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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2022中期报告

2022-08-28港股财报听***
中国神华2022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三.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体化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 55 第六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60 第七节 重要事项 70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3 第九节 投资者关系 87 第十节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 8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3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神东煤炭 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宝日希勒能源 指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 指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朔黄铁路 指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朔铁路 指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 指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神铁路 指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 指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 指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能源 指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务 指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港务 指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四川能源 指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32022中期报告 第一节 释义(续)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南苏EMM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印尼爪哇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PT.ShenhuaGuohuaPembangkitanJawaBali) 神木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孟津电力 指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九江电力 指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热电 指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永州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 指 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 广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广东)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 第一节释义(续) 山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山东)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财务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本期利润+财务成本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应占联营公司损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52022中期报告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ChinaShenhuaEnergyCompany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CSEC/China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祥喜先生已于2022年7月29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即日生效。新董事长选任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黄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清庄园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8610)58133399(8610)58133355 传真(8610)58131814/1804(8610)58131814/1804 电子信箱1088@csec.comir@csec.com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4楼B室 电 话 (8610)58131088/3399/3355 (852)25781635 传 真 (8610)58131814/1804 (852)29150638 三.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11 公司网址www.csec.com或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ir@csec.com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续)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中期报告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上交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公司香港联络处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交所中国神华601088 H股港交所中国神华01088 六.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A股)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楠、王霞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H股) 名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A股)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 名称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72022中期报告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续)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2021年上半年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上半年 重述后 重述前 变动% 收入 百万元 165,579 143,979 143,979 15.0 本期利润 百万元 49,491 31,767 31,767 55.8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 百万元 42,475 26,500 26,500 60.3 本期利润 基本每股盈利 元/股 2.138 1.334 1.334 60.3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百万元 58,363 40,219 40,219 45.1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7.6 5.3 5.3 上升2.3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11.4 7.5 7.5 上升3.9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65,407 47,317 47,317 38.2 于2022年于2021年12月31日 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变动 % 资产总计 百万元 653,715 610,372 610,597 7.1 负债合计 百万元 205,227 161,376 161,376 27.2 权益合计 百万元 448,488 448,996 449,221 (0.1)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百万元 372,512 379,853 380,038 (1.9) 期末总股本 百万元 19,869 19,869 19,869 0.0 每股股东权益 元/股 18.75 19.12 19.13 (1.9) 资产负债率 % 31.4 26.4 26.4 上升5.0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11.9 12.4 12.4 下降0.5个百分点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2020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关于“物业、厂房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获得款项”》,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了修订,该项修订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本集团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对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表影响如下:于2021年12月31日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少人民币2.25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2.25亿元。 因本集团2021年1-6月未发生试运行销售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2021年1-6月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内幕消息公告–会计政策变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2021年上半年于2022年 于2021年12月31日 上半年 重述后 重述前 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41,144 调整: 26,026 26,026 369,378 376,690 376,875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1,331 性质的费用 474 474 3,134 3,163 3,16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42,475 26,500 26,500 372,512 379,853 380,03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