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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26财报-
瑞丰光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62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永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永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5 第十节财务报告4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瑞丰光电 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瑞康 指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玲涛光电 指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利瑞光电 指 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 湖北瑞华 指 湖北瑞华光电有限公司 浙江瑞丰 指 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 中科创 指 深圳市中科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瑞丰紫光 指 深圳市瑞丰光电紫光技术有限公司 明度电子 指 浙江明度电子有限公司 迅驰车业 指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华瑞光电 指 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TCL华瑞照明 指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唯能车灯 指 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聚富 指 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龚伟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LED、发光二极管 指 Light-emittingdiode,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辐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SMDLED、贴片式LED 指 SurfaceMountedDevicesLED,正负电极在封装基板上、适用于表面安装工艺的LED MiniLED 指 一般是指采用更精密器件及新的封装方式实现点间距为0.3-1.5mm的LED显示技术,芯片尺寸介于50~200μm之间的LED器件 K 指 LED通用的数量单位千颗,1KK等于一百万颗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瑞丰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REFONDOPTOELECTRONIC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REFON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龚伟斌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雅芳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1栋六楼 电话 0755-29060266 传真 0755-29060037 电子信箱 investor@refond.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9,493,949.48 718,476,444.15 -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203,913.83 34,984,941.29 -5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4,016,298.49 13,399,216.74 -279.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249,708.83 -29,662,179.83 -86.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1 0.0654 -61.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1 0.0649 -61.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0% 2.53% -1.7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20,976,673.12 3,416,598,434.47 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46,309,944.46 2,137,716,546.74 0.4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31,559.2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44,211.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463,418.1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2,023.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328,125.69 支出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91,70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7,126.02 合计 41,220,212.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业务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LED封装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封装领域领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为显示类器件及组件(背光源、RGB、ChipLED等)、照明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黑白家电、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智能家居、汽车智能、各类显示屏、工业自动化应用、医疗健康、智慧安防、生物识别等领域。 照明LED产品与显示LED产品在公司营收中有重要占比:针对照明LED产品,瑞丰光电着重进行高光色品质产品开发和高光效产品开发。在高光色品质产品开发上,公司致力研究并优化LED光色对人的影响,开发出系列化高光色品质光源及其应用解决方案,且高光色品质LED产品的光效始终位列行业第一梯队;针对显示LED产品,基于瑞丰现有EMC/SMC3030产品技术平台,开发导入倒装EMC/SMC3030产品在显示LED系列产品的应用,倒装EMC/SMC3030产品主要在以下两方面有提升和突破:一是亮度和光效提升,与现有正装EMC/SMC3030产品对比,倒装EMC/SMC3030产品亮度和光效均有大幅提升,能充分满足客户端亮度和光效提升的需求;二是可靠性和寿命提升,相比正装EMC/SMC3030产品,倒装EMC/SMC3030产品可靠性有明显提升,倒装EMC/SMC3030产品免金线封装,可有效避免因金线导致的失效问题,进而可同步提升产品的使用寿命。 此外,公司Mini/MicroLED已经导入智慧电视、电脑、PAD、汽车、医疗、超高清8K显示等领域重要客户,部分产品已经实现批量交货客户;在UV-LED、车用LIDAR封测、红外、VCSEL、Proximity-sensor光源应用领域,与客户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并推出系列产品;在车用模组、激光显示业务方向加快产业布局,并已通过知名车规体系认证,未来将继续加大对外合作,快速做大做强。 2、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由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需求和原材料市场的变化情况,自行组织采购,主要以如下方式进行: 定期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的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基于对合格供应商交货期限、货物品质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每月下订单的方式采购除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以外的原材料及其他小批量的原材料,保证了公司非核心原材料的定期足量供应。 无定额/定额合同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考虑到核心原材料的市场供需状况,基于对合格供应商生产能力、货物品质及服务能力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定额或不定额的方式采购大批量的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保证了核心原材料能够适时满足生产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SMDLED、MiniLED、红外、VCSEL、特种封装光源,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公司主要自行组织产品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由销售部负责。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经销)为辅。直接销售主要面对大陆地区市场终端客户,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产品,能更好地建立客户关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代理销售主要针对大陆以外地区市场和小部分的大陆地区市场,公司为更有效地实现销售,通过代理商等渠道进行分销来完成产品销售。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49,493,949.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毛利率14.64%,较上年同期下降5.49%;营业利润为17,167,869.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03,913.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82%;每股收益0.0251元。 显示LED业务方面:公司显示LED包括LCD背光LED、CHIPLED、RGBLED、MiniLED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显示LED业务销售额为317,470,458.00元,同比下降4.3%,占主营销售收入的48.88%,报告期产能为5,391.64KK,产量为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