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58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泽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焦任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成都润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该项目重组方案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韩泽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枫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焦任军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负责人韩泽帅先生签字的2022年半年报报告原件。 (四)其他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金利华电 指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红太阳、红太阳 指 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强联 指 江西强联电气有限公司 央华时代、央华 指 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金利华 指 北京金利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赫金文化 指 上海赫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金利华设备 指 浙江金利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金利华文化 指 金利华电(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华海汇 指 北京文华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华创新基金 指 北京文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迪电瓷 指 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电网、国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南方电网、南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利华电 股票代码 30006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金利华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nlihuaElectric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inlihuaElectr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韩泽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晟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东路1088号 电话 0579-82913366 传真 0579-82913333 电子信箱 info@jlhdq.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927,629.85 83,490,716.88 -4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50,851.90 493,722.75 61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4,760,950.14 -4,316,962.88 -241.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159,594.95 -28,631,327.60 -12.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0.0042 6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0.0042 6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0.16% 1.1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16,781,301.25 483,621,399.66 -1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5,921,909.26 262,371,057.36 1.3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4,322.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777,231.9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187,495.84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903.94 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投资收益 14,050,182.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24,210.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57,315.73 合计 18,311,802.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玻璃绝缘子业务方面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下“305玻璃制品制造”中类下的“3050其他玻璃制品造”小类,该小类包括:“玻璃制绝缘子、绝缘子用玻璃伞盘、电绝缘玻璃(导电玻璃)”。绝缘子作为电力运输线路上的主要支撑构件,起着支撑导线、增加爬电距离及防止电流回地等作用。绝缘子的性能和质量对于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常见绝缘子包括陶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和玻璃绝缘子三种。其中,玻璃绝缘子具有电压分布均匀、零值自破、易检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高压、超高压、特高压输电线路领域已成为首选。 (2)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于2020年宣布了“双碳目标”,即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进而“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将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为重要目标。我国具有西部、北部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中部、东部用电消费量大的特点,特高压本身具有输电容量大、输电距离长的优点,特高压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我国电网和电源布局,有效实现能源和资源配置,因此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推动特高压行业的发展。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要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根据国家电网规划,“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路3万余公里,变电换流容量3.4亿千伏安,总投资3,800亿元,较“十三五”特高压 投资2,800亿元,规模增长明显。 综上所述,随着“十四五”规划的逐步推进实施,特高压行业的景气度有望持续,绝缘子作为输变电设备的细分子领域将充分受益于特高压行业高速发展期红利。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市场竞争方面,目前国内绝缘子市场中,低电压等级市场由于其进入门槛较低,同类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状况已经非常激烈,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独立生产的特高压产品仍处于行业景气度较高的阶段。公司的玻璃绝缘子系列产品拥有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是国内少数拥有成熟的交、直流特高压玻璃绝缘子生产技术的厂商。 2、戏剧演出业务方面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公司属于大类“88文化艺术业”中的子类“8810文艺创作与表演”。该业务板块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央华时代运营管理,通过精选国内外剧本立项、到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戏剧彩排并形成产品,再通过商演或自营的方式在各地剧院完成戏剧演出,最后通过戏剧演出费或剧院销售的票房分成获取收益。 (2)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整体演艺行业飞速发展,其中舞台剧行业的发展也取得较大进步。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线发布的 《2021全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演出市场总体经济规模335.85亿元,相较于2020年同比增长27.76%,但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与2019年同比降低41.31%。 中国演艺业尚处于发展阶段,行业发展不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文化演艺节目数量仍较少且由各个公司分散经营。因此,在竞争格局上,中国尚未出现具有规模效应的企业,不存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的竞争,但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文化演出市场相对活跃,行业内竞争也比较激烈,由于公司的品牌效应及市场定位与前述演出不同,央华系列 剧目深入人心,优秀的演艺水平保证其口碑经久不衰,使得央华系列剧目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21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12,551美元,我国正在逐步进入文化娱乐消费的快速增长阶段,群众休闲娱乐需求日渐增长。然而,自2020年以来多地局部疫情较长时间压抑了消费需求,未来在疫情有效控制后市场景气度或将有望恢复。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随着戏剧、影视市场的大规模发展,产生了大批投资、制作、发行及演出机构,加剧了市场竞争。央华时代是国内话剧行业中的领军企业,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同时不断开拓并占据着国内的大部分市场,实现票房收入连续稳步增长,在中国市场上赢得了商业和口碑的双成功,并拥有经过市场考验并接受的核心团队作品。央华戏剧已经成为戏剧专业中的致力于精品戏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