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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29财报-
震安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海书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海书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 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不属于特殊行业。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重要事项3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0 第十节财务报告53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震安科技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涛先生 控股股东、华创三鑫 指 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震安设计 指 云南震安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震安 指 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疆震安 指 震安科技新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震安公司 指 北京震安减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震安 指 震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格林 指 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陕西震安 指 震安科技(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 指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震安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震安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QuakeSafeTechnologi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QuakeSafe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白云飞 刘芳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B3栋22层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B3栋22层 电话 0871-63356306 0871-63356306 传真 0871-63356319 0871-63356319 电子信箱 liuf@zhenanpro.com liuf@zhenanpr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1,070,811.12 331,944,766.79 2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637,101.68 65,408,880.53 -1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56,826,278.46 60,514,446.95 -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080,826.19 -98,226,107.08 14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52 0.3244 -3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52 0.3207 -29.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5.72% -1.6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46,361,152.60 2,064,268,096.15 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22,481,625.25 1,284,844,011.13 2.93%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25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0,657.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9,997.5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0,237.2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4,985.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0,697.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051,000.00 股份支付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1,500.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53.09 合计 -2,189,176.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减隔震行业发展概况 地震是人类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地震引起的震动对建筑物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给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历次震害调查表明,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源于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世界各国的建筑工程师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建筑防震抗震的研究,其中,建筑隔震技术成为建造高性能防震建筑物的重要课题之一。 20世纪90年代至今,全世界至少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建筑减隔震技术的研究,并在美、日、法、新、意等 20多个国家修建了数百座减隔震建筑物。其中,日本是技术发展最快、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国家。2011年3月 11日9.0级日本大地震中,大量减隔震建筑经历地震后不仅建筑本身完好,并且室内仪器设备均没有损坏,表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该地震大面积的验证了减隔震技术的有效性。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较大地震雅安、通海地震中,使用减隔震产品的建筑变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建筑减隔震技术由于其优越的抗震效果,已成为建筑抗震领域成熟有效的抗震技术。 随着政府对于减隔震行业的法规规范和政策扶持,国家对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视和减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减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升趋势,整个行业处于平稳成长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属于典型的朝阳产业。2021年5月12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要求全国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特定项目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上述政策落地后,未来减隔震行业市场空间有望大幅提升。 2、未来发展趋势 (1)市场需求仍然可观 我国属于地震多发国家,41%左右的国土面积处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同时,这些地震多发地区往往又是人口密集地区,地震对这些地区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害更加严重。建筑减隔震产品有利于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提高农村住房设防措施和抗灾能力,能有效减少地震对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于减隔震技术的应用不足,远落后于日本等发达国家。 2021年5月12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预计强制性政策覆盖的高烈度设 防地区(云南省为7度以上、其他省份为8度以上)范围将由原5省47市的287个区县增个区县增加至23省126市的 648个区县,新增18省79市的361个区县。另外,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强制性政策要求覆盖范围还将新增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包括24个地区和11个城市,国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0%。我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区域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代表性的区域有首都圈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武汉市、长沙市、重庆市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覆盖范围包括1078个区县(部分区县与高烈度设防区有重叠,但重叠度不高)。 因此,我国对于减隔震技术应用的必要性和现实需求体现了减隔震行业的巨大发展潜力。 (2)绿色低碳化发展模式促使我国减隔震应用需求扩张 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未来明确的发展方向,我国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绿色转型,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明确要求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减隔震技术在7度以上地区应用后建筑上部结构可降度设计,因而降低钢材水泥用量,8度、9度区分别减少钢材使用量20%、30%左右,根据太平洋证券发布的专题研究,预计减隔震渗透率每提高10%,可实现降碳1047万吨/年以上,每年助力我国建材业减排近1%/年,相当于植树1.6亿棵/年。我国计划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及18%,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我国绿色降碳任重道远,减隔震既能够有效应对地震危害,高烈度区应用具备经济性,同时能够有效助力降碳减排。需求持续扩张预期下,减隔震作为防灾减灾重点方向,符合我国内需体系建设,作为短板领域,未来投资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需求与投资有望得到双重保障,具备长期看好价值。 (3)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