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HongyuAgriculturalMachineryCo.,Ltd. (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柳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建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0 第十节财务报告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 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雷沃 指 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拖股份 指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约翰迪尔 指 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 常州东风 指 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机械 指 山东光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 指 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拖拉机液压提升器 指 农用拖拉机上液压悬挂装置的一部分,是将液压能转化为机械能,以液压作为动力提升农具的一种装置 大马力 指 功率高于70马力或者高于51.5KW 中马力 指 功率25马力-70马力或者18.4KW-51.5KW 股东、股东大会 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弘宇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弘宇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HongyuAgriculturalMachiner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柳秋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志鸿 高晓宁 联系地址 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电话 0535-2232378 0535-2232378 传真 0535-2232378 0535-2232378 电子信箱 lzhhongyu@126.com sdhy_cwgxn@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9,107,023.36 211,559,908.50 -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41,892.96 9,595,116.17 -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778,749.77 7,861,677.99 -1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1,570.35 -39,422,331.34 9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37 0.1028 -8.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37 0.1028 -8.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 1.72% -0.1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06,388,902.11 711,292,332.64 -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6,616,527.00 566,496,536.06 0.0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007.75 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6,771.09 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他2.6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03,072.84 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256.2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6,436.71 合计 1,963,143.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用拖拉机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大、中马力提升器及其配件,提升器产品作为农用拖拉机的工作装置系统,主要发挥着连接农具、控制农具并保证拖拉机能够实现多种田间作业的功能,其与发动机、底盘、变速箱等同属于农用拖拉机的核心组成部件。 作为农用拖拉机主机厂商的配套企业,公司采取了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具体为: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技术团队,主要负责适配于各拖拉机类型所需要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改进,经过长期积累沉淀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公司多年来持续保持着产品领先和技术领先,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生产方面,公司采 取了自主生产和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对于产品的核心部件,公司绝对掌握其生产加工的技术和能力并进行自主生产,对于部分非核心部件以零星标准件,公司委托部分优质配套厂商予以加工或直接采购;销售方面,作为拖拉机主机厂商配套单位,公司采取直接向下游拖拉机主机厂销售的模式。 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是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经之路,也是大功率、高生产效率拖拉机等农机设备发展的根本驱动因素,更是包括提升器在内的各拖拉机配套器件的关键业绩驱动因素。近些年来,中央按年度发布的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转变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重要性,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是提高中国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中国经济结构的必经之路。其中,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关键,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推进,我国拖拉机将加快向大功率、四驱产品方向发展,拖拉机用户需求将继续保持刚性需求。 公司作为农用拖拉机主机生产组装厂商的配套企业,其业绩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高度相关;尤其是公司作为提升器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的业务拓展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有着更高的相关度。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推动战略转型,探索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发展机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生产和销售,在以下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是国内领先的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生产企业。 研发和技术优势:公司一直专注于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进入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长期生产实践积累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掌握了拖拉机液压提升器产品的核心技术, 共获得32个实用新型专利,4个外观专利,7个发明专利。公司已经在电液悬挂控制系统和负荷传感技术方面投入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起草了《拖拉机液压提升器技术条件》、《农业拖拉机液压悬挂系统技术条件》和《农业拖拉 机液压悬挂系统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参与或者独立设计的提升器产品,在提升器市场得到广泛的运用和借鉴;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铸造静压生产线,并配套装备了光谱仪等关键检测设备、电脑自动配料熔炼系统,保证了产品基础件的内在质量;对于一些需要特殊工艺处理的部件,公司配置了世界先进水平的爱协林热处理多用炉、隧道式热处理生产线等设备,以保证产品零部件的特殊质量要求;公司设计和生产了一些拥有发明专利的种类的部件,以提高提升器的效能并减少损坏。另外,公司也自行设计和制造了多种专用检具,用来检测许多常规检具无法精确测量的尺寸,保证了零部件的合格率。 规模优势:凭借在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数十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改造,针对各个大型拖拉机厂商不同型号提升器的不同需求,公司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为下游主机厂定制配套各马力段、多种规格的提升器,产品规格齐全,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完善的质量控制,公司能够满足各个拖拉机厂对提升器产品的多样化及可靠性需求。 客户优势:公司在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积累了潍柴雷沃、一拖股份、常州东风、光大机械、中联重科等优质客户资源,与中国主要拖拉机主机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均是拖拉机制造行业的大型企业,在确定了供应商以后,为了保证拖拉机产品的质量稳定,主机厂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其配件供应商。 产品质量控制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可靠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积累了丰富的质量控制经验。公司自 2002年开始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于2018年完成ISO9001:2015版的认证; 2013年通过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的G223供应商准入审核;2019年6月通过了IATF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