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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融合研究报告

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融合研究报告

 !2021"  20217  1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世界进入数字时代。我国不断深化大数据战略的谋篇布局,各类数据迅猛增长、海量聚集,驱动各行各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结合,可为人们提供一种在数据本身不用交换的情况下实现数据价值共享的技术路径和解决思路,在数据共享过程中实现价值挖掘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隐私计算及区块链技术作为数据要素流通的关键技术,为数据确权、数据价值化、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全球各地对数据共享、数据权属、数据资产化等概念均有一定的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初具规模。业界普遍认为,隐私计算及区块链技术是解决数据安全问题,构建可信运营环境,实现数据价值高效流通的有效技术方案。为推动数据要素可信流转,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市场,本报告在隐私计算联盟《隐私计算白皮书(2021年)》的基础上,专注探讨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价值,跟踪国内外两者融合的发展态势,梳理各自面临的挑战,并对两者融合的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2 编写委员会 ❖ 主要编写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洞见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参与编写单位: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阵方科技有限公司 联易融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蓝象智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瑞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冲量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数牍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零幺宇宙(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融数联智科技有限公司 3 ❖ 编写组成员: 吴因佥 闫 树 袁 博 孙 曦 倪丹成 闫 莺 邱鸿霖 李漓春 刘朝伟 邹晓梦 陈晓蕊 孙 林 刘立超 宋雨伦 郭林海 马文婷 黄小芮 李 伟 徐 静 汪小益 姚 明 何 浩 贺 宁 卞 阳 黄翠婷 杨天雅 刘 江 邵 兵 程 勇 李 南 夏伏彪 龚自洪 冯思博 张 剑 陈 曦 王 超 钟马明 雷 明 金银玉 单进勇 蔡超超 周岳骞 陈浩栋 宋雨筱 陈正伟 周海涛 常 伟 韩云芸 张 威 王江凌 黄小刚 陈剑 4 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属于隐私计算联盟,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本报告文字或者观点的请以下述方式引用本报告: 隐私计算联盟《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融合研究报告(2021年)》。违反上述声明者,编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涉及的各类公有链项目仅用于原理性说明及技术架构分析研究,本研究报告的内容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或市场预测。 5 目录 I 背景 6 (一) 数据流通政策进展 7 (二) 隐私计算及区块链应用价值 10 (三) 隐私计算及区块链产业发展现状 12 (四) 隐私计算及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 17 II 核心挑战与融合价值 22 (一) 数据流通面临的挑战 23 (二) 隐私计算面临的挑战 24 (三) 区块链面临的挑战 25 (四) 隐私计算和区块链结合带来的优势 26 III 典型解决方案 32 (一) 用于机构间联合风控 34 (二) 用于机构间联合营销 36 (三) 用于机构间联合数据运营 38 (四) 用于可信协作与跨链取证 40 (五) 用于链上数据联合分析与交叉核验 42 (六) 用于第三方外包数据处理可控授权 44 (七) 用于价值可计量的数据资产流转 46 IV 展望与建议 48 (一) 数据流通将成为国家核心战略 49 (二) 数据流通应用普及仍需时日孕育 51 V 附录 54 6 第一章 背景 数据要素市场化已成为我国新一轮数字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焦点。聚合多维海量数据,充分挖掘和利用其内在价值,是各个产业机构的战略重点。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能否打破数据孤岛,解决数据权属模糊问题,推动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及价值流转,最大化挖掘数据的生产要素价值。近年来,隐私计算和区块链技术逐渐成熟并快速普及,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为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流动性提供了安全可靠的解决方案。 7 第一节 数据流通政策进展 n 数据开放与流通是各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点 数字经济在各产业领域带来的效率增长和产出增加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各国密集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核心都着眼于更加安全的数据流通和开放。 美国于2018年-2019年先后发布了《数据科学战略计划》、《美国国家网络战略》和《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年行动计划》等相关国家战略规划,明确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以及将数据作为战略资源开发的目标,并通过建立执行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数据开放落实。 英国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具有较为完善的数据开放政策法规体系,推出了《数字经济战略(2015-2018)》、《英国数字战略》等战略计划,旨在通过数字化创新来驱动社会经济发展,并确立把英国建设成为数字化强国的方向。 欧盟主要是在政策层面寻求各成员国的统一,以便利数据在欧盟内部的流通,并建立真正的欧洲单一数据市场。2020年初欧盟发布了《欧洲数据战略》,年底发布《数据治理法》、《数据市场法》、《数据服务法》等草案,体现了欧盟对内促进数据流通共享的一系列举措。 另外,德国、日本、东南亚等国家也陆续推出了数据开放的相关战略规划,以大力促进数据流通的发展。 我国先后发布一系列鼓励数字经济的政策规划,并多次将数字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8 首次明确数据是一种生产要素。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质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成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构建的重要指导。 n 安全合规的数据流通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由数据共享带来的数据滥用、盗用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相应的监管要求也在不断优化与加强,旨在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完善数据的流通规则,确保数据安全有序被利用。 欧盟于2018年出台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成为全球个人数据安全立法中极具标志性的一部法案。GDPR赋予了数据主体同意权、访问权、更正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拒绝权及自动化自决权等规范数据权利。但也要看到,欧盟在2020年发布的各项数据战略中,也深刻反思了GDPR带来高昂合规成本对数字经济带来的伤害和限制。 美国各州对个人数据进行分散立法。被称为美国“最严厉、最全面的个人隐私保护法案”《加利福尼亚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规定了新的消费者权利,涉及企业收集的个人信息的访问、删除和共享,旨在加强消费者隐私权和数据安全保护。但同严苛的GDPR不同,CCPA针对个人数据利用问题显得更为开放,更强调市场的自我调节。 日本以专项保护法律为核心,同其他法律共同构成个人数据法律体系。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就个人数据的正当处理,对其基本理念、政府制定的基本方针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基本事项作出规定,对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职责等予以明确。 我国在《民法典》、《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以各种形式规定了数据使用合法合规的有关准则和规范,安全的数据流通逐渐成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关注的重点。随着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数据野蛮使用和随意共享的时代已经落幕。要使数据要素在合法合规、保证各方权益的前提下有序流通,需要明确数据要素流通的价值,探索数据 9 要素流通的可行模式,构建保障各方主体权益的规范性制度,对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的流通配置体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信通院 ▲ 图1:我国数据流通相关政策趋势 来源:中国信通院 ▲ 图2:全球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监管立法进展 10 第二节 隐私计算及区块链应用价值 n 隐私计算及区