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20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金朝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海涛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6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7 第六节重要事项2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29 第十节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 指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浙江东方 指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金信托 指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期货 指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中韩人寿 指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般若财富 指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租赁 指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国贸东方资本 指 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产融 指 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嘉富 指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济海 指 杭州济海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 指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 指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狮丹努集团 指 狮丹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期货 指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金控 指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国金 指 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电力 指 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交发 指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证裕投资 指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大华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年度1月1日-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指明币种,均指人民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浙江东方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OrientFinancialHoldings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JOFH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朝萍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欣 姬峰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电话 0571-87600383 0571-87600383 传真 0571-87600324 0571-87600324 电子信箱 invest@zjorient.com invest@zjorient.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 公司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6 公司网址 www.zjorient.com 电子信箱 invest@zjorient.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东方 600120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542,331,060.52 9,060,157,148.07 16.36 利息收入 31,024,134.47 23,358,838.41 32.8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01,343,803.15 368,795,241.99 -1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193,284.53 331,035,064.29 -4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3,197,227.58 263,638,873.91 -3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81,436.93 -140,601,707.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679,470,661.65 13,296,422,397.78 -4.64 总资产 29,085,228,710.62 29,295,375,810.03 -0.72 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资本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含短期金融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下降。剔除与股价直接挂钩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本期利润总额41,244.93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9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2.41 减少0.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1.92 减少0.5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061,506.7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026,40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44,015.8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91,266.73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2,108.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64,469.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6,745.64 合计 9,996,056.9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42,292,913.14 公司本级、金融及类金融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投资属于主营业务,故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金融行业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政策总基调开展工作,在稳住经济大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央行降准释放流动性,社会融资规模同比稳定增长,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二是有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措施,缓解房地产行业潜在风险冲击。金控行业方面,央行稳妥有序开展金控公司准入管理,批准中信金控、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有利于防范金融与实业风险交叉传染,促进金控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1、信托行业 2022年是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报告期内,信托行业持续严监管,叠加疫情反复、资本市场波动等复杂外部环境影响,信托行业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回落,但行业稳中求进、创新转型的发展态势并没有变,行业资本实力稳中有升,信托资产结构稳中向优,在稳定经济增长、支持资本市场、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信托功能。报告期内,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新的信托业务分类征求意见,未来将建立以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为主的信托业务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信托制度功能,推动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把握机遇。 2、期货行业 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风险外溢、全球流动性收紧等因素影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整体价格波动较大,国内期货市场活跃度和交易量同比有所降温,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日趋增加。报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审议通过,补齐了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短板”,也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和最大的交易者群体将迎来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和更好的发展机遇。此外,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等新品种上市提速进一步拓宽期货和衍生品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期货行业稳步增长。 3、人身险行业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国际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保险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报告期内人身险公司实现原保费收入1.77万亿元,人身险公司汇总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39%(按可比口径)。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2021年我国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为3.9%和3180元,距世界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长期来看,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财富增长与消费升级、医疗支出等多项因素持续释放保险需求,低碳发展、养老、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