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沪深两市共有4,2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其中254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证监会会计部联合沪深交易所共同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分析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869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新收入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披露不充分的问题,如未恰当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不恰当确认存货销售收入、未恰当确认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产生的收入以及未恰当确认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款项等。报告还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将其持有的存货提供给债权人,并约定以应收的货款抵减应付债务款项,上市公司错误地按照存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并将存货的公允价值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