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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23财报-
英可瑞: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23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晶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3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9 第十节财务报告60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英可瑞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水深瑞 指 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身为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英可瑞国际 指 深圳市英可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英可瑞(湖南) 指 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英源电源 指 深圳市英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瑞醒 指 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英可瑞 指 上海英可瑞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可瑞直流 指 深圳市英可瑞直流技术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深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数字能源 指 深圳市英可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源电源 指 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联营企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期末、本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英可瑞 股票代码 30071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英可瑞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Increas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Increas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尹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琥 向慧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工业园英可瑞科技楼11层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工业园英可瑞科技楼11层 电话 0755-26580610 0755-26580610 传真 0755-26580620 0755-26580620 电子信箱 zjb@szincrease.com zjb@szincreas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335,476.91 121,874,309.21 2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52,594.00 9,545,382.05 -18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0,246,547.74 4,793,813.00 -31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529,089.25 15,010,317.24 -156.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10 0.0605 -184.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10 0.0605 -184.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 1.32% -2.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91,348,532.22 988,262,890.00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22,650,596.80 729,198,399.97 -0.9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50,693.45 政府补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58,748.12 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8.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1,827.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441.13 合计 2,193,953.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中类—“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小类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又称交换式电源、开关变换器,是一种高频化电能转换装置。其功能是将输入的电压,透过不同形式的架构转换为用户端所需求的电压或电流。在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及各种电源系统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均处于核心地位。其应用领域广泛,如电力操作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等领域,在电动汽车和变频传动中,离不开开关电源技术,通过开关电源改变用电频率,从而达到合适的负载匹配和驱动控制。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更是各种大功率开关电源(逆变焊机、高频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等)的核心技术。如大型电解电镀电源,传统的电路非常庞大而笨重,如果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技术,其体积和重量都会大幅度下降,从而提高电源利用效率、节省材料、降低成本。 整体而言,电力电子及开关电源技术伴随应用需求不断向前发展,新技术的出现又会使许多应用产品更新换代,还会开拓出更多、更新的应用领域,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市场前景广阔。 2、行业发展阶段 双碳背景下,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成全球共识。新能源产业符合国家能源改革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发展方向,国内新能源行业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6.1万辆和 260.0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另外,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3.23%。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810.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0.93%。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20.9万辆,同比增长100.26%,创历史新高。 随着碳减排推进,新能源汽车成为调节能源消费结构的方式之一,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加大了对充电桩的需求。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止2022年6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391.8万台,同比增加101.2%。2022年1~6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130.1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 260.0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爆发式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国办发〔2014〕35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建成480万台充电桩供500万辆电动汽车使用”,到2025年,建设成超过3.6万座充换电站,全国车桩比达1:1。当前车桩比与国家制定的发展目标仍存在差距,充电 桩建设工作仍需稳步推进。 为此,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行程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22年3月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广家用电动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要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与此同时,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产品技术发展日趋成熟,目前已进入一个充分竞争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