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按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载有关于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而本报告亦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或本报告所载的任何内容有所误导。 1年报2022 2 目录 公司资料3 主席报告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6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34 董事会报告36 企业管治报告45 独立核数师报告55 综合损益表62 综合全面收益表64 综合财务状况表65 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67 综合现金流量表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0 财务概要164 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袁树民博士王亦鸣先生鲁东成先生 注册办事处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干诺道西48号干诺中心23楼 联席公司秘书 邓伟良先生,FCPA萧恕明先生 合规主任袁树民博士林晓峰先生 审核委员会 袁树民博士(主席)王亦鸣先生 鲁东成先生 袁树民博士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张曦先生(主席)吴昊先生 林晓峰先生宋湘平先生 薪酬委员会 袁树民博士(主席)王亦鸣先生 鲁东成先生 提名委员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鲁东成先生(主席) 王亦鸣先生 内部监控委员会 袁树民博士(主席)王亦鸣先生 鲁东成先生 合规委员会 林晓峰先生(主席)王亦鸣先生 鲁东成先生袁树民博士 授权代表林晓峰先生萧恕明先生 公司网址 www.chinasmartpay.com 股份代号 08325 法律顾问 天元律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33楼 3304-3309室 佟达钊律师行香港 皇后大道中31号陆海通大厦16楼1601室 3年报2022 4 公司资料 核数师 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湾仔 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42楼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北角 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 主要往来银行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投资者关系联络人 电话:(852)25468808 传真:(852)25463330 电邮:info@smartpay.com.hk 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致全体股东: 本人向本公司股东提呈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报告期间”)的年报。 我们就报告期间录得亏损净额约86,790,000港元。产生亏损的因素有(i)来自一间附属公司东方支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约33,380,000港元;(ii)债券相关利息开支约18,330,000港元;(iii)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及应收贷款分别约12,000,000港元及约8,880,000港元;及(iv)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对本集团整体业务表现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夯实业务基础建设,实现系统重构,着力内部经营管理,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支付板块,自足研发支付交易系统,优化支付风控管理系统搭建,覆盖商户入网、风控审核、事中交易监测等支付流程。高端权益业务,重构后台IT系统,满足业务需求,包括资源管理系统、预约管理系统、商户核销系统、商品专案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等。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本集团成功获中国人民银行就全国互联网支付及预付卡服务重续牌照五年,而这有赖管理层在二零一九年一事件后对本公司合规系统的全面检讨上所付出的坚定努力。为创建更具韧性且符合监管规定的运营系统,在诸多业务运营的重要事项中,该业务单元决定于报告期间聚焦于推行检讨后的合规流程以及有效监控执行过程,以及进行内部培训。同时,本公司扩大风险管理系统及内部审核程序以尽早掌握反洗钱潜在漏洞的早期迹象。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已实施更严格的节省成本措施,以将开支降低至更合理而有理据支持的水平。本集团将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发展及形势保持警惕,继续评估其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并采取必要行动维持业务的稳定性。本集团将积极寻求可促进及维持本集团未来发展的业务机会,为股东带来更佳回报。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全体股东、投资者及客户的鼎力支援。 主席 张曦 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5年报2022 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我们”)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向其客户提供各式各样的增值及互联网支付服务,并控制只有六张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一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全国性预付卡及互联网支付服务。本集团的一贯意向是向其用户提供结合支付、权益及信贷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本集团运营稳定、合规经营,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肯定和褒奖。 在互联网支付业务方面,本集团集中发展具有迅速增长潜力的业务领域,同时致力于与多方合作,一方面为各种金融机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提供安全便捷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另一方面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支付以及海关推送服务。作为为数不多的全国性预付卡企业,我们在未来将利用各地分公司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拓展预付卡业务,在行业合作领域利用自身优势深耕细作。 本集团开展探索未来业务,以迎合互联网及手机应用程序以及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持续爆发所带来的新消费趋势及新兴零售模式。本集团利用全国销售时点情报,将预付卡业务模式由与个体商户及区域公司签约拓展至与全国主要商业及养老地产开发商创建合作伙伴关系,不但支撑业务的强劲增长,亦为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支付业务开辟道路。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中国人民银行(“人行”)将本集团的国家网络支付及预卡服务牌照再延长多五年。在此基础上,本集团在COVID-19疫情底下为了恢复业务付出坚定努力,故报告年度的预付卡及互联网支付业务实现约447%的稳健增长。预付卡业务已拓展至15个省份,合作商户1,600余家,零售地产商11家,互联网支付业务亦新签约商户196家。此外,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电子人民币”)的支付服务等新商机即将涌现。自二零二一至二二年财政年度起,本集团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工作伙伴。专注于自身领域及不同合作伙伴的现有业务场景,我们成立了专门的电子人民币团队,并已积极开拓试点,与多家电子人民币运营商合作,致力推动在海南及粤港澳大湾区上线。尽管如此,由于频繁执行防疫措施,以社交休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高端权益业务尚未恢复。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本公司与卢林铭先生(“第一卖方”)及西安聚瑞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卖方”,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统称为“该等卖方”)以及陈曦先生(作为第二卖方之担保人,“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福建医联康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医联”,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35%,代价为人民币150,500,000元(相当于约180,796,000港元),将透过根据董事会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取得的特别授权以发行价每股本公司股份0.2港元向该等卖方(或彼等各自的代名人)配发及发行合共903,979,914股本公司新股份的方式支付 (“收购事项”)。 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福建医联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利用数字化及人工智能技术提供健康及医疗服务相关之信息科技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设备。其客户及业务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大学、医学院及金融机构。 本集团一直探索新机遇以实现业务多元化及拓展收入来源。信息科技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设备在健康及医疗领域的应用具有强劲增长及发展潜力。收购事项可让本集团拓展其业务范围,提高其盈利能力,为其股东带来更多可观回报。 批准(其中包括)收购事项的相关决议案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正式通过。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该等卖方与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经该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的第二份补充契据 (“第二补充契据”)。根据第二份补充契据,由于第一卖方无法满足买卖协议项下的先决条件,第一卖方与本公司同意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终止向第一卖方收购福建医联的15%股权。 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第一卖方及第二卖方以及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据此,本公司、第一卖方及第二卖方以及担保人同意修订截止日期,将其由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或根据第三份补充协议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及根据买卖协议,订约方(除第一卖方外)已订立一项终止协议,据此,本公司(作为无违约方)终止买卖协议项下的20%收购事项及其项下一切内容,而订约方(除第一卖方外)同意终止订约方(除第一卖方外)于买卖协议项下的各别权利及责任以及实时不再拥有任何效力,且概无订约方(除第一卖方外)须负责就此向其他方作出任何赔补。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的通函。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东方支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方支付”,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东方支付集团”)与一名认购人曾志杰先生(“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东方支付有条件地同意向认购人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地同意认购200,000,000股新的东方支付普通股(“认购股份”),占于东方支付的股东周年大会(“东方支付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 (即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东方支付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0%,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078港元(“认购事项”)。认购股 份将由东方支付根据授予东方支付董事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最多于东方支付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东方支付股份总数20%的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予认购人。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与东方支付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联合公告。 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认购事项已完成,本公司于东方支付的股权将由32.5%摊薄至约27.08%,相当于减少东方支付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42%的权益。因此,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后有关本公司于东方支付的股权摊薄乃视为由本公司视作出售其于东方支付的股权。东方支付已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东方支付集团的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不再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7年报2022 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三日,本集团与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透过配售代理尽最大努力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325,000,000股东方支付股份(“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078港元(“配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