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2年4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点评】主要内容。1)内容监管:网络影视剧、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均不得直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各类平台的违规游戏内容进行引流。2)未成年人保护:指导督促各游戏直播平台或开展游戏直播的网络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用,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并为未成年人打赏返还建立专门处置通道。3)主播行为: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 政策影响。《通知》首次对网络直播细分领域——游戏直播提出相关要求,符合内容监管精细化落地的趋势,游戏直播行业将继续稳步健康发展。 1)违规游戏直播方面,游戏直播平台将不被允许推荐未获得版号游戏,短期内将对平台直播品类和直播流量产生负面影响,从中长期来看,直播内容生态完善、合规能力较强的平台有望获得持续良好发展。 2)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此前监管多次强调游戏领域未成年人防沉迷并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限额管理,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已明确“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通知》继续强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互联网内容监管的重要方向,关于游戏、网络直播等各领域的未成年人使用时长、付费监管将继续推进执行; 另一方面,虎牙、斗鱼等直播平台已推出青少年模式,《通知》将进一步推动游戏直播平台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用。 3)主播行为方面,《通知》对游戏直播主播提出严格要求,有利于平台培育高质量主播,进一步吸引用户,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网络直播监管态势】复盘发现,2020年以来网络直播监管主要围绕营销行为、主播管理、用户保护三条主线。22年网络直播领域监管将伴随更多监管细则落地进一步纵深化。 1)营销行为:网络直播、短视频将作为22年清朗行动的重点任务领域,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问题,有利于直播生态环境规范化健康发展。 2)用户保护:一方面,直播打赏限额是监管大方向,未来有望规定具体的打赏限额,短期对直播平台的营收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头部直播平台的相对优势得以显现,利于优化行业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防沉迷后续仍有逐步延伸到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的可能,监管或将对未成年使用时长进行直接规范,一定程度上对未成年人用户占比较高的直播平台产生影响。 3)主播管理:税务规范有助于推进网络直播平台健康发展,对相关企业的业绩面影响较小。 风险分析:宏观经济风险、政策监管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用户流失严重。 1、广电总局中宣部发文:加强游戏直播管理,严禁传播违规游戏 事件:2022年4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内容监管: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网络影视剧、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均不得直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各类平台的违规游戏内容进行引流。 2)未成年人保护: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并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指导督促各游戏直播平台或开展游戏直播的网络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用,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并为未成年人打赏返还建立专门处置通道。 3)主播行为:一方面,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各平台应引导主播与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同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 我们认为,此前监管多基于网络直播整体进行规范,《通知》首次对网络直播细分领域——游戏直播提出相关要求,符合互联网内容监管精细化落地的趋势,游戏直播行业将继续稳步健康发展。具体来看: 1)违规游戏直播方面,斗鱼、虎牙等各大游戏直播平台将不被允许推荐未获得版号游戏,短期内将对平台直播品类和直播流量产生负面影响,从中长期来看,直播内容生态完善、合规能力较强的平台有望获得持续良好发展。 2)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此前监管多次强调游戏领域未成年人防沉迷并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限额管理,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已明确“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通知》继续强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我们认为,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互联网内容监管的重要方向,关于游戏、网络直播等各领域的未成年人使用时长、付费监管将继续推进执行;另一方面,虎牙、斗鱼等直播平台已推出青少年模式,《通知》将进一步推动游戏直播平台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用。 3)主播行为方面,《通知》对游戏直播主播提出严格要求,有利于平台培育高质量主播,进一步吸引用户,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2、网络直播行业监管政策梳理:围绕营销行为、主播管理、用户保护三条主线进行规范 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监管政策相继出台。1)根据艾瑞咨询,截至21年6月,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亿人,网络直播使用率达63.1%,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2)针对网络直播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政府部门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逐渐加强,2020年以来密集出台多个政策法规,主要围绕营销行为、主播管理、用户保护三条主线。 营销行为:主要针对网络直播数据造假和虚假信息发布的问题进行规范 2020年6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是国内目前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项规范,规定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电商直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要求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的评价信息。2021年12月,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会议明确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问题乱象,重点开展三方面整治任务,紧盯短视频、直播、电商平台等商品营销环节,治理制造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问题。 主播管理:主要针对直播电商主播逃税行为进行监管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随着头部主播薇娅、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罚后,直播电商行业主播税务问题得到监管高度重视。2022年3月30日,网信办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见》,进一步引导直播平台营利行为规范,强调了对主播层面的行为约束,要求定时报送营利行为和收入状况,且不允许通过虚假营销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打赏。 用户保护:主要针对用户特别是未成年人打赏进行限制 用户打赏方面,1)2020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率先明确了对于秀场直播打赏的要求,对用户的打赏行为采取实名认证、打赏限额等限制措施,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2)2021年2月,国家七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级别的主播设置单场受赏总额、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的合理上限,并设置了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但截至目前,监管针对主播侧、用户侧具体限额尚未明确。 未成年人防沉迷方面,此前监管政策多集中于游戏领域;关于网络直播领域防沉迷,2021年6月实施的新修订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出,“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一定程度上对网络直播涉及未成年人防沉迷提出要求。 表1:网络直播领域监管政策梳理 我们认为,2022年网络直播领域监管将伴随更多监管细则落地进一步纵深化。 整体监管脉络依旧围绕以上三条主线: 1)营销行为:2022年3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介绍,“21年开展的‘清朗’专项行动当中的两项工作任务,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今年还要继续开展、深入推进”。我们认为,网络直播、短视频将作为22年清朗行动的重点任务领域,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问题,有利于直播生态环境规范化健康发展。 2)用户保护:一方面,直播打赏限额是监管大方向,未来有望规定具体的打赏限额,短期对直播平台的营收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头部直播平台的相对优势得以显现,利于优化行业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防沉迷后续仍有逐步延伸到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的可能,监管或将对未成年使用时长进行直接规范,一定程度上对未成年人用户占比较高的直播平台产生影响。 3)主播管理:税务规范有助于推进网络直播平台健康发展,对相关企业的业绩面影响较小。 3、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风险、政策监管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用户流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