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面对有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人民币汇率风险、海外子公司管理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重要事项3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2 第十节财务报告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周文先生签名、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文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周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赟先生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2年08月09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监局、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司、本公司、普利特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普利特新材料 指 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普利特 指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普利特 指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科技 指 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翼鹏投资 指 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普利特 指 PRETHoldingsLLC WPR公司 指 WPRHoldingsLLC 美国公司 指 PRETAdvancedMaterialsLLC DCFoam 指 D.C.FoamRecycleIncorporated 德国公司 指 PRETEuropeGmbH 高观达 指 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普利特伴泰 指 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燕华 指 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普利特半导体 指 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普利特 指 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四达 指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恒信华业 指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锐腾、锐腾制造 指 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普利特 股票代码 00232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普利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PRETCOMPOSIT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RE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文 杨帆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电话 021-31115910 021-31115910 传真 021-51685255 021-51685255 电子信箱 zhouwen@pret.com.cn yangfan@pret.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400,471,629.39 2,121,017,120.43 2,121,017,120.43 1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537,438.92 86,442,827.96 86,442,827.96 -4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7,874,827.39 68,480,862.10 68,480,862.10 -44.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1,198,871.60 307,320,747.55 307,320,747.55 1.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0.09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0.09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3.16% 3.16% -1.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829,426,307.81 4,617,289,096.57 4,617,289,096.57 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21,698,695.41 2,603,782,705.88 2,603,782,705.88 0.6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57,585.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490,317.8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54,253.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9,180.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15,145.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25,218.16 合计 8,662,611.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明确了主要经营发展的三大产业板块:汽车材料业务、ICT新材料业务和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精力聚焦于发展汽车材料和ICT材料板块,并且重组了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发展新能源业务板块。普利特汽车材料产业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 合金材料(改性PC合金)、改性尼龙材料(改性PA)、长短纤维增强类材料、各类阻燃材料以及特种工程塑料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系统、发动机系统、照明系统、底盘系统、家电设备、电子电器等。普利特ICT新材料产业板块主要产品包括公司自主研发的液晶高分子材料(LCP材料),主要产品 包括改性LCP树脂材料、LCP薄膜材料、LCP纤维材料,应用于5G高频高速高通量信号传输领域、高频电子连接器、声学线材、军工航天材料等;同时,公司投资的半导体、光刻胶材料产业以及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产业也在积极研发或小批量供货中。 普利特新能源业产业板块是以海四达为中心,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镍系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 (BMS)等。其细分产品主要包括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等,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后备电源及储能等领域。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了对海四达的重大资产重组,海四达未来将是公司战略发展新能源业务的重要产业平台。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的模式,由公司的集团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具体模式如下:集团采购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优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根据公司销售订单确定采购需求计划,拟订采购合同并向供应商采购原料,质检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最终由仓库验收。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保证一定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具体销售模式为:公司每年度制定销售目标,按月由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月度计划,及时提交相应的采购计划,按需生产,并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售后服务。 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其付款方式给予一定信用期间(账期)和信用额度,公司总体给予客户账期在30天-90天之间;对于新客户,采用现款方式。 本公司在发出产品,同时对方签收后,按收入准则确认收入。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1)改性材料业务 改性材料作为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因此,改性材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有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 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大型国际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产品为抓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未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汽车轻量化”、“以塑代钢”等汽车行业趋势带动,叠加高性能环保汽车材料需求的增长和国产替代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改性材料行业仍存在极大的发展提升空间。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改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