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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30财报-
博汇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62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美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项美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内容属于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该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需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燃料油采购风险、消费税税收政策变动及退税不及时的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2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博汇股份 指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汇化工品 指 宁波博汇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云骐信息 指 北京云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恒帆 指 浙江自贸区恒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帆分公司 指 浙江自贸区恒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博翔新材料 指 宁波博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乌研究院 指 宁波中乌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文魁集团 指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各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各子公司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各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章程、《公司章程》 指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2年1-6月 上年同期 指 2021年1-6月 报告期末、本期末 指 2022年6月30日 上年期末、上年度末 指 2021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博汇股份 股票代码 30083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博汇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INGBOBOHUICHEMICAL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尤丹红 唐敏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电话 0574-86369063 0574-86369063 传真 0574-86369063 0574-86369063 电子信箱 bohui@bhpcc.com bohui@bhpc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42,639,847.09 413,753,442.82 636,099,716.45 12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500,787.26 16,380,877.43 5,693,906.36 64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8,673,123.77 15,877,571.74 5,190,600.67 64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0,076,059.17 -66,440,806.28 -66,440,806.28 -65.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18 0.0932 0.0324 646.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18 0.0932 0.0324 646.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7% 1.95% 0.68% 4.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84,776,665.51 1,723,855,361.01 1,711,233,681.65 1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5,389,771.51 866,326,663.61 853,704,984.25 3.7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 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并对财务报表2022年年初数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96.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40,678.06 稳岗补贴,2022年重点节能技术补贴,2022年一季度产值达标奖励,2021年四季度产能达标及新进规企业奖励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009,802.36 理财收益、远期锁汇业务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5,850.00 物品损坏赔偿和公司宿舍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向慈善基金捐款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5,470.03 合计 3,827,663.4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包括环保芳烃油系列产品、重芳烃类系列产品、轻质燃料油以及沥青等。 公司现有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40万吨/年重芳烃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263.98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126.79%,主要系公司年产60万吨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石蜡项目正式投产后产销量增加,以及40万吨/年重芳烃生产项目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两个项目销量同比均实现80%左右的增长,同时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实现净利润4,25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6.43%,主要系公司年产60万吨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石蜡项目,去年同期为亏损,今年上半年已经实现盈利。 公司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主要采用荷兰壳牌加氢异构脱蜡工艺技术,对馏分油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高压加氢精制、异构脱蜡和补充精制,主要产品为普通环保芳烃油,包含各类型号白油,具有出色的氧化安定性、化学稳定性,广泛应用于日化用品、纺织、化纤、橡胶、工业润滑等多个领域。公司该装置的正式投产扩大了公司的经营和生产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轻烃综合利用装置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产,为公司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提供原料氢气,保障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产品性能品质的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重芳烃系列产品及轻质燃料油主要采用自行研发的连续式生产工艺以及分子蒸馏和沉降等技术,对催化裂化后的燃料油即催化油浆进行深加工,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化工原料的沥青助剂、橡胶助剂、润滑油助剂等重芳烃产品和更为纯净的轻质燃料油,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电池负极及工业油脂等领域。公司一直重视产品创新开发,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公司重芳烃产品在粘度、凝点、闪点及芳烃含量等重要指标上均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品质和结构更加稳定,广泛应用于道路、建材、橡胶、润滑油、交通运输、新能源电池等行业,满足了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 1、盈利模式 公司具有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双重特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项目为普通环保芳烃油生产项目以及重芳烃生产项目。公司40万吨普通环保芳烃油装置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产,该项目引进国内首套荷兰皇家壳牌公司高压加氢异构脱蜡专利技术,生产的环保芳烃油产品不仅具有传统芳烃油闪点高、耐高温、抗老化等特点,而且还具有稠环芳烃的含量低、对环境的污染少等优势。重芳烃生产项目是将采购的燃料油进行深加工,生产出作为化工原料的沥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