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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传媒: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25财报-
中原传媒: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0 第六节重要事项3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7 第十节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中原传媒 指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集团公司 指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致同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州市店 指 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发行集团、省新华书店 指 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出版社 指 河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集团、河南新华印刷 指 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团、河南新华物资 指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国光 指 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河南托利 指 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托利 指 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 大象社 指 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 海燕社 指 海燕出版社有限公司 科技社、科学技术出版社 指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古籍社 指 中州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 文心社 指 文心出版社有限公司 农民社、农民出版社 指 中原农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文艺社、文艺出版社 指 河南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电子音像社、电子音像出版社 指 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豫教音像 指 河南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美术社 指 河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阅国投 指 河南中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汇林印务 指 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文华置业 指 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发展 指 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原传媒 股票代码 00071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大地传媒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原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entralchinalandmedia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CL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庆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国林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国(河南)出版产业园A座 电话 (0371)87528527 传真 (0371)87528528 电子信箱 ddcm000719@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33,243,804.16 4,444,797,742.81 -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7,645,896.61 440,803,593.78 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41,160,666.26 424,462,277.18 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9,396,983.77 -409,724,060.34 429.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3 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3 4.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0% 4.90% -0.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727,464,998.24 14,907,410,366.69 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01,583,328.60 9,483,318,546.91 1.2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206.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351,903.4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103,783.89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6,459.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03,170.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66,350.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889.97 合计 16,485,230.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出版物的编辑、生产和市场推广,通过形式多样、门类齐全的出版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和精神文化需求服务。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媒体、数字教育及服务、版权服务、文化产品贸易等领域。 1.出版业务:一是本版图书(含教材教辅)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策划、选题论证、组稿编辑、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含教材教辅)的出版。二是人教版、人音版、北师大版等(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租型出版,即本公司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相关版型教材在河南省的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公司向教材原出版单位支付租型费用。三是党和国家重要理论出版物的租型出版。 2.发行业务:利用河南省新华书店覆盖全省的渠道网络和云书网电商平台,由新华书店向包括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在内的全国范围的出版社采购图书产品或向生产厂家采购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其他商品等并进行销售。其中,教材教辅主要由河南省新华书店、教材出版中心、教材教辅出版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直供、直销、代销等方式进行销售;一般图书主要通过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及其他出版物营销渠道,以批发零售兼营方式进行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及其他产品,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电商平台数据分析开展经营活动。 3.印刷业务:根据客户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纸张或客户自己采购纸张,按客户订单生产(如教材教辅、报纸、期刊、一般印刷物等),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4.印刷物资供应:将教材用纸或社会用纸等印刷物资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或从市场采购,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5.媒体:一是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编辑出版的期刊主要包括社会科学和教育辅导两大类:社会科学类如《寻根》 《名人传记》《青少年书法》等,主要经营模式为期刊发行和广告;教育辅导类,如《作文》《作文指导报》,主要经营模式为产品发行。二是中国教育出版网、完美手工网、百姓文化云等新媒体业务,主要通过网站平台及移动端提供内容服务。三是通过出版产品品牌影响力,开展中国手工产业博览会等线下经营活动。 6.数字教育:以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为核心,集成数字教材应用,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大象课堂融媒教育云等的教育综合服务体系搭建完成。形成了大象e教、大象e学、大象e考、海燕e学、伴学365、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等一系列数字教育产品。数字教材、智慧题库、智能组卷、考试与教学测评等数字教育服务系统,为构建以大数据为中心,以智慧教育云、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为核心组成的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商业模式为把产品和系统销售给单个学校或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维护、升级、内容更新等服务。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质优势:公司及所属企业具备全部且完整的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传统和新兴出版物出版资质,以及印刷、发行和印刷物资贸易等行政许可和行业运营资质;出版单位涵盖教育出版、大众出版和专业出版各个领域;新华书店形成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及物流快递互联互通、有机融合、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印刷集团是原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首批29家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之一,且取得绿色印刷认证;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认定的22家“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之一。 2.教材教辅出版优势:公司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等主流教材出版单位的河南省独家代理商;公司所属出版企业获得了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科评议教辅出版的行政许可,开发出版了全学科、全品类、全版本、全系列品牌教辅产品,产品内容、质量、服务在区域市场均处于主导地位和领先地位。公司完成了新一轮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继续成为河南省2021秋—2024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2022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总量同比增长2.2%。 3.市场优势:截至2021年末,河南省常住人口为9883万人、GDP5.5万亿元,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和教育资源大省,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公司教育出版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4.品牌优势:经过多年努力和积累,形成了一定的豫版图书特色和品牌。如大象出版社的文献集成;中州古籍出版社的古籍整理、方志出版;河南文艺出版社的长篇历史小说;河南美术出版社的书法美术;海燕出版社的少儿出版;河南科技出版社的生物科学、休闲手工、医学出版;中原农民出版社的三农出版,均在全国享有较强的影响力。人民社、海燕社、河南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被河南省版权局授予“2021年度河南省版权示范单位”。公司2021年共有44个项目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国家出版基金、主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