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有三大推动因素:一是当前国内房地产相关税收中持有环节税收占比低,土地财政面临挑战;二是房地产税改革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房地产税将增加居民持有环节成本,有助于打击投机炒房现象。改革试点工作符合预期,全面开征或仍需时日。此次人大常委会明确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有助于解决房地产税立法环节多、周期较长问题,同时通过地方试点为全面开征提供经验总结。征税对象范围扩大,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此次人大常委会提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房地产税难改楼市长期趋势,后续仍需关注试点方案。我们此前在《地产政策洞察系列之二:房地产税改革渐行渐近,全面开征或仍需时日》已对房地产税影响有深入分析,从沪渝房产税试点及海外经验来看,房产税出台或对短期楼市有一定冲击,但冲击大小受到免征范围、边际税率等因素影响,后续仍需持续关注各地具体试点方案,包括征收税率、免征范围等。考虑当前楼市基本面承压,我们判断后续房地产税试点将有序、稳妥推进,避免过度冲击楼市。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出台并未改变区域楼市趋势,楼市更多受到供需等基本面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