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 三、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体化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董事会致辞9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36 第六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七节重要事项47 第八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九节投资者关系62 第十节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63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217 附件21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神东煤炭 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宝日希勒能源 指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 指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朔黄铁路 指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朔铁路 指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 指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神铁路 指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 指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 指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能源 指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务 指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港务 指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四川能源 指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南苏EMM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印尼爪哇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PT.ShenhuaGuohuaPembangkitanJawaBali) 神木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孟津电力 指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九江电力 指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热电 指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永州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 指 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 广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广东)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山东)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财务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ShenhuaEnergyCompany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CSEC/China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祥喜先生已于2022年7月29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即日生效。新董事长选任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黄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清 庄园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 (8610)58133399 (8610)58133355 传真 (8610)58131814/1804 (8610)58131814/1804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4楼B室 电话 (8610)58131088/3399/3355 (852)25781635 传真 (8610)58131814/1804 (852)29150638 三、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www.csec.com或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csec.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交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公司香港联络处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A股)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楠、王霞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H股) 名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A股)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 名称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 重述后 重述前 营业收入 165,579 143,979 143,979 15.0 利润总额 54,325 37,395 37,395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 26,026 26,026 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510 25,562 25,562 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63 40,219 40,219 45.1 于2022年6月30日 于2021年12月31日 变动 % 重述后 重述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9,378 376,690 376,875 (1.9) 资产合计 650,214 606,827 607,052 7.1 负债合计 205,227 161,376 161,376 27.2 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 重述后 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071 1.310 1.310 58.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2.071 1.310 1.310 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039 1.287 1.287 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3 7.32 7.32 上升3.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6 7.19 7.19 上升3.67个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2.94 2.02 2.02 45.1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7.4 5.2 5.2 上升2.2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11.1 7.4 7.4 上升3.7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63,537 46,175 46,175 37.6 单位 于2022年 6月30日 于2021年12月31日 变动 % 重述后 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8.59 18.96 18.97 (2.0) 资产负债率 % 31.6 26.6 26.6 上升5.0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12.0 12.5 12.5 下降0.5个百分点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2021年12月,财政部印发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于2021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减少2.25亿元,股东权益减少2.25 亿元。 因本集团2021年上半年未发生试运行销售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2021 年上半年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于2022年 6月30日 于2021年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1,144 26,026 26,026 369,378 376,690 376,875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他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