影院推广影片并与院线洽谈、安排影片放映等服务,通过收取发行佣金、固定回报等形式获取收益。 电视剧投资制作业务主要为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电视剧项目或由公司提供IP及剧本并委托第三方为公司制作拍摄电视剧,通过向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等转让传播权获取收益或分成。 3.游戏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业务主要为在已构建的研发、发行、渠道全产业链格局下,打造精品化的移动游戏、网页游戏及VR游戏等产品内容,并通过与国内外各大游戏平台合作,以及自有游戏平台进行发行和推广,通过游戏下载收入、道具销售等方式获取收益或分成。 4.“文化+”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文化+”业务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于公司自身品牌优势和丰富的IP储备,通过横向+纵向的投资并购和业务拓展,在文化领域多元化布局,拓展公司收入渠道,提升公司竞争力。 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务。基于公司在文化领域的资源优势及行业整合能力,文投控股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包括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文化企业招商、文化IP资源引入、文化产业园运营开发等。在助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拓展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形成公司在影视行业、游戏行业和文化+行业互促互生的良性循环。公司通过提供具体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冬奥文化活动服务业务。公司于2019年成为北京2022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官方文化活动服务 赞助商,于2021年成为特许经营商,拥有冬奥贵金属、工艺品和陶瓷三大品类的特许生产权 益,同时拥有冬奥全品类产品的特许零售权益。公司冬奥业务主要分为文化活动、特许经营和市场开发三大板块。文化活动服务承办冬奥官方文化活动,通过付出的相关成本折抵赞助费 (VIK)。特许经营围绕三大授权品类,设计和生产一批优质的冬奥特许产品,并通过自有及合作渠道销售特许经营商品获取收益;特许零售通过授权第三方企业或经营实体作为冬奥特许分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冬奥特许零售店,特许分销北京2022年冬奥会全品类特许产品,获取特许分销环节的销售收益。市场开发业务授权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文化活动、影视、综艺、音乐演出等,通过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