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证券简称:圣元环保公告编号:2022-05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hengyu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二年八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煜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富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小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5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重要事项7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2 第十节财务报告123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应当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包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址: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圣元环保 指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圣泽环境 指 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龙海水务 指 福建圣泽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南安圣元 指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莆田圣元 指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漳州圣元 指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圣元 指 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郓城圣元 指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曹县圣元 指 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庆阳圣元 指 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鄄城圣元 指 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汶上圣元 指 汶上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圣元 指 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圣元华绿 指 泉州圣元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梁山圣元 指 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圣元科技 指 圣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泉州圣元 指 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巨野圣元 指 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鄄城圣元环保科技 指 鄄城圣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绿创、圣元绿创 指 厦门市圣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东大 指 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圣元绿色能源 指 厦门圣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圣万豪 指 厦门圣万豪建设有限公司 泉州有元氢能源 指 泉州有元氢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三元新能源 指 厦门三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泉州圣元新能源 指 泉州圣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圣元一期、二期、三期、莆田项目 指 莆田圣元拥有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三期 南安圣元一期、二期、三期、南安项目 指 南安圣元拥有的福建省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三期 漳州圣元一期、二期、漳浦项目 指 漳州圣元拥有的福建省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 江苏圣元一期、二期、盱眙项目 指 江苏圣元拥有的江苏省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 郓城圣元一期、二期、郓城项目 指 郓城圣元拥有的山东省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 曹县圣元一期、曹县一期项目 指 曹县圣元拥有的山东省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曹县圣元二期、曹县二期项目 指 曹县圣元拥有的山东省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庆阳圣元一期、庆阳一期项目、庆阳厂 指 庆阳圣元拥有的甘肃省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庆阳圣元二期、庆阳二期项目 指 庆阳圣元拥有的甘肃省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鄄城圣元一期、鄄城项目 指 鄄城圣元拥有的山东省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梁山圣元一期、梁山项目 指 梁山圣元拥有的山东省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汶上圣元一期、汶上项目 指 汶上圣元拥有的山东省汶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安徽圣元一期、天长项目 指 安徽圣元拥有的安徽省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泉州圣元提级改造项目 指 泉州圣元拥有的福建省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项目 泉州圣元餐厨处理项目 指 泉州圣元拥有的福建省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巨野圣元一期、二期 指 巨野圣元拥有的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 宝洲厂、宝洲项目 指 泉州圣泽拥有的福建省泉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 北峰厂、北峰项目 指 泉州圣泽拥有的福建省泉州市北峰城市污水处理厂 安溪厂、安溪项目 指 安溪安晟拥有的福建省安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 龙海厂、龙海项目 指 龙海水务拥有的福建省龙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漳浦旧镇一期、旧镇污水厂 指 漳州圣元拥有的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室仔前厂 指 圣元华绿拥有的福建省泉州市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固液废 指 固体和液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指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清运量 指 生活垃圾产量中能够被清运至垃圾消纳场所或转运场所的量 生活垃圾焚烧 指 使用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生活污水 指 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 垃圾进厂量 指 经过磅称重后送入垃圾储坑的垃圾量,是公司与客户结算垃圾处置费的依据 垃圾入炉量 指 经过发酵脱水后送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的垃圾量 上网电量 指 指发电厂在电量计量点向供电企业(电网)输入的电量,即发电厂向供电(电网)企业出售的电量 实际发电量 指 实际发电量包括上网电量和自用电量,其中自用电量含线损、变压器损耗的电量 热值 指 单位质量(或体积)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炉渣 指 垃圾焚烧过程中,从排渣口排出的残渣 三废 指 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机械炉排炉 指 以机械式炉排块构成炉床,靠炉排间的相对运动使垃圾不断翻动、搅拌并推向前进,使垃圾得到充分燃烧 烟气净化系统 指 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 渗滤液 指 垃圾储存过程中渗滤出的液体 BOT 指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 SNCR 指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指无催化剂的作用下,在适合脱硝反应的“温度窗口”内喷入还原剂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无害的氮气和水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圣元环保 股票代码 30086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圣元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gyu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YE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煜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文钰 何玖玖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 电话 0595-22503948 0595-22503948 传真 0595-22503949 0595-22503949 电子信箱 syzq2016@163.com syzq2016@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 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12,568,114.83 1,366,666,935.74 1,399,210,832.41 -3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322,080.39 361,694,847.38 380,626,587.09 -6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115,136,796.08 305,625,145.66 324,556,885.37 -64.52% 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2,559,473.29 118,539,954.57 114,756,491.31 32.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28 1.3310 1.4007 -68.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28 1.3310 1.4007 -68.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6% 12.38% 12.99% -9.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8,227,419,459.66 7,809,933,530.15 7,832,717,380.32 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10,544,897.97 3,219,291,977.56 3,237,777,501.85 2.2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最新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