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香港的公营房屋主要包括公营租住房屋和资助自置居所房屋,近半家庭住户居住于公营租住房屋或资助自置居所单位,且房屋均具备明确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香港公营住房的运营建设相对市场化,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代建、私人发展商和物管企业等,土地来源包括政府划拨、开拓新城镇和私人开发商捐地等,资金来源则由财政资金转向市场运作,包括财政资金、公屋租金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分拆出售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