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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29财报-
保利联合:2022年半年度报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士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若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公司存在安全风险、宏观经济周期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7 第十节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保利联合(原久联发展) 指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保利集团 指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久联、保利久联集团 指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盘化集团 指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特能 指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保利新联、新联爆破、新联爆破集团 指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顺久联 指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保利澳瑞凯 指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久联 指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联合公司 指 贵州联合民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久联 指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花溪安捷运输公司 指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盘江民爆 指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开源爆破 指 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银光民爆 指 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保利化工 指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保利民爆 指 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聚能 指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泸州富泰 指 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乌江能源 指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瓮福集团 指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光集团 指 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山爆破 指 黔东南州开山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保利联合 股票代码 00203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保利联合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PolyUnionChemicalHolding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olyUn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文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丽春 王玲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电话 0851-86751504 0851-86751504 传真 0851-86748121 0851-86748121 电子信箱 wanglc@polyunion.cn wangl@polyunio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24,168,410.08 2,595,801,853.00 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65,098.33 35,693,299.90 -9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36,728.93 34,841,265.43 -9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0,391,805.37 67,533,963.49 -66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073 -94.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073 -9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6% 1.03% -0.9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849,456,674.78 16,226,230,469.70 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20,016,948.32 3,627,997,066.52 -0.2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7,349.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136,026.80 收到的各项技改拨款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5,242.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4,525.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539.25 合计 728,369.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民爆行业主要涵盖民用爆破器材及其装备的科研、生产、销售、储运,以及爆破工程设计、施工服务、质量检测、进出口等经济活动。民用爆破器材总体上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主要产品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等多个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开采,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民爆行业对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又与宏观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宏观经济波动、矿业及基建行业的景气度对民爆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1.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民爆产品易燃、易爆,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所有流程都由政府部门严格监管,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被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行业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以及工程资质认证许可证制度。 (1)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信部和公安部管理我国民爆行业从生产到销售、储运以及工程施工使用的全周期。工信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民爆行业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 工信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决定于2020年 5月至2022年在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2)行业政策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出,我国民爆行业政策总体方向为推进重组整合、调整产能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转型等方面。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对于龙头骨干企业及完成实质性重组整合、实施拆线撤点减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市场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二是优化民爆产能规划布局。除对重组整合、拆线撤点减证等给予支持政策外,原则上不新增产能过剩品种的民爆物品许可产能。鼓励各地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引导企业(集团)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能布局,使区域市场供需趋于平衡。三是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按照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为保障油气资源及井下煤炭资源开采和能源供应,保留油气井用电雷 管产能,停产、停售时间另行通知。暂时保留煤矿许用工业电雷管生产和销售,2022年9月底前停止生产、11月底前停 止销售。继续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稳步提升企业(集团)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鼓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有序释放产能,引导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四是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鼓励发展模式、盈利模式创新,促进民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