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98公司简称:中南传媒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彭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清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笑华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有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1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7 第六节重要事项1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28 第十节财务报告2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控股集团、控股股东 指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传媒、集团、公司、本公司 指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新华书店 指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新教材公司 指 湖南省新教材有限责任公司 珈汇公司 指 湖南珈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联合教育 指 湖南联合教育出版物发行有限公司 天闻印务 指 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物资公司 指 湖南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潇湘晨报经营公司 指 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 红网 指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快乐老人公司 指 湖南快乐老人产业经营有限公司 中南国际会展 指 湖南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铁传媒 指 湖南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天闻数媒 指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出版中心 指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出版中心分公司 湖南教育出版社 指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教育出版社分公司 湖南人民出版社 指 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文艺出版社 指 湖南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岳麓书社 指 湖南岳麓书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科技出版社 指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少儿出版社 指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美术出版社 指 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电子出版社 指 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指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南博集天卷 指 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浦睿 指 上海浦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泊富基金 指 湖南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码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实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南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SouthPublishing&Media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N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彭玻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军 肖鑫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电话 0731-85891098 0731-84405062 传真 0731-84405056 0731-84405056 电子信箱 zncmjt@zncmjt.com xiaoxin@zncmjt.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10005 公司网址 www.zncmjt.com 电子信箱 zncmjt@zncmj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南传媒 601098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255,383,829.38 5,515,996,854.97 1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014,760.31 763,539,329.32 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77,035,527.74 750,749,209.75 1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938,143.60 -611,678,528.1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067,660,979.18 14,400,495,157.21 -2.31 总资产 23,397,317,404.79 24,061,566,093.51 -2.7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3 6.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3 6.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2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0 5.38 增加0.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0 5.29 增加0.71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7,090.4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07,384.9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54,838,569.89 主要系公司全资所属的泊富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390,271.2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59,363.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350,868.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6,712.66 合计 -44,020,767.4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原因 增值税返还 52,849,915.72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10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除此之外的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另外,依据(国务院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预计上述政策在以后年度将会持续执行,所以未将依据上述政策获得的增值税减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手续费返还 2,038,883.92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行〔2005〕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给代扣代缴义务人。预计上述政策在以后年度将会持续执行,所以未将依据上述政策获得的代扣代缴税费的手续费返还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出版物,用途是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媒体、数字教育、金融等领域。 1、出版业务:一是本版图书(含教材教辅)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编写的、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含教材)的出版。二是外版教材租型,即本公司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外版教材在湖南省的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公司向原出版社支付租型费,租型费一般按教材总码洋乘以一定比率计算。 2、发行业务:发行单位向相关出版社采购图书或向生产厂家采购文化用品并销售,其中,教材教辅主要由湖南省新华书店和新教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直供、代印和向其他出版社提供“型版”等方式销售;一般图书主要通过批发、零售、电商等渠道进行销售,湖南省内销售模式为通过实体店连锁经营,省外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文化用品主要是代理相关生产厂家产品,通过湖南省新华书店门店销售。 3、印刷:根据客户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纸张或客户自己采购纸张,按客户订单生产(如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报纸、期刊、一般印刷物、防伪标签等),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4、印刷物资供应:将图书用纸或社会用纸等印刷物资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或从市场采购,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5、媒体:一是子公司潇湘晨报经营公司向潇湘晨报社独家买断《潇湘晨报》广告、发行等经营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