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闻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天一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就此做了相关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其他有关资料。 4、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豪尔赛、公司、本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湖北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智慧城域公司 指 北京豪尔赛智慧城域科技有限公司 高好投资 指 上海高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龙玺投资 指 杭州龙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宏升 指 深圳前海宏升优选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PC 指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中照照明奖 指 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是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的全国照明行业奖项,是中国照明领域唯一的科技奖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豪尔赛 股票代码 00296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豪尔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ESTechnology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戴宝林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侯春辉 戴程玲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1号楼4—5层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1号楼4—5层 电话 010-88578857-9966 010-88578857-9966 传真 010-88578858 010-88578858 电子信箱 haoersai@hes0501.com.cn haoersai@hes0501.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2,023,290.43 467,983,660.24 -5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197,284.27 43,343,073.80 -23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4,396,937.34 31,901,802.79 -301.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742,756.41 -65,161,505.10 -65.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29 -234.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29 -234.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2.58% -6.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26,826,087.86 2,310,801,380.36 -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07,137,178.73 1,665,334,463.00 -3.4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4,614.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5,895,038.76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 6,199,653.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发展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三大业务板块,打造HAO数字孪生融合网络平台。智慧光艺板块将照明与智慧技术深度融合;智慧文旅板块从夜间照明文旅业务出发,拓展文旅新边界;智慧城域板块积极开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业务;在三大智慧业务板块的基础上,公司运用数字技术,搭建“HAO数字孪生融合网络平台”。在全新战略部署下,公司继续巩固在空间照明、国家盛会光艺、标志性/超高层建筑光艺方面的领先优势,积极拓展文旅表演/艺术景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等领域的业务,加速提升公司智慧化水平,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豪尔赛“三智一网”智慧服务生态系统。 公司多年深耕细作,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技术、创新、质量、品牌、管理、人才培育、售后服务等要素上具有领先的发展优势。公司打造了诸多大型类、标杆类、精品类旗舰项目,荣获“亚洲照明设计奖--优异之光”、“全球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100佳”等多项国际奖项,荣获“中照照明奖--照明工程设计奖一等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阿拉丁神灯奖--十大工程奖”、“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优秀奖”、“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照明建设杰出贡献奖”等众多国内奖项。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采取“设计+施工+销售+采购+运维”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大型央企、国有企业、其他客户等,一般采用招投标、商务谈判、邀标等方式获取业务。 (二)行业发展 1、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新发展阶段下,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在国内,城镇化稳步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夜间经济快速发展,智慧光艺不可或缺,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不断提升,智慧文旅行业欣欣向荣;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为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作出了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重大决策,智慧城域行业潜力巨大。国际上,中国引领经济全球化,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方式,倡导建设开放型世界,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行业拥有本土自身核心技术,也在努力提升国际品牌效益,必将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国家的一系列产业政策都有利于行业发展。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2021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2022年1月,六部门又联合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提出促进夜经济融合创新发展。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智慧光艺和智慧文旅产业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快速落地,并逐步向区县和农村延伸,上海、四川、河南、海南、山东等地纷纷出台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我国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快速发展,成效显著,已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抓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战略部署,智慧应用场景已广泛涉及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领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智慧城域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智慧光艺 国家的诸多战略布局、重点项目、国家级活动都离不开照明。照明行业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城镇化、夜经济发展等国家战略布局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主场外交、国际赛事等大型活动的密集举办掀起了城市景观照明热潮。照明行业与智慧产业相互赋能、融合发展,有助于构建智慧城市,推动绿色照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智慧光艺将加速前进,迸发出 蓬勃生机。各地政府对智慧光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资金、技术、行业规范等多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先后出台了多项利好行业发展的政策,纷纷启动城市智能亮化行动,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为行业可持续优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智慧光艺项目大型化的趋势显著,单个合同金额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3)智慧文旅 我国文旅事业正处于加速发展期,文旅景区的照明已不再是传统功能性照明,而是要以数字驱动,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人们对夜间文旅活动的消费需求在持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